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民主的警察执法

第一部分 民主的警察执法

民主的警察执法理念是,与政府其他部门一样,人民应该对警察执法负责,警察机构对人民的意愿有求必应。当然,美国的民主并不意味着任何时刻都由人民当家作主。如果执着如此,人民的正常生活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准确地说,民主的警察执法意味着人民的代表以公开和透明的方式为我们做出决定。这些代表可以是警务人员,具备警察执法的专业知识。但是,民主的警察执法所需要的,说到底,是在警方采取行动之前就制定好规则,让公众有机会参与制定这些规则,让每个人都能够了解这些规则。

将这种熟悉的政府管理模式应用到警察执法中存在一定的挑战。这些挑战部分由历史原因造成;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让警方自己做决定。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做事的方式是一个巨大的转变。更重要的是,人民的代表认为为警察制定规则没有多少益处,所以警察没有受到严密的民主控制。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方法,激励民众参与警察执法管理。然后,即使我们克服了这些障碍,我们也必须考虑到警察执法的特殊性。一般的管理需要透明度,但是警察执法有时需要一定程度的保密。所以,要出台相应办法协调好这两方面的关系。

第一部分的内容包括如何应对挑战,以实现民主的警察执法。第一章回顾了警察执法历史,讨论了执法透明与保密问题。第二章讨论了制定公共规则来规范警察执法的必要性,为什么立法者没有制定这些规则,以及警察机构是如何制定这些规则的。第三章回答了许多人可能会问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为什么法院不能监督警察呢?第四章解释了法官是如何帮助推动警察执法民主化进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