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和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企业的财税监管日趋严格,企业财税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在目前也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点工作内容。
所谓企业财税管理法律风险,简单地讲是指企业作为纳税人在财务管理、计算和缴纳税款方面因违反相关规定需要承担各种风险责任和招致权益受损的可能性。一般来讲,影响企业财税法律风险的因素很多,包括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财务规范管理和依法纳税的意识、企业财税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等;外部因素主要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的更新及税收行政执法的影响等。
企业财税管理是现代企业最重要的经营管理内容之一,是企业经营利益与社会职能紧密结合的重要形式,企业财税管理风险对企业来讲导致的不仅是直接经济损失,还会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名誉,严重者使企业面临行政处罚,承担刑事责任,甚至导致公司破产倒闭。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企业会计凭证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1.造假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惜承担违法的风险,通过做假账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范措施:
财务人员首先自己要有法律风险的意识,要知道自己在职业过程中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防范;其次,可以通过其他企业的类似案例来提醒管理者这样做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
2.变造会计凭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了企业不得实施的一系列行为。《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防范措施:
在提高企业财务人员自身防范法律风险能力的同时,企业可以聘请财税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财税律师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处理法律事务,还可以同时进行纳税咨询、税收筹划。
(二)企业会计账务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1.企业设置账簿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企业私设账目,伪造账簿,主要在于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等。这种私设伪造账簿行为也是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不按要求登记账簿,或者对内对外采取不同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等手段编造虚假的会计账簿。这些违法行为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
防范措施:
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法私设、伪造账簿。
2.设账外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账外账是指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设置账簿的范围之外,利用职权单独设置的用于非法目的的簿记、账册。这一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对做假账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法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财务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防范措施:
为防范设账外账这一风险,企业要建立、健全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制度,并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核算制度;对挪用、私分收入等行为,要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三)企业发票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1)业务人员利用假发票或与实际不符的发票进行报账的舞弊行为。
(2)业务人员不提供真实情况和情况不明,要求财务人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款票不符的失职行为。
(3)取得外来发票报账时经审核不符合要求,又拒不改正。
(4)私自涂改发票。
(5)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开具发票。
(6)财务人员对发票不进行严格审查,接收外来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报账。
(7)财务人员不履行职责,未按发票使用管理规定,擅自转借、转让、代开、拆本使用、发生丢失、损毁发票。
以上行为都会给企业经营发展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单位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单位也因此会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防范措施:企业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建立完备的发票管理体系。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审慎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1)会计档案立卷不规范。有些单位不重视档案管理,不认真将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这都可能会带来造假账,建立账外账、造假报表的法律风险。
(2)有的企业会计档案保管不善,甚至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会计人员自行保管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管理及销毁不规范。有些企业为了偷税、漏税,隐匿会计档案,甚至毁损灭失档案,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给会计档案的管理造成混乱。
防范措施:
(1)规范会计档案立卷,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将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规范会计档案保管。财会部门应按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未建立档案管理部门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但要由专人负责。
(3)各单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应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4)加强会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
(5)加大会计档案的监管力度。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会计档案的分类、组卷、排列、编页、案卷目录、装订、移交等操作规程。
二、中小企业缴纳税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税务登记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1.不办税务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由此可见,该办而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不能为其代开普通发票,而且还要依照《税收征管法》第60条规定予以处罚,即“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防范措施:
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要及时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以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2.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防范措施:
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以虚假资料骗取税务登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利用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税务登记证的,税务机关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防范措施:
企业在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且符合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
(二)应纳税额核算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1.税收政策适用范围不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企业应该首先明确税收政策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税收规章和税收行政规范,针对的往往是税收法律和税收法规在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企业还要准确把握,才能避免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
防范措施:
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对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素质,让其能够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
2.税收核算错误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核算错误会造成应纳税额出现或多或少的错误,如果应纳税额出现多算的情况,本身就给企业造成了损失;如果应纳税额出现少算的情况,也会造成企业支付税款滞纳金的法律风险。
防范措施:
企业在提高自身税务知识的水平下,还要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事务所的专业交流,遇有重大问题可以聘请这些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外部审核,消除应纳税额核算错误的法律风险。
3.税率的选择和税基的计算错误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企业会计人员税率的选择发生错误,会造成税基的计算错误,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法律风险,造成经济损失。
防范措施: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企业要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依照程序严格执行,减少或避免税率选择不当的法律风险。
(三)纳税申报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1.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第64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应该积极进行的法律行为,但由于受旧的观念和做法的影响,纳税人及时办理纳税申报的责任心淡化,随之而来的是必须承担的违法责任,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同时,不利于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防范措施:
企业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以免因出现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而遭受经济损失。
2.企业虚报申报数额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额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企业以虚报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主管机关会追缴企业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范措施:
企业在加强税务管理中要充分了解税法及相关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在纳税申报时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中,应当按照规定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四)税收优惠与纳税筹划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由于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不同的对象,且颁布都有着时间的先后顺序,体系相当的庞大,所以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的过程中很可能面临纳税筹划不符合政策,企业不满足享有税收优惠的条件。
防范措施:
企业要相应的调整原有的纳税筹划,根据新法将以往的“区域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优惠政策。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力争向政策倾斜的项目靠拢,最大化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税务争议处理及补救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税务争议处理中存在着诸多的法律风险,企业提起救济不符合管辖规定将面临复议机关、受诉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风险。企业提起救济超过时效的,将丧失获得救济的权利。企业提起救济时承担着一些法定的举证义务,企业逾期提供证据,将面临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企业不遵守救济的法定程序,将影响救济及时有效地实现,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防范措施:
企业要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救济权利,同时了解自身在救济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可以咨询外部专业人士,为企业实现救济的目的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