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重个人主义
下面将进一步解释上述对经济学的认识。经济学认为,为了“改善人们日常的生活条件”,(2)人们或者人类自己是有责任的。(3)经济学假定,“原则上人们有无限的需求,而满足需求的可用手段却是有限的”。(4)我们需要研究,如何最有效地将有限资源用于“生产有价值的经济品”,以及如何在社会中最有效地分配这些商品。(5)
在方法论和规范论意义上,对个人的关注形成了对个人主义的自我承诺的基础。方法论的假设是,个人合法地努力增加他们自己的利益和效用,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商品、服务和规则的价值可以仅仅根据它们对一个或多个人的效用来评估。效用的概念既不是物质的,也不是心理的,同时也不是物品自身所固有的。相反,它是一种为了理解人们如何使用有限资源来满足其自身需求的一种结构。(6)
个人主义的规范性在于它主张社会的、公共的和国家的职能应受到个人偏好取向的直接限制。(7)
没有人会认为双重个人主义的世界是由真实的个人组成的。在多重假设的意义上对个人进行建模,即他们具有不同的、客观的和主观的偏好,并以自我为中心地通过理性地利用他们的稀缺资源来努力实现这些偏好。个人不负有向任何人解释说明自己偏好适当性的责任。不过,理性行动的选择预先设定了这样的前提:选择商品在带来机会成本的同时也会阻碍其他偏好的实现;模型化的个体无法了解所购商品,同样也无法在不同商品之间进行比较;经济体系“是由具有超强信息处理能力的人构成的”,(8)通过公共或私人干预也不会使偏好的实现变得困难或者不会阻止偏好的实现。然而,现实生活中的人类理性不同于模型设定的经济人的理性;现实中人的理性是有限的,(9)而模型设定的经济人的理性却超出了可控理性的把握范围,(10)人们几乎忽视了这一实际情况。即便不能说人们根本没有给予这一实际情况任何考虑,那也可以说很少给予考虑(即少到没有任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