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不良的学习习惯
矫正不良的学习习惯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意志行动。因为不良的学习习惯往往具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性质,矫正来十分艰难。
每一种不良习惯的形成都有其内在与外在的原因,在矫正之时,必须首先查明形成不良习惯的原因,对症下药。例如,办事磨蹭、学习拖拉的坏习惯体现在许多青少年的身上,但是形成原因却不尽相同。有的是因为学习动机不强,有的是因为学习兴趣不浓,有的是因为时间观念模糊,有的是由气质性格上的原因导致的,而有的纯粹是由于懒惰。查明了其中的根源,矫正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方向明确。
矫正不良习惯一定要及时,因为习惯是一种比较稳固的精神联系,时间越久,矫正起来便越困难,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青少年应当在意识到自己已经具有不良学习习惯的初期,就努力加以纠正,因为这时的习惯比较而言还不是很稳固,因而是矫正的最佳时机。
矫正不良习惯,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通常说来,可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其一,主动疏导法。从自己的兴趣点与兴奋点入手,层层深入地舒展开来,逐步将自己的思想疏通,并且采用适当的方式逐步将自己的不良行为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种方法比较贴近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不良习惯的矫正作用十分巨大。
例如,如果你是个不能够按时完成作业、学习拖拉、办事马虎的学生,但对电视却非常地迷恋,而且很喜欢与别人谈电视。这时你可有意提出一些与电视相关的问题:“既然我这么喜欢看电视,那么,电视最早是由谁发明的呢?”“电视为什么会接收到图像与声音呢?”这些问题能够起到一个很强的引诱作用,促使你对电视的原理产生兴趣,进而对学习科学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最终形成热爱学习的良好习惯。
主动疏导法需要较强的意志力来加以支撑,离开了恒心与毅力,你就无法主动地、自觉地产生疏通自我思想的动力。
其二,适当处罚法。习惯是一种动力定型,要矫正不良习惯,只依靠思想上的疏导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一定的外部强制训练与处罚措施。必要的处罚既是一种疏通思想的辅助手段,更是一种对内在意志力的考验。
自我处罚的方式有很多:罚自己站立、罚自己背诵古诗文、罚自己不准参加一次文娱活动等,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并不重要,重要地是自己一定要明确地知道哪一种学习习惯是不健康的、不良好的,并且激起自己进行矫正的愿望。
自我处罚一定要讲究适度。不能够对自己进行过份的惩罚,更不能够因此而产生自卑、自怨甚至自贱的心理,要正确地把握其中的度。惩罚太重,会让自己失去信心,惩罚太轻,教育性并不是很大。自我惩罚要适时,不要等到事过境迁以后再旧事重提。
其三,中断联系法。同坏习惯彻底决裂是青少年最终需要实现的矫正目标。对那些积重难返的青少年来说,切断与不良习惯的联系还真是一件有些“痛苦”的事,因为他们已经适应了,习以为常了。但恰恰在这种时候,更能够显示出一个人的意志品质。
怎样才能做到中断联系呢?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对电视着迷的学生通常在吃完饭后总喜欢在沙发上一躺,拿起遥控器,就开始进行频道的切换工作,遇上好看的节目总不免留意一下,一看就不想走,等到做作业之时,时间已晚,为了早点休息,只能马马虎虎地应付了事,更谈不上腾出时间去预习下节课的内容了。由此看出,这类学生的不良习惯是由一系列动作组合在一起而构成的,只要中断每个动作之间的联系就能够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制止不良习惯的持续发展。他们可以这么做:或者事先拔掉电源,或者压根儿就不打开电视,或者不到放有电视的客厅里去而直接到书房去做作业。经过多次地练习,他们就会使原先不良习惯的一系列动作变成没有什么联系的零星动作,从而最终改掉不良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