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用为名词。即这个动词在句子中,具有明显的表示人与事物的意义,它般处在主语或宾语的位置,有时前面有“其”字或“之”字,被定语修饰。如,“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中的“救”,表示“救兵”。
2.使动用法。动词和它的宾语不是一般的支配和被支配关系,而是使宾语所示的人或事物产生这个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翻译时采用兼语式的形式。一般来说,凡是不及物动词带宾语的,多数使动用法。如,“可烧而走也”(《赤壁之战》)中的“走”,表示“使(之,曹军)逃跑”,宾语“之”被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