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与解读:不同的认知方式
社会科学的认识方法有两个传统:解释传统和解读传统。解读传统的目的不在于寻求事物内在的一种逻辑关系,而在理解和弄懂一些人类活动在一定文化条件下的内在含义或意义。而解释传统的目的则是要试图寻找一个具体事物或事件中的因果联系。
美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伴随着后现代化理论的崛起,兴起了一股解读传统的潮流。比如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格尔兹就认为解释传统是在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的问题,是分析范式的误用。他进而强调,社会科学应该放弃对一种虚假真理的追求,而着重在对社会历史的背景的理解。首先,他认为社会现象的意义是参与社会活动的大众所赋予的。其次,他认为社会现象的意义只能通过解读来理解,而不能通过解释来懂得。最后,他认为就社会科学而言,通过归纳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和知识都不具有可靠性。与这种观点相应,遵循解读传统的学者们注重把历史作为一个文本来解读,而不是作为一个事物来分析。目前解读传统在西方社会科学中正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可以说解读传统几乎完全统治文化人类学,在历史研究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并在社会学和政治学领域中取得一席之地。解读与解释这两种认识事物方式之间冲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个本体论式的哲学问题:即什么样的知识才能构成大家都认可的真实知识?哲学家已试图从“我思故我在”、实用有效性、现象学、语言学等不同角度来解决这个本体论问题,但是我们社会科学工作者更多的是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入手来处理这个问题的。
其实,解读传统更贴近人们对事物自然的认知方法。因此它也是一个更为古老的传统。中国古代强调“述而不作”,对四书五经进行注疏式的解读。古代西方学者对《圣经》解读性的研究也是这方面的例子。中国在五四运动以前可以说就没有解释传统,而只有解读传统。因此在西方学者看来,中国传统文化是阴柔的和更贴近自然的。解释传统倒是一个更为近代的传统。由于进行解释的出发点往往是把部分从一个整体中割裂开来并进行分析,因此它是非自然的。解释传统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科学传统,它强调的是作为主体的人对自然的宰制和征服。文艺复兴运动以后,伴随着资本主义兴起,人变得信心百倍,因此以实证主义为中心的解释传统在西方社会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随着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发展,人们已经不再满意于解释传统的“粗暴”和“断章取义”,因此解读传统逐渐地在学术界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