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调解案例卷宗制作示范

五、邻里纠纷调解案例卷宗制作示范

案例5:因乱放垃圾引发的邻里纠纷

小马和小赵是邻居,小马家住401,小赵家住402。2021年×月,小赵家住进了几个远房亲戚,这几个亲戚经常把许多垃圾一起堆放在门口和楼道,严重影响了小马一家人的通行。小马多次向小赵提起此事,让小赵把垃圾扔到楼下垃圾站,小赵认为这是自己家的事,小马无权干涉。小马因此和小赵大吵起来,由此发生纠纷。后此纠纷被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在对此案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薛某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作出了耐心的讲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互相谦让、互相理解。小赵和小马共用一个楼道,小赵家人把垃圾堆放在门口,不仅影响美观,还影响了小马一家人和其他邻居的通行。而且,楼下就有垃圾站,小赵应该及时把垃圾扔到垃圾站,不应该堆放在门口。同时,我国《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294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所以,小赵应该及时清理门口的垃圾,不能再继续影响小马一家人的通行。

最后,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口头调解协议:小赵每天及时把垃圾扔到垃圾站,此后不在门口堆放垃圾。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回访得知调解协议履行良好。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卷宗

卷名:小马与小赵之间的邻里纠纷

卷号:2021029

人民调解员:薛某调解日期:2021年×月×日

立卷人:薛某立卷日期:2021年×月×日

保管期限:5年[5]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卷内目录

图示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2021××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了小马小赵之间的纠纷。

纠纷类型:邻里纠纷

案件来源:①当事人申请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2021年×月,小赵家住进了几个远房亲戚,这几个亲戚经常把许多垃圾一起堆放在门口和楼道,严重影响了小马一家人的通行。小马多次向小赵提起此事,让小赵把垃圾扔到楼下垃圾站,小赵认为这是自己家的事,小马无权干涉。小马因此和小赵大吵起来,由此发生纠纷。


当事人(签名):小马 小赵

登记人(签名):薛某

××××××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1××

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时间:2021年×月×日

地点:××市××区××街道××居委会

参加人:陈某

被调查人:小赵,女,34岁,现住××市××小区××单元××号。

记录:我们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薛某和周某,来调解你和小马之间的邻里纠纷。现依法对你展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23条、第24条之规定,你享有下列权利:(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同时,你要履行下列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请问你听清楚没有?有问题没有?

被调查人小赵:听清楚了,没有问题。

调查人:你和小马家是邻居吗?

被调查人小赵:是的。

调查人:你最近经常把垃圾放到门口吗?

被调查人小赵:其实不是我放的,主要是我家最近来了几个亲戚,他们放的。

调查人:你知道把垃圾堆放在门口会影响小马家人的通行吗?

被调查人小赵:还好吧,可能就是道路有些窄。

调查人:你们楼下就有垃圾站,为什么不把垃圾扔到垃圾站呢?

被调查人小赵:有时候就是懒得扔,等垃圾多了再一起扔掉。

调查人:好了,情况我们了解了,这是笔录,请阅读确认无误后签字。

被调查人小赵:好的。


调查人(签名):薛某 周某

被调查人(签名):小赵

记录人(签名):周某

人民调解记录

时间:2021年×月×日

地点:××市××区××调解委员会

当事人:小赵,女,34岁,现住××市××小区××单元××号,联系方式:137××××××××。

小马,女,30岁,现住××市××小区××单元××号,联系方式:138××××××××。

参加人:陈某,××县××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各方当事人。

调解记录:对于小马和小赵之间的邻里纠纷,当事人小马认为:自己与小赵为邻居,共用一个楼道,小赵家人把垃圾堆放在门口的行为影响了自己家人的通行,应该及时清理。小赵认为,是否及时清理垃圾是自己的事情,他人无权干涉。

在对此案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薛某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作出了耐心的讲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互相谦让、互相理解。小赵和小马共用一个楼道,小赵家人把垃圾堆放在门口,不仅影响美观,还影响了小马一家人和其他邻居的通行。而且,楼下就有垃圾站,小赵应该及时把垃圾扔到垃圾站,不应该堆放在门口。同时,我国《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294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所以,小赵应该及时清理门口的垃圾,不能再继续影响小马一家人的通行。

调解结果:

√1.调解成功;2.调解不成;3.有待继续调解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小马(按指印)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小赵(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名):薛某

记录人(签名):周某

2021年×月×日

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民调字(2021)029号

当事人:小马,女,30岁,现住××市××小区××单元××号

当事人:小赵,女,34岁,现住××市××小区××单元××号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2021年×月,小赵家住进了几个远房亲戚,这几个亲戚经常把许多垃圾一起堆放在门口和楼道,严重影响了小马一家人的通行。小马多次向小赵提起此事,让小赵把垃圾扔到楼下垃圾站,小赵认为这是自己家的事,小马无权干涉。小马因此和小赵大吵起来,由此发生纠纷。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小赵每天及时把垃圾扔到垃圾站,此后不在门口堆放垃圾。

履行方式、时限:

小赵回家后立即清理门口垃圾,此后每日都应及时清理。

人民调解员(签名):薛某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2021××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当事人:小赵,女,34岁,现住××市××小区××单元××号。

调解协议编号:×民调字(2021)029号

回访事由:小赵和小马之间因堆放垃圾引起的邻里纠纷

回访时间:2021年×月×日

回访情况:小赵已经及时清理门口垃圾,并且每天早晨把家中垃圾扔到楼下垃圾站,不再影响小马家人通行,且无矛盾激化现象发生。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也比较满意。

回访人(签名):薛某

××××××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1××

卷宗情况说明

本卷宗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1份,人民调解调查记录1份,人民调解记录1份,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1份,人民调解回访记录1份。

本案当事人2人。

立卷人:薛某

封底




立卷人:薛某

审核人:孙某

立卷日期:202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