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

四、总结

苏州民变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关键在于税使进驻后地方政府仍保留了处理当地事务的自主性,这使民变能够在地方科层的主导下得到处理。在民变发生前,苏州的地方科层并没有鼓动当地士民反对税使,这就避免了地方政府在税使问题上过早与万历形成正面冲突从而被击垮。在民变发生后,苏州地方科层因握有基本的行政军事资源而有能力独立制定应对措施,无需受制于税使(及其代表的皇权)。苏州地方官员拒绝了税使孙隆派兵镇压的要求,从而避免了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在民变过后有足够的权威去恢复社会秩序。在对待抗议民众方面,苏州政府审时度势采取了合理的介入,从而控制了事态的发展。苏州知府下令逮捕了几位到官府寻求庇护的税官,并进入街市向士民宣布了这一消息。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一做法无疑是明智的:它既向民众做出了一种支持的姿态,又含蓄地警告了闹事者——政府依然拥有执法的能力,抗税行动应该适可而止。这一逮捕行动还缩小了民变的打击范围,提高了地方政府的威信,为重新恢复地方秩序打下了基础。

苏州地方政府的自主性还削弱了中央政府内部派系斗争对解决民变的负面作用。没有证据显示京城的党争和科道官员激进的道德保守主义立场在苏州民变的处理上显示出很大的影响。中央官员对此次民变的唯一一条评论是:户部尚书赵世卿提醒皇帝注意近期系列民变对地方治安带来的不良影响(参见文秉,1976,p.366)。万历皇帝也按照常规的行政程序及时对苏州民变的处理方式给出了意见。他的意见是相对温和的,仅仅要求追查葛成等“为首鼓噪”的人,同时还明确要求地方官员严加追查那些在民变中幸存的税官的贪赃枉法行为。中央政府的及时反应更加强了地方政府在民变后对局势的控制,这和中央政府在武昌民变中扮演的角色形成了强烈反差。

反观武昌的民变,湖广当局的自主性和政府能力的缺失是导致民变失控的最大原因。湖广部分官僚在税使到来之际就纵容甚至鼓动本地名流组织民众来驱逐税使及其委任的税官。[30]湖广部分官员还通过科道官告御状攻击税使并连带攻击万历“新政”。万历无法处罚上疏的科道官员,只好以地方官员依托在京官员实行“党护”为借口,通过处罚他们来发泄对科道官员“不敬”的怒气。[31]就这样,湖广官员卷入了京城的党争,成了皇帝和科道官员之间斗气的牺牲品。此后地方科层的权力在皇权的威慑下迅速萎缩。由于害怕丢失官职,当地主要官员不得不依附于税使,这就降低了湖广当局在地方精英和民众心中的威信。在平时,人们对湖广当局的不满很快随着税官肆无忌惮的敲诈行为而蔓延,湖广官员的无能被当地民众视为和税使沆瀣一气的表现。当民变发生时,湖广当局和税使一并成了被攻击的目标。

由于自主性的丧失,湖广当局面对民变显得毫无能力。就军队的调度权而言,由于税使陈奉对当地官军有实际的支配权,[32]民变发生后当地政府不仅不敢处置违法的税官,甚至还在陈奉的指挥下动用了官军镇压民变。然而,在当时的军队和民变群众的数量对比下,军事镇压不仅不能扑灭骚乱,反而触犯了众怒,民变于是往整个湖广地区扩散。湖广当局的行为模式还破坏了其与本地名流之间的关系,从而把地方精英推向骚乱参与者一方。由于沦为税使附庸的地方政府完全站在了民变的对立面,处在骚乱中的地方精英无法不站在民众一边;在这种紧急关头任何亲地方政府的姿态都会使他们的财产甚至生命受到民变的威胁。至此,除了撤换当地主要行政官员或调动军队进行全面的武力镇压,中央政府已没有其他较为可行的办法来扭转局面了。

在缺乏独立处理民变能力的情况下,湖广地区政府不得不求助于中央政府的干预,这就在民变的处理过程中带入了京城复杂权力斗争的因素。民变发生后,京城中众多持道德保守主义立场的科道官员趁机上奏,要求皇帝处罚税使,并连带攻击万历“新政”乃至质疑皇帝的个人道德品质。在这种情形下,万历当然不肯让步,高级官员也不敢轻举妄动,以免误落政治陷阱。[33]在这种情况下,武昌民变的信息传到中央后,为了避免遭到科道官员们的新一轮指责,万历迟迟不愿与在朝官员商讨局势对策。中央的高级官员们又在复杂的权力斗争下瞻前顾后,统一意见经久不能形成,这些都延误了解决民变的时机,使得整个湖广地区的局面在很长时期内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