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概要
一、执行概要
公证活动的经济效益和公证的公共地位的必要性一再受到质疑。同时,一些国家正打算将公证机构纳入法律体系,以提高交易安全性并降低重要经济部门对危机的脆弱性。鉴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有必要确定拉丁公证制度的法律和经济地位。
法律行为的证明和这些证明的解释及含义,要通过公证来告知当事人其正确的含义、风险、可行性和解释的结果。另外,这些证明和解释不干预经济的利益观念,也不介入市场关系的实体。证书和认证一样都具有完全证明能力,证书同时还要准备高质量的登记,这个质量要求是符合证书内容相关要求的,同时这些内容必须保证正确性和公信力。在此过程中无需昂贵的证据收集。它通常也会对交易业务产生影响。此外,双方当事人有权根据指示在没有强制执行程序介入的情况下,无条件地保证公证义务的履行。
公证人的建议可减少当事人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之间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之所以会产生这些影响,是因为公证人不受某一方当事人利益及其基本商业事务策略的影响,而是必须考虑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利益。实际上,任何具有一定法律关系的人都能够信赖公证人提供的全面、专业而又公正的建议。这样一来,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通常会遇到的控制和监督成本问题就不会发生了。为了能够长期保证这种效果,法律将公证人设计为一个独立的公共权力机构成员。这一正式职位反映了他的活动,同时也增强了他的活动的可靠性,这使他脱离了市场领域,进入了为社会直接利益服务的公共权力机构。对专业素质的高要求和在发生违反义务情况下的严格的官方责任,是这种可靠性的基础。
在商品和服务的交换中,在合并法人实体到其家庭关系的合同结构中,市场参与者、行为者以及所有相关的人都在追求他们各自的利益。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建构了理性经济人模型,经济人只要充分了解了相关数据,根据预算合理地确定自己的偏好,就可以在市场上以交换的方式实现自身的利益。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在增加自身利益的同时,为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繁荣作出贡献。(https://www.daowen.com)
重点在于聚合市场的趋势,而不在于众多个人交易行为的条件和交易结构。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关于交易成本的分析计算就没有必要了,公证费用也是一样。但是,分散的私有产权、契约自由的法律观念与“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经济模型显然是相一致的。实际上,公证人提供的建议和公证证明本身所提供的信息不会干预个体的经济风险、收益的计算和偏好,也不会去引导个体的任何行为意向。相反,它伴随着制定法律的过程,传达了决策必不可少的信息并就后果提供了建议,从而将完整信息的宏观经济模型假设和个人主义的理性转移到个人的真实世界中,为私人自治中市场关系的效率和现实性作出了重大贡献。
制度经济学试图用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去改变纯数学化的新古典模型世界。制度经济学的支持者认为经济人假设特别不切实际,认为制度经济学在进行市场活动分析时,更愿意把所有权配置、商业炒作、合约谈判、合约履行造成的不确定性,有时需要强制执行合约带来的不确定性,以及与时间和资金有关的不确定性都考虑进来。制度经济学了解法律以及公约和习俗中的制度、正式和非正式规则的含义和使用,有助于减少不确定性和引导社会互动。制度经济学认为,只有那些能够获得财产权并能够有效且低成本地履行合同的公司才能增加经济活力。
显然,公证证明和公证认证都属于保证安全的一类制度。中立和专业的建议可提高信息水平并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公证证明将法律行为作为具有完全证明能力的证据,减少违反合同的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关心任何有争议的法律执行的成本与效益;公证人安排的注册登记使财产权正式化,并允许有区别的用途;在传统家庭结构中固定的担保解除后,家庭内部资产的公证为所有家庭成员创造了新的担保方式。
公证人的工作要花费时间和费用。但是,制度经济学已经清楚地认识到,每种合同关系都需要花费时间和交易成本以获取有关合同标的物、合同合作伙伴、可行性和绩效保证的信息,从而减少不确定性。这类花费是巨大的,并且对于交易来说是个障碍。信任会减少这类花费。公证公共性质的地位,它的中立性和专业的建议强化了责任、规范了信任,同时也降低了交易成本。潜在的当事人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应有公证相伴。对已有重要的、长期起作用的或者是经济上重要的法律行为而言,通过公证强制做出预防性的监督是合适的,因为通过这种方法同样可以保护法律交易的便捷性和透明性,并增加公共利益;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通过减少其他交易成本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