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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家村不大不小,白天热闹非凡,晚上人一散,就很凄凉。其实哪里都是这样,书上说伦敦晚上也很冷清。
而边东街到了夜里就像一具巨型史前动物的尸体。偷吃腐肉的苍蝇飞走了,蚂蚁和其他靠尸水提供营养的昆虫也陆续撤退。它露出白惨惨的骨架。
我从诚信出来,早已是深夜。走在这街上,就像一只掉队的蚂蚁,在尸骨的脊梁上爬行。
我从诚信出来,至少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睡不下,另一个是我饿了。我一整天都没有吃一点东西。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仿佛找到了所有不愉快的原因——我饿了。我饿了,所以睡不着,我饿了所以心慌,我饿了所以想到了死。街两边的房屋仿佛肋骨。日光灯发出白光,路灯昏黄。
空气中弥漫着烤红薯的气味,但找遍整条街,也没有烤红薯的影子。红薯早回去了,气味还留着。
我突然想打个电话给谁,让他(她)和我一起吃饭。我当时确实有点寂寞,寂寞得忘了之前不和飞机制造厂子弟学校有任何联系的决定——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和它脱离关系。我本来想打给杨晓,但怕被老周抓到。我想起李小蓝闯进7309时让人倍感责怪和询问的语气,那是她对我说话的语气。于是我拨给李小蓝。我只想打给女人,女人往往更讲义气。通了。她睡意很深地说话,我简直听不清。
喂?
李小蓝在吗?
我就是。什么事?
我是沈生铁。我头痛欲裂。能不能出来一下?
你在哪里?她清醒了,似乎。
说实话那时我头真的很痛。可能是没睡觉,也可能是抽烟太多。每一件事的原因都这么多,我根本记不过来。甚至只要我想咳嗽,就可以咳出闪电来。为什么要咳呢。我不想去问。
坐在“M城”的椅子上,我强忍住咳嗽的冲动。没有人会因为你喉咙痒就关心你,所以我没有必要咳嗽。只要你足够坚强,喉咙再痒,你都可以忍住,这是我的经验。
但是我对约女孩出来吃饭毫无经验,尤其是一个才见过两次面的女人。所以看到她,我先对她笑了一笑。我的笑肯定很难看,因为我是假笑。我一点笑的心思都没有。
看到一个熟悉的人,总算好了一点。尤其当她问,你的病还没好?我的面部肌肉虽然依旧僵硬,却也开始渐渐融化。
我承认她不是绝世美人,甚至瘦得有点畸形,但是看到她,我心里还是舒服了不少,尤其被她的话感动了。人真的很贱,听到有人关心自己,就更加摆出楚楚可怜。我也是。一听李小蓝软声细语,我就开始剧烈地咳,把无数的空气喷向她。迎面扑去。
我要说,M城是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你不在西安,当然不知道它多么有趣。别的餐厅都是方形的大厅,顶多是长方形的,而它简直像一条过道。在这个细长的餐厅里,每一排只有两张桌子,每张桌子两张高高的靠背椅。黑色的皮沙发,罕见的长与宽,不止可以坐,还可以睡。所以,人一躲进去,就如进了一间小型的牢房,完全被隐蔽了。完全被隐蔽了。服务员则是看守,时不时带来食物、光和希望。
我拉着李小蓝来到最里面的位子,那里几乎永远没有人来吃饭。
李小蓝说,那时,她不知道我要她出来,是要做什么,但是她听到我的语气,觉得情况十分严重,所以就偷偷跑出来,不惊动她妈。我问她,开门怎么能不惊动你妈。我是爬窗户出来的。她这样回答。这表明她没什么烦恼,至少还有心情开玩笑。也有可能她只是无话找话。我们总得说点什么,我们必须交谈。
李小蓝又说,我那天咳得满脸猪肝。我问她吃什么,她全部点了男生爱吃的菜。她一点也不饿,但她知道我饿坏了,所以点了很多肉菜,还有润喉的萝卜汤。而我说话虽然有气无力,却相当慷慨,叫她随便点,因为我熟知这里每一道菜的价格,酸辣白菜2.5元,盐煎肉3.5元……酸菜鱼也只要8块,几乎比全中国所有城市都更便宜。就算她点十道菜,也超不过50块钱,对我来说,小菜一碟。
可以饱饱地吃一顿饭了,我不怕把钱一次花完。
她说,你呀,鼻子还这么塞,要不要去买点药吃呢?
没事,过两天就好了,我身体这么茁壮的。
她还要了一瓶啤酒。她说,杨晓挺想我的。我让她帮我买包烟。我差不多有一个小时没抽烟了。
她出去了。她买烟去了。我一个人坐着,又觉得不是滋味。餐厅里打开电视,电视里在唱什么“同一首歌”,接着又放了《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我听得快吐了出来。我想,我可能有什么毛病,只要一听到不喜欢的声音,不管是说话,还是唱歌,或是什么机器响,我的心里就非常慌,慌得想把心剜出来(或者把脑袋劈开)。M城那天晚上放的那首玫瑰什么的歌恰好是我最不敢听的。有的人听了什么都无所谓,哪怕是猫叫春也能睡着。我对这种人很佩服。可是我不行。
说起来,我也有爱听的声音,比如玻璃刀划玻璃发出的。它能让我聚拢心神,不想别的。那天晚上,我不只是把玻璃刀拿出来,我还在有机玻璃桌子上刻下了三个字:李小蓝。我不打算让人以为我刻这三个字有什么目的,所以刻完就把桌布盖上了。
刻完之后,歌还没有唱完。怎么办?没办法,别人爱听。我只好又拿出玻璃刀来玩。李小蓝还没有回来,我独自唱歌消遣并抵抗着。抵抗我的难受。我唱的是陈俊的歌。陈俊你一定没听过,因为他不是什么歌星,而是我的初中同学。他过一首卜分锄有几句是这样的:
炸弹插进树林的深处,他们玩着游戏
营地已经废弃。
正面还是反面。
他们在猜钱币。
天空弥漫硝烟。
惟一没有倒塌的帐篷。
她给他烧焦的头颅装上黑色的眼睛
种下一分钱
深埋在大地
我从来不打算唱给谁听。除非有一天。除非有一天我在战场上负伤,有一个女人为我包扎什么的。包着包着,我和她倒在床上,做爱,伤口的脓和血揩在脏床单上如同大地落下露珠和花瓣……如你所想,如你们所想,这明显是幻影。只适宜发生在梦魇,在幻觉,在种种不正常的空气时间里。因为早已经是和平时代。一切都发展得不错。可是你不必责怪我,谁都有过这种幻想,战场,英雄,牺牲,爱情,性交等等,你无法否认。你也不能不承认,这所有人,这千万万人之中,极少数的心灵成年了还拥有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比如在炮弹里,抛掷钱币,猜是正面的字,还是反面的花。
李小蓝回来后,我们喝了很多酒。我喝醉了,一路呕吐,却还记得回旅社的路。李小蓝送我到房里,我记得她说,喝不了还喝。这就是说,我的酒量很低。但是我却很喜欢喝酒,所以差不多每次都会醉醺醺地弄脏别人的上衣、裙子、裤子。回想那天晚上,我像一个孩子,吃错了药,在街心花园呕吐。醉眼看去,世界白花花一片,你简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是天堂还是地狱。李小蓝抱住我的腰,把我拖回诚信。我不知道她一个那么瘦的女人怎么能拖动一堆这么大的醉肉,但她就是把我弄回去了。她还买了姜,想方设法造出姜汁。她还买了橄榄,用姜汁浸上。她还倒了开水,冲进放着姜汁橄榄的杯子。她把这杯带着辣味的液体灌了一部分进我的喉咙,期望取得醒酒的效果。我一直没醒,于是她一直等到天亮。
太阳出来的时候,我体内的酒精也被分解殆尽。我发现身边睡着一个女人。就把手伸出去,在她身上摸。后来,我们就做起事来。
一切发生在早上,清晨刚刚过去。这算是我第一次和女人做这种事。按杨晓的说话,就是偷行苟且,可是杨晓并没有想到,我在苟且的时候,想得最多的却不是抽和插,而是她杨氏晓。我当时还想,我和杨晓那么亲密,早就已经肉帛相见,却一直没有做爱,这是为什么呢。这个念头虽然不是一直占据我的脑海,可是不时划过去。划过来,划过去,木匠们拉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