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序言
本书刚一问世,就引起了激烈的争论。通行的观点如临大敌,一开始就强烈反对我的意见,以至在一段时期里几乎不肯倾听我的陈述,甚至在一些我已经阐述得再清楚不过的问题上,也毫无根据地把一些与我的观点毫不相干的东西强加于我,试图以驳斥这些东西而把我驳倒。我反复声明,我认为意识,无论是个人的意识还是社会的意识,都决非实体的东西,只不过是一种特殊(sui generis)现象的或多或少系统化了的总体,但人们硬说我的这种观点是实在论和本体论。我明确指出,并再三说明,社会生活完全是由它的一切表象构成的,但人们却指责我从社会学中排除了精神要素。有人甚至重新搬出可以认为是早已被埋葬了的辩论方式来与我争辩。实际上,他们把某些并非我的观点,以这些观点“符合我的原理”为由,而归到了我的身上。然而,经验已经证明,这种既可以随心所欲地创立所争论的体系,又可以轻而易举地推翻这些体系的方法是十分危险的。
我认为,说这种抵制后来逐渐减弱,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然,有些命题还在争论。但是,对于这种有益的争论,我既不感到奇怪,也不会抱怨。显而易见,我所规定的准则,实际上将来也必然要有所修正。根据我个人的十分有限的实际经验,我认为这些准则将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扩大和丰富,也必然会有所发展。另外,说到方法,我们所能做到的,永远只能是暂定的,因为方法要随着科学的发展而改进。不仅如此,最近数年间,尽管有人反对,但客观的、专门的、有系统的社会学事业仍在不断发展。社会学能取得这样的成果,《社会学年鉴》[2]的创刊无疑起了很大的作用。因为年鉴同时涉及社会学的全部领域,所以它能比任何一本专著更使人清楚地知道,社会学应当和可能如何发展。这样,它就可以使人们看到,社会学不必继续成为普通哲学的一个分支,就可以直接研究事实的细节,而不陷入泛泛的议论。因此,我应该对我的合作者们的热情和献身精神表示崇高的敬意。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之下,这种以事实进行的论证才得以开始并继续进行下去。
尽管这些进步已经实现,但过去的误解和混乱,显然至今尚未全部消除。因此,我想借本书再版的机会,对我已做过的全部说明作一些补充,对某些批评作出回答,并对某些问题加以新的明确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