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6年槟榔屿开埠后英国人统治下的华人社会
1786年槟榔屿开埠,归东印度公司孟加拉参政区(Residency)管辖。后者在1805年就升级为一个同加尔各答、马德拉斯和孟买相同的行政区,只隶属于印度大总督(Governor General)的统一指挥。[6]最初开辟者莱特船长(Captain Light)为了维持治安,执行一般监禁和其他一般刑罚,但对于谋杀和英国人的案件却无权处理。亚洲各族的领袖处理各自同族的案件。直到1807年,槟榔屿才有一套正式的司法制度。1805年政府头目,有一个总督、三个参政司、一个上校、一个牧师,还有50名或50名以上的其他官员。[7]1826年马六甲归英国后,英国将槟榔屿、马六甲和新加坡合并为海峡殖民地(Straits Settlements),首府槟榔屿,直属驻扎在加尔各答的印度总督管辖。此时,海峡殖民地的地位是参政区。但由于财政负担过重,1830年,东印度公司将它划归孟加拉参政区所属辖区,最初设置参政官(Resident)管辖,1832年改为总督(Governer),总督府设于新加坡。到了1851年,海峡殖民地升级,改为直属英国印度总督。1867年,海峡殖民地才改为皇家直辖殖民地(Crown Colony),由英国殖民地部直接管理。[8]
槟榔屿开埠初始,执行的是不征进口税的自由贸易,以及莱特让定居者占有他们所能开垦的土地并允许将来给予地契的政策,这些措施使这个几乎无人居住的岛屿有了庞大而种类繁多的人口。伴随着槟榔屿开埠,华人迅速涌入,在19世纪初就在乔治市东南沿海处形成聚居区。
我们通过早期槟榔屿的碑刻捐款名单可一窥华人内部实力。1800年创建于槟榔屿椰脚街的广福宫,是槟榔屿最早的华人神庙,香火之盛,无出其右者,在早期有着槟城华人最高协调机构的功能,为闽粤两省华人共同捐赠所建。[9]统计创建碑记的捐款名单可知,福建人居于绝大多数,可证早期槟榔屿华人以福建人在人数和经济实力上占优势地位。1881年时在槟榔屿的45135名华人中,福建人有13888名(30.7%),广府人9990名(22.1%),客家人4591名(11%),潮州人5335名(11.8%),海南人2129名(4.7%)及土生华人(峇峇)9202名(20%)。假如把多数祖籍福建的峇峇也纳入的话,则福建人(51.1%)已占华人比例的一半了。显然槟城的福建人占多数已多年。[10]
对于槟榔屿华人的内部结构,英殖民地官员胡翰(J.D.Vaughan)在19世纪中期的时候已经有所观察,他把华人区分为“澳门人”(Macao men)和“漳州人”(Chinchew)两大类。“澳门人”就是广东人,因为香港1841年归英殖民统治,在19世纪上半叶尚未崛起,之前广东下南洋者皆从澳门出海。他将“澳门人”分为客人(Kehs or Keh-langs)和广府人(Ahyas),包括新宁(Sin Neng)、香山(Hiong Shan)、增城(Chen Sang)、嘉应州(Ku Yin Chew)、从化(Chong-far)、永大馆(Win Tai Kwan)[11]6个公司,以及一些更小的地缘公司。漳州人主要来自漳州府和邻近地区,分为“福建土著”以及福建省西北部的移民,主要以“姓”(Seh)为组成单位。较大的“姓”有“陇西堂”李姓公司、“龙山堂”邱姓公司,“九龙堂”陈姓公司、“宝树堂”谢姓公司。[12]
从胡翰的叙述中,我们大体上可以发现,广东人基本上都是地缘组织,而福建人基本上都是姓氏组织。19世纪福建人移民以姓氏团体来组织社群,源于在福建移民中,漳泉的占绝大多数,而其中又以漳州人为主流,尤其是来自清代属于漳州海澄三都一带的乡民。那些九龙江下游滨海而居的福建人,早在明末西方殖民者到东方争夺香料贸易开始,就随着东南亚商港一个个启运,大规模地跟进货殖或迁寓他乡。在槟城19世纪初就有属于漳泉的谢、陈、曾、邱、林、辜、甘等姓较早在社会建立了个人或群体的地位。
随着槟榔屿商业贸易的发展和个人财富的增加,到19世纪二三十年代,五个以同乡姓氏为认同根源的群体逐渐崭露头角。到了19世纪中叶,它们不只在社会组织上建立内在联系,也在土地上占据一方,结合成为强宗望族,这人多势众的群体就是槟城的“五大姓”。从港仔口到社尾街之间,五大姓族人集资购下大块街廓地段,建构起宗族聚居的围坊。依次排列是杨公司(材路头3号)、林公司(中街234号)、谢公司(本头公巷8号)、龙山堂邱公司(缎罗申街20号)、陈公司(打铁街28号)、文山堂邱公司(打铁街301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