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成功交往的心理准则
为了使自己的交往行为在对方心理上产生良好的反应,引起积极的交往行为,在交往中应遵循一定的心理准则。根据心理学所揭示的人的心理活动规律,良好交往的心理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真诚原则
常言道:“心诚则灵”。在人际交往中,只有彼此都抱着一种心诚意善的动机和态度,才能引起感情上的共鸣,奠定扎实的友谊基础,使交往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大都喜欢与心直口快、诚实正派的人交往,而厌恶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伪君子,更讨厌那些无中生有、嫉妒诽谤、搬弄是非的人。
2.尊重原则
能否尊重他人和受人尊重是人际交往的重要条件之一。尽管各人在气质、性格、能力、知识方面存在差异,但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要想自己受到尊重,就要首先尊重他人的人格、爱好、习惯和价值,承认人际交往中交往双方的平等地位,平等也意味着相互尊重。另外,在交往过程中也要时刻尊重自己,维护自己的人格、价值和原则,举止端庄,彬彬有礼。试想,一个连自己都不尊重的人,怎么会去尊重他人,同时获得他人的尊重呢?因此,青少年在人际交往中应自尊自爱,与他人以诚相待,平等相处,不损害他人利益,减少或避免人际冲突。
3.宽容原则(https://www.daowen.com)
我们常用“宰相肚里能撑船”,“大人不计小人过”来形容一个人的宽宏大量。在人际交往中,由于性格、价值、文化、经历、习惯的不同,难免会与对方产生误会和摩擦,这就要求遵循宽容原则,不对非原则问题斤斤计较,求同存异,宽以待人,必要时要以德报怨,这样才有助于交往空间的扩大,有助于消除人际间的紧张关系。
4.互偿原则
人际交往的双方总是各有所施,也各有所受,即在给予他人帮助的同时得到他人的帮助。双方的互偿包括物质的内容,也包括精神和情感方面的内容。例如朋友之间的交往,彼此经常在物质上相互帮助,在思想上相互交流,在心灵上相互沟通,既满足了各自的需要,又促进了相互之间的友谊。互偿性越高,交往双方的关系就越稳定、密切;互偿性越低,交往双方的关系就越疏远。如果只想从他人处“索取”,而不想“给予”,双方之间的交往就很难持续下去。
5.互补原则
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在社会中、在集体中、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才能得到实现。人们不仅在物质需求上有互补性,而且在精神生活和个性心理发展上也有互补的需要。例如,一个班集体的进步,需要班上每位同学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完成一项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如果有善于形象思维与善于逻辑思维的人互补,活泼好动的外向型性格的人与寡言沉稳的内向型性格的人互补,那么不仅研制过程会比较顺利,而且成果一定既会兼具科学性和审美情趣。
总之,要想建立和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就需要适应客观的社会情境,充分了解交往对象的人格特征和心理品质,把握并遵守交往的各种心理准则,逐步学会并熟练掌握社交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