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不断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指导的,不是“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24]我们进行制度设计,进行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党和国家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普遍规律。”[25]我们正是遵循这一规律,才不断建立起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不到70年的时间内,我们党带领人民坚定不移地通过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走完了西方几百年的发展历程,推动我国快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勇于全面深化改革,自觉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活力,自觉通过完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符合规律地向前发展。”[26]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马克思主义始终强调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决定》贯穿着这一思想,要求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所有制度中最关键、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体系,离开了这一制度体系,其他制度体系只能变成一盘散沙。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很多体现本质的特征,但所有这些特征集中体现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很多优势,但最鲜明也是最大的优势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有很多政治力量,但最高的也是最权威的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为此,不仅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而且要大力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https://www.daowen.com)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马克思主义认为,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必须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国家机关必须由社会主人变为社会公仆,接受人民监督。《决定》深刻地体现了这一要求,明确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国体问题上,《决定》毫不含糊地要求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个问题十分重大,也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甚至是错误认识。有一种观点认为,专政这个概念是传统政治的体现,现代政治特别是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构建是不能容忍专政存在的。这种认识极其有害。讲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告诉我们的真理和学理,也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的法理和道理。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要削弱人民民主专政,相反,是要加强这一国体。当然,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最重要的就是发展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人民群众的全过程民主,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