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言
中文版序言
2016年3月,德国联邦公证人协会会长在北京对中国司法部和中国公证人协会进行工作访问时,我有机会第一次提出了我对公证协会职能和重要性的思考,并与他们对此进行了讨论。讨论的结果之一,是中国公证人协会愿意共同参与由我代表“国际公证人联盟”(UINL)进行的一项实证研究,该研究旨在收集和分析公证证书相关的经济方面的实证数据。(中文译本为:罗尔夫·克尼佩尔著《公证认证文书的经济意义——国际公证人联盟委办研究(UINL)》,2017年)
实证数据表明,公证人作为公职承担者通过其建议和认证证书实现了预防性司法的作用,不仅缩小了司法纠纷的范围,而且降低了国家和每个公民为建立和维持独立的诉讼司法机构而支付的费用。这些数据进一步表明,公证人在协商中不代表参与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的个人私人利益,但有义务客观地告知当事人其法律行为的合法前提、风险和后果,公证人要建立信任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可以为房地产交易做证明,也可以为公司法领域的法律行为以及家庭法和继承法领域的行为做证明。公证人的建议和认证证书有助于在所有情况下提高法律确定性和降低交易成本。
市场经济的功能机制的普遍观点被证实,在市场上对私人利益的合法追求,只有通过国家的和社会普遍利益的公共行动来进行补充和调节,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繁荣。因此,将一般的预防性司法和公证人的工作归类为特殊社会基础设施是正确的。(https://www.daowen.com)
我很高兴,也很感激米婷女士把我的《公证的经济分析》翻译成中文并在中国出版。该书的出版是自2016年3月中德公证人开始对话的又一个进步,同样也是两国公证人协会的进一步合作。这本书允许我做一个详细的分析,分析我对公证产生信念的原因。
同时,我也很高兴我的第二部中文私法书籍能够出版。2002年,我出版的第一本中文书是《法律与历史——论〈德国民法典〉的形成与变迁》,由朱岩教授翻译,并作为“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系列丛书之一。
罗尔夫·克尼佩尔
2020年12月于法兰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