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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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家对古代方剂用量虽作了诸多考证,但至今仍未有定论。自1979年起,我国普遍采用16位进制的公制计量方法,本书涉及古代方剂中药物的计量换算参考如下。

1斤(16两)=0.5千克=500克。

1市两=31.25克。

1市钱=3.125克。

1市分=0.312 5克。

1市厘=0.031 25克。

注:换算尾数可以舍去。

秦代(西汉):1斤=16两=253克;1两=24铢=0.516 5市两=15.8克;1升=0.34市升=340毫升。

东汉:1斤=16两=220克;1斤(液体)=250毫升;1两=24铢=0.445 5市两=13.8克;1升=10合=0.20市升=200毫升。

魏晋:1斤=16两=224克;1两=24铢=0.445 5市两=14克;1升=10合=0.21市升=210毫升。

北周:1斤=16两=249克;1两=24铢=0.501 1市两=15.6克;1升=10合=0.21市升=210毫升。

隋唐:1斤=16两=249克;1两=24铢=0.501 1市两=15.6克;1升=10合=0.58市升=580毫升。

宋代:1斤=16两=592克;1两=10钱=100分=1.193 6市两=37克;1升=10合=0.66市升=660毫升。

明代:1斤=16两=592克;1两=10钱=100分=1.193 6市两=37克;1升=10合=1.07市升=1 070毫升。

清代:1斤=16两=592克;1两(库平)=10钱=100分=1.194市两=37克;1升(营造)=10合=1.035 5市升=1 035毫升。

注:上述古今衡量和度量的比较,仅系近似值,供各位参考。

此外,书中涉及一些特殊或模糊的“量”名,现择要列举如下。

钱匕:古代量取药末的器具。用汉代的五铢钱币盛取药末至不散落者为一钱匕。五铢钱币盛取药末至半边者为半钱匕;钱五匕者,是指药末盖满五铢钱边的“五”字至不散落为度。一钱匕约今五分六厘,合2克强;半钱匕约今二分八厘,合1克强;钱五匕约为一钱匕的四分之一,约今一分四厘,合0.6克。

盏、杯、碗、盅药液或水、酒的约略计量单位:通常的容量合今之150 ~ 300毫升。在古代方书中或在民间用药时,还有一些模糊的计量名称,如一捻、一撮、一指撮等,无非是言其少,为几克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