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 公安机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对戒毒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案例9 公安机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对戒毒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刘某今年28岁,是A市B区人,2008年4月份因吸食毒品成瘾被B区公安机关责令接受社区戒毒3年,期间因刘某屡次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不到社区接受社区戒毒,B区公安机关找了多次也未找到刘某,决定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戒毒,遂对其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戒毒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律讲堂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以及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情形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对其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https://www.daowen.com)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