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庭联姻

三、家庭联姻

有人说新婚的喜床上躺着六个人,除了这一对新人,还躺着他们的父母。这是个很形象的说法,突出了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都是带着各自原生家庭的生命轨迹来的。现在他们需要共舞人生,每一个舞步都可能牵扯到来自原生家庭的力量。甚至有可能只是两个被原生家庭的力量牵着的抽线木偶在舞动,他们舞动得是否合拍,是否开心,往往由不得自己做主,除非他们能够很好地处理好与自己原生家庭和与对方原生家庭的关系。这样看来,这是一种能力。

【美国式的联姻】

美国心理学界对美国的婚姻形态研究发现,女性在婚后会更亲近原生家庭,而男性则会更加疏远他们,将精力投入到新的核心家庭中去。在很多案例中,夫妻都用不同的方式处理他们原先的家庭关系。婚姻是很多人与原生家庭分离的唯一途径,有些甚至在婚后仍然与他们的家庭纠结在一起。这些家庭系统的模式特点表现为经常有内疚的感觉,相互干涉以及不清晰的疆界。一些夫妻则在结婚前就已经与家庭断绝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甚至可能不邀请父母参加婚礼。父母表现出回避和排斥,而夫妻俩也决意不理会他们。在另一种模式中,夫妻会继续与父母来往,但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并没有解决。在这种家庭中,延伸家庭成员往往会参与婚礼的筹备,但经常会出现吵架、情感上相互伤害以及就婚礼的时间争执不下的情景。这种模式是婚姻之后最有可能出现和解的。这些矛盾表明家庭正在努力处理分离,而不是将它转入地下,最后导致家庭之间的纠结或者关系断绝。最理想也是很少见的一种状态,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都已经从家庭中独立出来,同时还与他们维持着亲密和相互关心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全家人会利用婚礼来分享和庆祝新婚夫妇在状态上的转变。

这是美国心理学界观察到的他们文化中的婚姻,在中国完全不是这样。在中国根本就不存在婚姻是为了与家庭分离的唯一途径这个说法。婚姻不是为了与家庭分离,中国人从来没有想过要与家庭分离。

美国心理学界观察认为,第二种处理与父母关系的模式是与他们断绝关系,以此来获得独立的感觉。很多这样的夫妻因此而保持着约束性较强的关系,直到稍后的家庭发展阶段任务打破这种模式。

与延伸家庭之间第三种常见的模式是亲密但回避某些特定的问题。在这样的家庭中,婚姻是一个重新开放某些僵化关系的良好契机——例如,邀请一些与父母失去联系的亲属参加婚礼。这个好时机可以用来解决情感问题,回顾多代际中婚姻和家庭的内部的联系,这些是重新定义系统工作的一部分。然而,暗藏的矛盾通常会表现为婚礼筹备中的各种争吵以及情绪问题,而家庭成员因为不愿意看到不愉快的场面,又会将这些矛盾隐藏起来,努力表现出快乐和友好的态度。这种希望一切事情都不要出差错的倾向本身常常会造成一些问题。实际上所有的变化都可能造成分裂和不确定性,家庭系统是否能够继续发展取决于他们是否能够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例如,在婚礼期间能够触及他们曾经的丧失或者对于如何处理新的关系感到有些迷茫和不自在的那些家庭可能更容易度过这个阶段。

无论与延伸家庭的互动模式存在何种困难——矛盾、纠结、疏远或者关系断绝——在家庭生命周期的这个阶段,缺乏合适的处理方式来处理这些关系是最为主要的问题。越是用断绝关系来处理与延伸家庭之间的三角关系,新婚夫妇就越有可能表现出自己不真实的那一面,使自己变得不堪重负。

如果夫妻关系成为丈夫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人际关系,那么他就可能对妻子的反应过度敏感,尤其是那些有关拒绝的信息,他可能会对这些显示出双方差异的信号做出过激的反应,不是强迫妻子同意他的观点,就是责怪她无法完全地接纳他。不断恶化的情况可能最终使关系无法维持下去。

文化的社会融合,对于核心家庭的过度关注以及忽略其他人际关系的倾向实际上将超出实际承受能力的情感需求加诸婚姻。一旦夫妻过度卷入对方的反应,双方都可能陷入一张融合的大网之中,作为个体无法正常地发挥功能。

有一些夫妻会将与父母的斗争直接转移给伴侣,还有一些希望对方为他们处理与家庭的关系。男性可能会选择一个父母完全不能接受的妻子,随后让她去与父母进行抗争,而自己则变成“无辜的旁观者”。在此情景中所有人付出的代价就是无法建立任何真实的联结,将其他人引入到自己的关系中永远无法解决问题。如果某一成员是父母生活的中心人物,或者是父母婚姻关系的重要维持因素,那么他很可能会觉得父母并不“允许”他们有一个成功的婚姻关系——这句话是说,他们感觉到他们无法摆脱父母的联接,因而不可能拥有独立的婚姻。

你会发现,尽管这些都是中文汉字,可是它们所表达的意思,快要让人觉得啼笑皆非。这些研究者发现“不能用断绝关系来处理家庭之间的三角关系”,在中国人的婚姻和家庭文化中,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这个还需要研究吗?我们不得不说,很多时候我们把西方文化中研究的关于我们文化中的常识,当作圣典来拜读,是一种奇怪的现象。

美国研究者还发现,在夫妻之间有问题的三角关系中,丈夫、妻子和婆婆之间的关系最为突出。姻亲最容易成为家庭矛盾的替罪羊。憎恨儿子对妻子过度关心与承认他的行为方式不如自己所愿相比,前者总是更容易的一件事情。对于妻子来说,讨厌婆婆的侵入比直接质疑丈夫对婚姻投入的不够或者与外界的界限定义不清要容易得多。姻亲关系是转移夫妻或者原生家庭之间矛盾最好的出口。相反的情况下,与自己家庭断绝关系的一方基于对他们冷漠、拒绝或者无趣的认知而完全投入到对方的家庭中去,试图与姻亲建立一种温暖融合的关系。

我们的社会总是倾向于责备婆婆/岳母多过于公公/岳父,父亲看起来通常是一个善良的角色。正如人们将责任归咎于母亲只是因为她们在家庭关系中承担了主要工作一样,婆婆/岳母也常因此备受谴责。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与之类似,人们要求妻子负责处理丈夫的情感问题,要求她们体谅所有家庭成员的所有问题;随后,当出现问题的时候,又完全归咎于妻子们。

从美国研究者对他们本国的观察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式的联姻带着某种天生的缺陷。联姻的基础是婚姻,婚姻是离开原生家庭的唯一途径。按照这个逻辑,他们是以顺利离家独立为婚姻成功的标志之一,甚至可能是主要的标志。这与中国婚姻的家庭融合和联姻大相径庭。中国的婚姻融合,不仅仅是婚姻双方的融合,而且是婚姻双方与对方原生家庭的融合,以及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所以,一旦从这一个方面来理解,西方家庭治疗方法进入中国,要服务于中国家庭,可能会遭遇挫折。在这个方面,我们需要一个中国化的过程。

【中国式的联姻】

中国年轻人不是离家独立,而是在家庭中独立;中国人的婚姻,至今其主流依然是一个家庭迎接一位来自另一个家庭的新成员。从古至今,我们有一整套婚姻模式,尽管当今已有很大变化,也有少数年轻人尝试离家独立,选择两个人的结婚模式;在婚姻礼仪上也出现了旅游结婚等新方式,即便如此新潮,还是免不了需要迎合家庭的需求,再来一遍属于家庭的婚姻仪式。各地都有一些差异,但从心理学角度来理解,中国婚姻模式,有利于婚姻融合和家庭的联姻。

古人有诗句这样描述: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

这首诗体现的正是新婚情境中的女性,用中国传统经典的婚姻模式来理解中国人心灵深处的婚姻是比较妥当的,我们直接引用大儒辜鸿铭先生的原话来描述,借此也可以重温一下他的语言:

在中国,在每一桩合法的婚姻中必须具备“六礼”。首先,问名,即正式提婚;其次,纳彩,接受丝织的礼物,即订立婚约;第三,定期,定下结婚日子;第四,迎亲,即迎娶新娘;第五,奠雁,在大雁之前奠酒祭神,即盟誓婚姻,据说,这是因为大雁被公认是所有配偶之爱中最忠贞的动物;第六,庙见,在祭祀的庙殿里举行宣告仪式。这六礼中的最后两项最为重要,因此,我会在此更详细地描述一下它们。

第四礼,迎娶新娘,现在,除了在我的家乡福建省还保持着这种古老的风俗之外,别的地区通常都省却了,因为它使新娘的家庭必须承担很多费用,也造成了太多的麻烦。现在,新娘是被送到新郎家去的,而不是被迎娶的。当新娘到达那里,新郎在门口迎接,亲自打开新娘花轿的门,领着她到家里的堂屋中。在那儿,新娘和新郎拜天地,也就是说,他们面朝堂屋的大门跪下,在苍天面前,一张桌子上摆着两根点燃的红烛,然后丈夫把祭神的酒倒在地上,倒在新娘随身携带的一对大雁面前(如果没有雁,也可以用普通的鹅来代替)。这个仪式就被称为奠雁,在雁的面前奠酒祭神;在男女之间盟誓婚姻——他发誓对她忠诚,而她也发誓对他忠诚,就像他们面前看到的这对大雁一样忠实。从这一刻起,可以说,他们就顺理成章地变成了自然亲密的夫妻了,此时他们仅仅受约束于道德律,即君子之法,他们彼此已经互许了荣誉的承诺,但还没有受到公民法律的约束。因此,这个仪式可以被称作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

此后就是所谓的新娘和新郎之间的交拜仪式了。站在堂屋右边的新娘,首先在新郎面前跪下,同时新郎也向她跪下。然后他们交换位置。新郎现在站到新娘站过的地方,向她跪下,她也像他一样回礼。那么这种交拜的仪式,我希望在此指出,毫无疑问地证明了男人和女人之间、在丈夫和妻子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就像我前面说的,那种盟誓婚姻的仪式可以被称为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以区别于三天之后的所谓的公民的婚姻。在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中,男人和女人在道德律的面前,在神的面前,结成夫妻。这种契约到目前为止只存在于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之间。在中国,在社会和公民的一切生活中,家庭取代了国家的位置——国家只充当了一个上诉的法庭的角色——而在这里,在这种我称为道德的或者宗教的婚姻中,家庭还没有对男女之间的婚姻或契约进行认定。实际上,从婚礼第一天开始,一直到第三天公民的婚姻进行的这段时间,新娘不仅不被介绍,而且不允许和新郎的家人见面。

这样,在中国,新娘和新郎过了两天两夜,可以说不是作为合法的夫妻,而是作为相爱的夫妻生活的。在第三天——随后,中国婚姻中最后一个仪式到来了——庙见,在祭祀的庙殿里宣告的仪式或者说公民的婚姻。我认为,在第三天举行这个典礼是因为这合乎《礼经》中三日庙见的礼仪。不过现在为了节省费用和减少麻烦,通常都在第二天举行。这个仪式——在祭祀的庙殿里宣告的仪式,如果家族的祖庙在附近,当然在祖庙进行。但是对于那些在城镇和城市里生活、附近没有祖庙的人们,这个仪式就在小型的祠堂里进行。在中国,每一个有名望的家族,甚至是最贫穷的人家都有这样的祖庙或祠堂。这种带有一个牌位,或在墙上贴有红纸的祖庙、祭堂或祠堂,就像我在别处说过的那样,在中国,它们是孔子的国家宗教的教堂,相当于在基督教国家中的教会宗教的教堂。

这个仪式——庙见,由新郎的父亲开始,如果没有父亲,就由家族中最亲近的年长成员代替,跪在祖先的牌位前,对祖宗的亡灵宣告,家族中的一位年轻成员现在已经迎娶了妻子进门。然后,新郎新娘相继跪在同一祖先的灵位前。从这一刻起,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结成了夫妻,不仅在道德律或神的面前,而且在家庭面前、国家面前、公民的法律面前。因此,我称这种庙见的礼仪——中国人婚姻中在祭祀的庙殿里宣告的仪式——为公民的或国民的婚姻。在这种公民的或国民的婚姻之前,这个女人,这个新娘,根据《礼经》的规定,还不是一个合法的妻子(不庙见不成妇)。如果新娘碰巧在庙见之礼之前死了,据《礼经》的规定,她不许葬在她丈夫的家族墓地里,纪念她的灵位也不能放在丈夫家族的祖庙里。

这样,我们看到,在中国,在一个合法的公民婚姻中,婚约并非仅仅是女人和男人之间的事情,婚约是那个女子同她丈夫的家族之间的事情。她不是和他结婚,而是进入他的家族。在中国,一位女子的名片上,她不写诸如“辜鸿铭夫人”的字样,而是逐字地写成“归晋安冯氏裣衽”。在中国,一个妇女同她的丈夫家族之间的婚约,丈夫和妻子双方都不能未经丈夫家族的同意解除。我想在此指出的是,这一点正是中国的婚姻和欧美婚姻之间的根本不同。欧美的婚姻,是我们中国人所谓的一种爱人婚姻,是仅仅受到作为个体的男人和作为个体的女人之间爱情约束的一种婚姻。而在中国,正如我说过的,婚姻是一种公民的婚姻,是一种不在这个男人和女人之间、而在这个女人同丈夫的家族之间的契约——在这一契约中,她不仅要对丈夫承担义务,还对他的家族负有责任,通过家庭,再对社会尽责,对社会或公民的秩序尽责;事实上,就是对国家尽责。因此,请允许我在这里说,只有中国人民理解了真正的公民生活的涵义,理解并对究竟如何做一名真正的公民有了清晰的概念,即懂得每一个公民不是为他自己活着,而是首先为他的家族活着,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维系国家或公民的秩序,否则绝不可能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平稳的社会、公民秩序或者国家。就像我们在现代欧美所见的一样,那里的男女对公民生活并没有一个真正的概念,这样一个拥有全套的议会和统治机器的国家,随你的便,它可以被称为“一个巨大的商行”,或者就像现实情况一样,在战争期间,就是一群土匪和海盗,而不是一个国家。实际上,在此,如果你们允许,我可以进一步说,这种把国家当作一个大商行、只考虑这个大商行中最大的股东们自私的物质利益的错误观念,这种带着土匪合作精神的错误的国家观念,实际上,导致了目前欧洲正在进行的可怕战争。简而言之,如果没有一种对公民生活的真正观念,就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国家,而没有真正的国家,又如何能够有文明存在?对我们中国人来说,一个没有结婚、没有家庭、无家可归的男人,不能成为一名爱国者,而即使他自称为爱国者,国人也称其为强盗爱国者。事实上,要具有一个真正的国家或公民秩序的观念,一个人必须首先具有一个真正的家庭观念,而要拥有一个真正的家庭和家庭生活的观念,一个人必须首先具有一个真正的婚姻观念:结婚不是一种爱人婚姻,而是我以上试图描述的公民的婚姻。

摘自《中国人的精神》(辜鸿铭著,李晨曦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10-1)

注①:此处“中国”原文为“欧美”,按照辜鸿铭先生的意思,此处应该是“中国”,不知是翻译出了差错,还是之前出版时出了差错,或者有人故意用“欧美”这个词语,我不做考证了。在这里,我把它直接改为“中国”。相信辜老若知道,肯定是同意此项更正的。

辜鸿铭先生的这段文章,可以引发更多思考。在我们的生活里,婚姻融合与家庭联姻,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可以并且应当发展出符合中国人现实的家庭成长心理疏导工作方法。

之前,当我们对婚姻关系及其相关两性心理学缺乏了解的时候,我们说中国式婚姻模式是对女性自由的束缚,是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迫。站在今天,可以还是这么说,但是不要忘了中间还夹杂着女性自身的心理发展诉求。无论妇女解放运动怎么开展,依然不会把女性变成男性,男女性别的心理差异客观存在,对男女一样的社会行为要求,看似平等了,实际上是另一种不公平。婚姻中的男女差异要求双方在婚姻融合中各有努力方向。

从女生变成妻子,再变成妈妈。在婚姻前后的这一段时间里,女性的自我转型发展实在太快,快到了好多人根本就来不及准备和反应。尤其是在当今女性和男性一样承担全额职业工作的情况下面。女性们步入婚姻时的自我转型发展方面,可能会遭遇很多预料之外的挑战。

为什么在工业文明越发达的地方,发生产后抑郁症(这是女性独有的心理障碍)的概率越高?心理疏导理论认为,其中一个原因是:产后抑郁症的成因并不是“生孩子”,而是围绕“生孩子”引发的社会应激。这些社会应激因人而异,那些越多男性化心理和行为取向的女性,其因为生孩子引发的心理社会应激越强烈,产后抑郁的发生概率越高。

中国式的婚姻,是需要成功的家庭联姻的。有助于男女双方融合进对方的家庭,获得家庭归属感。这种融合的成功完成,有助于婚姻中的男女更好应对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社会应激。所以,婚姻是一次成功的家庭整合;没有实现家庭整合的婚姻,是不完全的婚姻,因而也是不成功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