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未成年人的父母有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教育的义务
小周今年15岁,他从小学五年级起就辍学了。因为同龄人大多还待在学校里,所以他平时都是跟几个比自己大几岁的青年一起玩。小周的父母因为忙着做生意,平时并没有时间关心他跟谁一起玩,都做了些什么。有一次,小周和几个青年聚在一起玩的时候,看到他们都在向胳膊上扎针管注射,看起来很陶醉的样子。其中一个朋友蒋某邀请他也一起“打一针试试”,小周猜到他们是在注射毒品,内心有些害怕,就拒绝了。这样的次数多了以后,有一次小周就按捺不住好奇心同意了,“朋友们”帮他打了一针,小周没有那种陶醉的感觉。为了能同这些青年打成一片,小周没有拒绝第二次,第三次,这样几次之后,他便吸毒成瘾了。当小周主动开口讨要毒品时,蒋某就开始向他收钱了,小周感到被骗了,可是他已经陷入了毒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他只好向父亲开口要钱,要多了之后,在父亲的盘问下,他终于承认了吸毒的事情。但是小周的父亲因为忙于生意,对小周打骂了几天之后,就放松了对他的关心和教育。小周又开始和他的那帮“朋友们”混在一起,因为家人不再给他钱,他开始从家里面偷钱,有一次,他去姑姑家的时候又从姑姑那里偷拿了500块钱。
后来小周在一次吸毒时被警方发现,被公安机关责令强制戒毒。小周的父母尽到了他们应该履行的管理教育义务吗?
法律讲堂
针对案例中小周吸食毒品的行为,其父母没有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他们应该履行的义务。我国《禁毒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本案中,小周天天和几个吸毒者在一起玩耍,很容易染上毒品,他的父母应该对他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告知他远离毒品,而且在发现小周染上毒瘾后,其父母也是对其打骂几天后就忙于生意不再理会,放松了对小周的管教,所以其父母没有尽到法律规定他们应该履行的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