64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应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349条的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这里的“包庇”是指行为人故意作虚假证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窝藏、转移、隐瞒”是指使用藏匿、变换存放地点、故意不说藏毒地点等手段,妨碍司法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的行为。对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二)、(三)项规定,对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