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科技园区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这不仅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需之举,也是促进土地混合利用、促进园区创新型企业和人才交流与互动、促进园区社会资本积累的必由之路。科技园区的综合容积率应达到2.0以上,建筑密度应达到40%以上。同时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设定容积率的下限,建议容积率下限为1.0,以强制性的指标控制来抑制开发区低密度开发和“圈而不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