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美法则

1)形式美法则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美术设计学科共同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

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这种共识是从人们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它的依据就是客观存在的美的形式法则,我们称之为形式美法则。

(1)形式美法则的概念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在我们的视觉经验中,高大的杉树、耸立的高楼大厦、巍峨的山峦尖峰等,它们的结构轮廓都是高耸的垂直线,因而垂直线在视觉形式上给人以上升、高大、威严等感受;而水平线则使人联系到地平线、一望无际的平原、风平浪静的大海等,因而产生开阔、徐缓、平静等感受……这些源于生活积累的共识,使我们逐渐发现了形式美的基本法则。

(2)形式美法则的分类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①和谐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我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融合性才称为和谐。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性表现为强烈和显著时,和谐的格局就向对比的格局转化。

和谐:艺术作品的一切组成部分有机地相互联系所形成的协调规律,即相近因素的调和统一。和谐的规律:画面中出现的种类(形状、大小、方向、色彩)越少越接近,和谐的概率会越大,但不能过分(图4-1)。

②对比

对比也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

对比的作用: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视觉形象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黑白、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的。它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现代设计当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效果。

对比在艺术作品中所描绘的性质及性格方面的因素,呈现对立突出的表现。

对比的种类:大与小、曲与直、冷与暖、粗与细、深与浅、刚与柔、简与繁、静与动、规则与不规则、传统与现代、虚与实(图4-2—图4-4)。

图4-1 和谐

图4-2 虚与实、大与小、繁与简、深与浅的对比

图4-3 曲与直、刚与柔、规则与不规则的对比

图4-4 曲与直、刚与柔、规则与不规则的对比

③对称

自然界中到处可见对称的形式,如鸟类的羽翼、花木的叶子等。所以,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

平面构图中的对称可分为点对称和轴对称。假定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如果两部分的形状完全相等,这个图形就是轴对称的图形,这条直线称为对称轴。假定针对某一图形,存在一个中心点,以此点为中心通过旋转得到相同的图形,即称为点对称。点对称又有向心的“求心对称”,离心的“发射对称”,旋转式的“旋转对称”,逆向组合的“逆对称”,以及自圆心逐层扩大的“同心圆对称”等。

在平面构图中运用对称法则要避免由于过分的绝对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有的时候,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因素,反而能增加构图版面的生动性和美感,避免了单调和呆板。

对称通常表现出相同或相近因素间的对称组合关系(图4-5—图4-7)。

对称的规律:要有中心点或中心线(可以是竖、横、斜),优点是庄重、整齐、单纯,缺点是寒冷、消极、呆板、令人生畏。

图4-5 相同或相近因素间的对称组合关系

图4-6 圆形结构的日本皇室家族家纹,花纹结构居多

图4-7 对称

④均衡

在衡器上两端承受的重量由一个支点支持,当双方获得力学上的平衡状态时,称为平衡。在平面构成设计上的平衡并非实际重量乘以力矩的均等关系,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

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图4-8)。在实际生活中,平衡是动态的特征,如人体运动、鸟的飞翔、野兽的奔驰、风吹草动、流水激浪等都是平衡的形式,因而平衡的构成具有动态。

均衡:画面中形与色彩在面积大小、轻重和空间上的视觉平衡。

⑤比例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比如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至今为止全世界公认的黄金分割比1∶0.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协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

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图4-9)。

比例:事物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关系是对比与和谐的综合表现。

⑥节奏与韵律

节奏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节奏这个具有时间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

韵律原指音乐(诗歌)的声韵和节奏。诗歌中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的组合,匀称的间歇或停顿,一定地位上相同音色的反复及句末、行末利用同韵同调的音相加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和节奏感,就是韵律的运用。

韵律:画面构成中单纯的单元组合重复易于单调,由有规则变化的形象或色群间以数比、等比处理排列,使之产生音乐、诗歌的旋律感。有韵律的构成具有积极的生气,有加强魅力的能量。

节奏:基本形与规则的反复连续排列(图4-10)。

图4-8 均衡(空间、色彩)

图4-9 比例

图4-10 节奏

图4-11 多样统一

⑦多样统一

多样统一:变化和整齐,多样是变化的体现,统一是整齐的体现。统一是将变化进行整体统辖,将变化进行有内在联系的设置与安排。多样变化的作用是给人们视觉上的吸引,再进一步造成情绪上的刺激,通过某种形式的跳跃和新意感,唤起观者产生新鲜活泼的情趣,使图像表达在构图因素上形成或对比、或冲突、或协调的视觉感。以多样统一的图式支配变换生动的鲜活艺术语言形式(图4-11)。

⑧条理与反复

条理是“有条不紊”,反复是“来回重复”。条理是对事物进行有计划、有规律、有秩序的组合、排列,是使物象摆脱复杂紊乱而趋向单纯化和统一化的重要手段。

反复是将相同的形象、形式表达或单位纹样以某种排列规律重复,形成有秩序、单纯、有节奏的视知觉美感。

条理与反复是图案构成所特有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图案设计中两者往往是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条理中含有反复的因素,反复更体现了一种条理(图4-12)。

自然界的物象都是在运动和发展中存在的。这种运动和发展又是在条理与反复的规律中进行的,如植物花卉的枝叶生长规律,花型环抱的结构,飞禽羽毛、鱼类鳞片的自然排列,都呈现出条理与反复的规律美。

⑨错觉与发射

错觉:错觉是人们观察物体时,由于物体处于客体环境中,不免受到周围关联物、自然光与色的干扰,同时在人的主观生理和心理的关注下,出现的误认或误读现象。这往往是无法规避的实际存在的人的判断性视觉误差。错觉是主观对客观的一种特殊的知觉方式,它是人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客观事物的扭曲和不实的知觉,也就是把实际存在的事物被扭曲地感知为与实际事物完全不相符的事物(图4-13)。

图4-12 斑马条纹的反复

图4-13 错觉

图4-14 发射

发射:发射是指围绕着一个中心,形态均匀向四周扩展或向中心收缩,也就是所谓的中心对称。发射是自然界常见的形式,表示各个方向的均衡的力的作用的形态,有时发射象征着圆满的结构。圆是最典型的中心对称,雨伞、雪花、车轮等也都是中心对称。

发射的形式主要由发射的骨骼决定,然后就是选择将什么具体形态应用在骨骼上,简单的点、线、面,与文字或者具象的各种形态,都可以形成发射构成。

发射的类型多样,有基本中心点的发射——由中心向外或由外向内集中发射;螺旋式发射——螺旋的基本形是以旋转的排列方式进行的;同心式发射——是以一个焦点为中心,层层环绕发射,如同箭靶的图形(图4-14)。

自然物体的发射形态是为了生存的需要。同样,在平面设计、标志设计以及版面设计中,也会用到发射的构成方法。图案设计用发射的形或获得视觉上的圆满,景观设计中的发射形态有助于组织空间,形成视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