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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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制度是司法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了预防纠纷、定分止争的司法预防作用。我国公证制度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来,经过40多年的发展,在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公证制度继承于拉丁公证。拉丁公证制度以其优异的证明力和广泛的适用范围成为公证制度的典型,其中又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德国的公证制度以其法定公证事项范围广、参与社会治理程度高而闻名,不动产公证、继承公证、商事交易和强制执行为其主要业务内容,此外在2013年德国联邦众议院通过的《部分非讼管辖权移交公证人法》又赋予公证人更广泛的权限。

本书的作者罗尔夫·克尼佩尔教授,曾任教于德国不来梅大学,是著名的北京仲裁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也是中国人民大学朱岩教授的博士导师。对民法、比较法和国际投资都有研究,著有《法律与历史:论〈德国民法典〉的形成与变迁》等。

我和华东政法大学米婷老师相识于公证行业,她从德国留学归来,博士研究方向即是公证法,回国后先在上海市公证协会工作四年,熟悉了国内公证实务,后又到华东政法大学从事公证法理论研究工作。(https://www.daowen.com)

我国公证法理论研究历来不受学界重视,理论水平在国内屈于弱势。《公证的经济分析》以德国公证制度为基础,从经济学视角来观察和分析公证的作用,论述公证为何能成为预防纠纷的首选措施,进一步阐述了公证的隐藏角色和深层次作用。这在国内公证法理论中尚属首次,或许能为大家提供新的思路,激发学者对于公证理论的新探讨,以期给公证理论研究注入新的能量,为近些年的公证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图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