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原则是什么?
转基因的安全性是一直以来争论的焦点,它主要包括食用安全和环境安全两个方面。任何一个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化都要经过严格的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的评估,评估的基本标准就是指转基因农作物要像传统农作物一样的安全。
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评价体系,对要上市的转基因产品进行充分的论证和检验。虽然各国进行安全评价的程序各异,但总的评价原则和技术方法,都还是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制定的。
而我国对转基因作物评价原则主要有:实质等同原则、个案分析原则、分阶段原则、科学原则、预防原则和熟悉原则。
我国也制订了对转基因安全的评价方法。2001年5月9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5日农业部第8号令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制定了严格科学的转基因安全评价程序以及食用安全评价与环境安全评价要求,确保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产品安全性。总的来说,对于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都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评价规则,并据此对转基因生物进行了严格周密的试验,以保证对人、环境、生态的安全。
2022年初,农业农村部新修订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办法全方位的解释了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评价所需要的各项资料。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合集
以转基因植物为例,需要经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安全评估才可以通过检测中心的安全评价:受体植物的安全性评价、基因操作的安全性评价、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和转基因植物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其中,仅转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评价,需要就植物的遗传稳定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这三个方面进行安全评估,包括了遗传物质向其他生物发生转移的可能性、生态环境中的生存竞争能力、对人体毒性、过敏性等共有16个小点。
因此,凡是通过了安全评价的转基因作物在健康、环境等方面都是经过反复验证且安全的。美国疾病防控中心的报告也证实“转基因食品商业化以来,迄今没有发生过一起经过证实的食用安全事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