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韦伯辩护:比较的逻辑和中国历史的模式

为韦伯辩护:比较的逻辑和中国历史的模式

多年来,马克斯·韦伯的《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Weber,1951)一直被当做负面意义上的研究出发点。[1]批评韦伯的人说他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宗教了解得非常不够。晚近的学术论著时常把韦伯的不少论点当作欧洲中心论的典型例子而对它们大加批判。例如,韦伯认为,前现代的中国城市缺乏政治上的自治,它们是政治而不是经济中心。后来的学者则强调在晚唐至宋代的“中古城市变革”之后,中国城市的性质发生了巨大变化(Elvin,1973;Skinner,1977,pp.23-31);在帝制晚期,长江三角洲地区甚至出现了以商业为导向的大型城市(Johnson,1993;Skinner,1977)。又如,韦伯(Weber,1951,p.142)曾论断儒学并不提供“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预言”,与世界其他宗教相比也不具有超验性质。后来学者对这一论点亦进行了批评。他们指出诸如占卜、祈祷和算命等形式的预言性活动在中国特别是在各种民间宗教活动中普遍存在(Brook,2006);他们指出儒学围绕祖先崇拜而形成的各种仪式和典礼体现的就是它思想超验的一面(Yu,2005,ch.1)。在儒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这一问题上,韦伯受到了来自两个不同角度的挑战:(1)有学者批评韦伯对于儒家思想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的评价过于消极,他们认为儒家强调努力工作、家庭、教育纪律以及节俭的生活方式是东亚四小龙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Berger and Hsiao,1988;余英时,1987);(2)至于如何解释早期现代的经济发展和工业资本主义的兴起,晚近学者往往忽视韦伯的见解,转而强调促成中国的“失败”和欧洲的“成功”的原因是人口/生态因素,而不是儒家文化(Pomeranz,2000)。

韦伯的确有许多可以批评的地方。在20世纪初,工业资本主义仍然被高度正面评价。韦伯也多少受到这种观点的影响。在解释基督教世界之外为何没有产生工业资本主义时,韦伯很自然地提出了一种我们在今天会视之为欧洲中心论的观点。此外,韦伯不懂中文,在他写作有关中国的著作的时候所能使用的图书资料肯定也相当有限。因此,从韦伯的作品可以明显看出他对中国的了解十分不够。例如,韦伯写道,长城修好之后,虽未阻挡蒙古人的入侵,但“防御和降服蛮族的任务,对政府来说,变简单了”(Weber,1951,p.26)。但事实上,在3至6世纪间和10至13世纪间的时间里,游牧和半游牧的诸帝国统治着今天中国的大片土地。《左传》中记载,秦穆公(约公元前659—前621年在位)拒绝了两位大臣(百里奚、蹇叔)的意见,挥师征讨,却遭遇惨败。仅仅依据这条关于秦在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一次军事冒险的重大挫折的简单记载,韦伯(1951,pp.112-113)就给出了令人吃惊的结论:这一战役的失败是中国历史走向和平的一个关键转折。韦伯作出如此评论,说明他显然对于春秋之后的战国时代你死我活的激烈战争缺乏认识。

这里无需进一步举例说明韦伯如何错判或误解中国历史上的各种问题——例子简直太多了。然而,在韦伯遭到中国研究专家围攻之际,我打算发表一些不合时宜的看法,针对上文所总结的一些批评意见,为韦伯的《中国的宗教》一书中的主要见解作出辩护。本文论述的结构如下。

首先,我将指出,韦伯所总结的前现代的中国城市、政治和宗教的特征,本质上都是在比较的意义上提出来的。即便他也许并不了解这些特征还有种种变化和特例,但是他的看法仍然有合理的一面,因为就这些议题而言,欧洲和中国之间的差异往往比中国的内部差异更为显著。因此,尽管韦伯的许多批评者提供了更细致入微的前现代中国的图景,他们并没有颠覆韦伯有关中国和欧洲之间差异的主要结论。

其次,韦伯在他的书中想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工业资本主义为什么没有在中国出现。正如我刚才所说,他的观点遭到了晚近学者的批评或轻视。但我认为,即便以我们目前对中国的认知,轻率地无视韦伯的洞见可能会导致我们犯更多的错误,而不是收获更多。

在本文的最后一节里,我将转向建设性的讨论,来说明韦伯对今天的学术仍具有很大意义。我将遵循韦伯对宗教、政治和经济之间关系的重要洞见,来分析儒家思想在塑造中国历史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