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街示众
不是镣铐让你身陷囹圄,
不是放纵赐予你自由;
是身若飘萍的悲惨处境,
难敌命运的滔滔洪流。
——巴特勒
不枉不纵、审罪量刑是英国法治的精髓,英国学养渊深、智慧超卓的法学家们负笈案头、反复斟酌推敲的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刑名,并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制定严谨缜密的律条、体现慈悲为怀的法治精神,是英国的专家孜孜以求的治世目标。不过,再先进的国家、再开明的政府,还没有走到彻底废除死刑的那一步,也未能厘清该刑的适用范围,遑论采用各种辅助措施以济刑罚之不足。大不列颠施行的法律不尽合乎法理,鼠窃狗偷、巨贪大盗之流人物居然免于刑责,最严厉的惩罚无非是流放到某个海外殖民地、终生不许踏足大英帝国本岛。事实上,行迹不端的人本就不见容于社会,流放纯属狗尾续貂、多此一举。由此可见,英国亟须改弦更张,作为现有法律法规之有益补充,制定辅助刑实施细则,以期进一步完善司法体系。如果英国政要有机会阅读大清律例的原文或者英译本,他们会发现其中有许多不属刑罚范畴的自治手段,如游街示众等,直接诉诸道德良知和人格尊严,对稍具廉耻的人来说不啻斧钺加身,其在遏制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发挥的作用,比发配更为直接有效。须知臭名昭著的罪人即使不被流放,也无颜继续混迹于桑梓故里。
平民鞭笞、贵族上枷,此风在英格兰由来已久,刑外加罚、肉体凌辱并非东方人的独创。不过从大英帝国走向繁荣富强的那一刻起,这类辅刑便退出历史舞台。优裕的生活条件,良好的教育,铸就了英国人完备的人格。对他们来说,与其枷槛加身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不如以死谢罪、保全个人尊严。
几千年社会发展教会了中国封建统治者如何治世驭民——赏罚分明、有过必责,斯多葛主义在这里没有用武之地。
谁对所有的罪行等量齐观,
那就是亵渎真理的王冠。
公序良俗,还有我们的智慧,
教会我们认清善恶,辨明忠奸。
阿洛姆先生描绘大清帝国衙役以打板子的方式处罚人犯的画作,是本书辑录的最耐人寻味的插图之一。当然,画面表现的不是滥施私刑的场景,而是正常的执法行为,打板子的数量与所担罪责相对应,是官老爷根据当朝法典详审细察、严格推敲之后方始做出的英明决断。
针对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采取的戴枷游街处罚措施,道德惩戒意义可能远大于肉体折磨。枷是一种两块木板拼合在一起的特制刑具,一端用铰链之类扣件固定,另一端上锁或者接拨插销、螺丝等。枷具中央位置是两个半圆形开口合成一个圆形的孔洞,用以勒卡犯事者的脖颈,双手则伸出开在前端的小圆孔,进一步限制当事人的行动自由。有时候衙役会网开一面,允许人犯腾出一只手扶枷,缓解瘦骨嶙峋的肩膀承受的压力。枷锁的插销位置贴有一张官府的封条,执事衙门的名称及封印等信息赫然在目;另一端则张贴类似判决书的官方公告,上书人犯的诸般恶行。
中国颈手枷的规格依人犯的体质而定,重量大概在六十到二百磅之间;上枷时间的长短同样取决于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由地方官酌情裁定。据称有一位定海的犯人曾被判戴枷半年,夜宿囚室须臾不能安枕,白天还要被手持大棒或者蒺藜鞭的狱卒牵到人流量最大的一座城门示众,拴着一条粗大的铁链。犯人倚墙端坐,晴时头顶烈日、雨时一身滴沥,领受路人鄙夷的目光,体验遭人唾弃的落魄;好在可以卸去枷琐的部分重量,帮助犯人熬过规定的时辰。如果犯人双手被拷,吃饭喝水都得靠狱卒饲喂:吃的是粗粝不堪的牢饭或者附近慈善人家施舍的饭菜干粮,喝的是就地取来的凉水。颈上那具沉重的枷锁压迫最甚的不是犯人的肩膀,而是他的灵魂:曾几何时,他也曾飞扬跋扈、横行乡里,现在却沦落到生活不能自理、靠嗟来之食苟延残喘的地步,忍受街头小混混日复一日的欺辱。
依据中国的法例,枷槛示众只是对犯人采取的惩治措施的辅助部分,如果官老爷认为有必要加重处罚,犯人服刑期满后,临释放还要挨一通板子;对于够不到死刑、罪行却也相当严重的犯人,发配边疆、驱逐出境也是常有之事。
西方人士对中国司法活动内幕一向知之甚少,直到大英国海军攻占广州、得窥城中监狱之端倪后,其律例之严苛、刑责之残酷,方始浮出水面。本书后续部分还将另辟专章,做出更加深入透辟的剖析。
游街示众(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