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作为房屋的使用者应履行的责任

1.房客作为房屋的使用者应履行的责任

(1)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

(2)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3)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4)不得拖欠租金累计6 个月以上。

(5)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7)不得做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非法活动。

若房客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房东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房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