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闻的限制

第四章 丑闻的限制

我们需要知道,到底是哪些事件构成了1986年末爆发的“丑闻”,哪些与之无关,弄清这一点非常重要。在统治阶层看来,大丑闻就是里根政府与伊朗的交易被曝光;美国和伊朗的交易违反了其保护全人类“不受恐怖主义祸患危害”(里根语)的庄严承诺;恐怖主义是“文明的邪恶敌人”散布的瘟疫,这些敌人“企图让现代世界重返野蛮时期”(乔治·舒尔茨语)。而作为极端反对派意见的代表,乔治·麦戈文则说1986年丑闻是“令人大感耻辱的惨败”:“里根政府在执政之初就宣称,反对恐怖主义将成为美国对外政策的基础;但是人们却发现,这个政府一直在私下向恐怖主义政府(即伊朗)出售武器。”美国一直视伊朗为恐怖主义国家,但就连它在恐怖主义方面的作为也比不上美国及其附庸国取得的巨大成就——这个不言而喻的事实是不能让人们认识到的。次要的丑闻则是有人规避了国会的规定,并避开国会的注意建立了一个“秘密政府”;如果有人相信那些可信度甚低的证人,这个秘密政府甚至也逃脱了内阁成员和总统的注意。但是,丑闻的范围被严格限定了。

这些限定范围之内的丑闻就够多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政府对民主进程的蔑视被逐渐揭露出来,这种蔑视生动地说明了“保守主义”的实质:它所要求的行政权力不需要为其行为对公众或其当选代表作出任何解释。奥利弗·诺思的表演则特别令人心寒,人们从中看到,现代的“保守主义”竟然如此狂热地崇尚国家权力和暴行,而它对民主则充满恐惧和憎恨——愿意正视现实的人都可以看到,里根主义政策已经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连《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都能嗅出诺思的不可信的证词中的法西斯主义气息。你也可以感觉到下面这些事件在民众中引起的厌恶情绪:政府为了避开公众的注意,组织起一帮乌合之众来发动恐怖袭击;诺思付给军火贩子蒙泽·阿尔卡萨150万美元,而英国将此人列为“不受欢迎的人”驱逐出境,联邦调查局和禁毒局也都把此人列为调查对象。尽管如此,仔细研究丑闻的界限还是很有好处的。

国会的调查选取了最小的范围作为开始,此后也一直相当谨慎小心,以免因为知道得太多而造成尴尬。国会调查中发现的种种迹象频频指向中央情报局,被部分披露的行动对于那些曾留意过秘密行动的人来说也并不陌生:政府官员多年来一直通过中央情报局这条途径开展秘密行动,造成了可怕的人员伤亡。丹尼斯·沃尔曼在报告中写道,根据反政府军领导的说法,中央情报局中美洲组负责人艾伦·菲尔斯就是“最直接参与对反政府军日常控制”的人。沃尔曼在报告中还引述了国会及政府分析家的话,他们也证实了在这一时期“中央情报局对反政府军袭击行动的控制”,而博兰修正案是明文禁止此类行动的。菲尔斯是“作战行动的指挥者,是置身于反政府军派系斗争中的人,是政策的执行者也是政策的制定者”,他和尼加拉瓜民主力量(反政府军的主要军事力量)的领导人——右翼商人阿多弗·卡莱罗的关系特别亲密。卡莱罗“与中央情报局有着长期的关系,一直可追溯到桑地诺政府执政之前”。反政府军情报显示,菲尔斯希望让阿图罗·克鲁兹(克鲁兹是为美国观众准备的“真正民主人士”)“留在队伍中间”,以便得到国会的支持;菲尔斯还试图通过最受克鲁兹信任的“美国顾问”(反政府军说客布鲁斯·卡梅伦与罗伯特·莱肯)对克鲁兹施加影响。但是,根据反政府军和美国的情报显示,菲尔斯的目的是保护控制着尼加拉瓜民主力量的卡莱罗和“索摩查派与寡头派”;另外,与“美国和尼加拉瓜极右势力合作”,防止反政府军实行内部改革。“密切跟踪形势”的美国情报来源还注意到,菲尔斯作为中央情报局成员(可能是中情局当地行动站站长)曾驻沙特阿拉伯多年。这一情况很有价值,因为沙特阿拉伯通过秘密网络成了反政府军的主要支持者之一。“反政府军和美国国内的消息来源”都认为菲尔斯和整个中央情报局“在组织和执行整个反政府军行动方面”比诺思“有更大的影响力”,而诺思则是被菲尔斯“操纵”,按照其意愿行事的。前中情局特工拉尔夫·麦吉说,“调查委员会在调查中总是尽力避开与中情局相关的重大事实,一旦碰到就迅速闪身后撤”,尽管“在每一个关键环节他们都能发现直指中情局的新证据”。他注意到,这一秘密行动的复杂网络不仅带有中情局的明显印记,而且需要只有中情局才能提供的协调工作。他同意沃尔曼的报告。菲尔斯和其他中情局高级官员在公开听证结束后秘密在委员会作证。据委员会成员说,他们的作证很敷衍了事。但他们的证言已足以使参议员威廉·科恩(参议院情报委员会副主席)确信,中央情报局“反恐怖主义组负责人”杜安·克拉里奇在“伊朗门事件中起了关键性作用”——这也就是说,他在助长恐怖主义中起了关键性作用。

进而言之,中央情报局和该局在行政部门的上司不太可能放手让诺思这种无能的吹牛大王(看过他的作证之后,这个评价是必然的)独当一面。几乎每一次诺思声称参与过的行动都以灾难告终,包括那几个他特别引以为豪的任务。他就是不能说出事实真相,几乎要让人以为他是不是患有不能说真话的疾病。他含着眼泪说是自己受到了恐怖主义分子的威胁,迫不得已才接受了西科德将军的礼物。这个故事其实是骗人的:所谓的威胁并无真凭实据,而且据五角大楼说,诺思在那一时期也没有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的请求。诺思的另一个故事是:因为国会泄露了一些情况,他才被迫对他们撒谎。《纽约时报》却披露,诺思指出的重大泄露(指“阿基利·劳罗”号游轮事件[1])其实就是他自己造成的;根据参议员丹尼尔·井上在事件中的记录,其他关于利比亚空袭的情况泄露则是来自行政部门。在“诺思热”[2]时期,《时代周刊》上登载过一篇歌颂诺思的文章。文中引用了海军历史学家维克多·克鲁拉克将军的话。克鲁拉克说,诺思大肆吹嘘自己在越南的英勇事迹,其实它们都是“浪漫传奇”,类似于“周末增刊上的故事”,“根本没有发生过”。中央情报局局长凯西(凯西自己也是一位精明的情报工作者,诺思称他为自己的良师益友)对个中真相肯定一直都很清楚。

但调查委员会小心翼翼地避开了中央情报局与伊朗门事件的明显联系。很显然,自委员会建立之初起他们就打算这么做。委员会选择的高级调查员不是别人,正是托马斯·波尔格——他是“前情报官员协会”的积极成员,该组织一直在替中情局向国会游说。波尔格在中情局内任职多年,其间曾被派驻印度支那;在当地,他与西奥多·沙克利(沙克利参与了伊朗军售事件)等中情局著名人物有过密切的合作。然而,如此巨大的利益冲突却没有引起媒体的关注;波尔格在《迈阿密先驱报》上公开赞扬尤金·哈森福及中情局,媒体竟然也做到了视而不见。调查委员会也极力避免触及中情局与反政府军毒品交易的大量证据,而其中部分证据正是在委员会质询过程中披露出来的。另外,委员会根本没有去调查伊朗门事件相关人物与武器贩子、前中情局特工埃德温·威尔逊之间的长期关系。威尔逊密切参与了“反政府军的网络构建”和伊朗事件,而且与理查德·西科德将军和其助理,前中情局官员托马斯·克莱因斯过从甚密;然而在听证会阶段,委员会调查员和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甚至都没有找他谈过一次话。自从古巴事件和越南战争时期起,调查委员会就没有继续追查过其他秘密行动(行动参与者已作证)和行动参与者所联络的人员(他们没有作证),因为从这些行动中揭露出来的情况必定会反映出当前政府的问题。

调查委员会还回避了以色列与伊朗门事件的联系,尽管以色列显然在其中有重大干系。里根的伊朗门事件审查委员会主席,参议员约翰·托尔谈到了国会调查没有深入追究以色列的问题。他说:“如果你希望国会去拿起那个烫手的土豆,你得等上很长时间。”实际上,关于此事的充分证据“呈现在人们面前,而委员会却没有表现出丝毫兴趣”。井上参议员对此也不感兴趣;据专栏作家埃文斯和诺瓦克称,他从与以色列说客关系密切的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那里得到了大笔资金。丑闻爆发后,井上参议员出访以色列(按照以色列总理沙米尔的描述,井上是作为“以色列在美国最伟大的一位朋友”来访的),并强烈谴责媒体把伊朗门事件“渲染成了一件巨大的丑闻,从而严重损害了我国的荣誉和形象”。虽然以色列在事件中的牵涉非常明显,井上在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还是说,被披露的任何情况都不会使美以关系受到“削弱或破坏”——或者说,不会使美以关系受到深入的调查研究。

简而言之,各个调查委员会竭力缩小调查范围,避开关键但却不受欢迎的领域,提出的问题也都是行事程序或“管理方式”之类无关痛痒的问题。这些问题当中,有一个是始终核心问题:对这一群阴谋分子的所作所为,里根总统到底知不知情?记不记得?或者说,有没有批准过他们的行动?在这个问题上,里根的否认受到大多数民众和评论家的怀疑,但在我看来他的否认是可信的。里根在很大程度上是公共关系产业的产物,如果有些事情他不需要在记者会上提起,那么很可能这些事情也就不会让他知道。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世界中没有什么意义,但对于想象和幻觉世界却很重要。在虚幻的世界里,意识形态主义者必须努力保持住这样一个假象:国家政策纲领是由公众通过选举行政首长的方式来决定的。

但是,这种将丑闻范围限定得很小的做法极具误导性,因为这样一来很多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就被划在了调查圈子之外。这些问题虽然不在由国家规定、被媒体认可的关注范围之内,却能让人认清恐怖主义文化的实质。我们姑且不理会规矩,探讨一下其中的几个问题。

20世纪80年代美国在中美洲“新兴民主国家”的所作所为不是丑闻,而且绝不可能成为国会或媒体的调查对象。反之,人们认为这些杰出成就展示了美国仁爱、慈善的传统,以及对权力的谨慎使用:“美国只有在保卫自由、民主这些珍贵价值的时候才会动用自己的强大权力”。在我们看来,自由和民主“不仅是好的,而且这种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美国发动对尼加拉瓜的进攻,明目张胆地违反了法律。公然违反法律同样不是丑闻,也不能让美国对自己的国际恐怖主义行动有所收敛。1986年6月,国际法院裁定,美国的行为是“非法动用武力”,违反了国际协定。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美国违反国际协定的行为不能解释为联合防御行动(美国的说法)……也不能解释为美国有权因尼加拉瓜干预萨尔瓦多而采取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应对措施,因为在任何适用的国际法律中都没有规定这样的权利。”国际法院没有发现任何尼加拉瓜自1981年初起支持萨尔瓦多游击队的确实证据,并进一步指出,不应让尼加拉瓜承担中止国际武器交易的责任,因为尽管“美国部署了大量武器资源”,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美国都声称自己无力让国际武器交易停止。国际法院还指出,萨尔瓦多在1984年8月才就“遭受武力攻击”向国际法院提起上诉,这已经是在尼加拉瓜上诉国际法院四个月之后了。

美国对国际法院的判决完全置之不理。在国际法院要求美国中止其非法动用武力行为两个星期之后,美国参议院表达了它对国际法的义务:参议院投票通过了里根政府1亿美元的军事援助方案,此事并未引起相关评论。由民主党控制的众议院则在国际法院作出判决的前夜以同样的投票结果表示了自己的关注。国际法院被贬为传统上持有“反西方偏见的敌对论坛”——然而,正是这个“敌对论坛”在1980年美伊诉讼中作出了有利于美国的判决[3],只不过现在人们认为这无关宏旨。反政府军说客罗伯特·莱肯“对国际法院提出指责,他说人们‘越来越觉得’国际法院与苏联有密切的关系”;在这一案件中苏联法官回避了。莱肯的看法非常可笑,但是在一种混合了现代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奇特政治潮流中,他的反应则很正常。就连较为理性的评论意见也认为美国不应该理会国际法院的裁决,因为按照国际法专家托马斯·弗兰克的说法,美国必须坚持“保护自由的自由”——比如在尼加拉瓜。美国继而对联合国安理会号召所有国家遵守国际法决议行使了否决权(11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并和自己的两个附庸国(萨尔瓦多与以色列)一起反对联合国大会号召各国服从国际法院判决的决议(以94票赞成、3票反对通过)。号称“档案记录报”的《纽约时报》[4]没有提到联合国大会上的否决票;该报驻联合国记者在当天宁可报道联合国工资过高的问题。安理会上的否决票则被简单提了一句,不过,此前一天联合国大会上号召建立南大西洋“和平地带”的决议却不能提。这项决议以124比1通过,美国一如既往地独自提出反对。(https://www.daowen.com)

国际法院对美国作出裁决,美国对裁决不屑一顾,置之不理,这也算不上丑闻。没有人要求国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很快它就被丢进了记忆的空洞之中。同时被丢掉的还有关贸总协定理事会(负责监督国际贸易及其他相关事务)对美国做法提出的谴责。所有这一切都无损于乔治·舒尔茨的名誉;他曾响亮地宣告,“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在这届政府中,我们的行为将会受到法治的监督。”当然,他这番话的基础是,法律就是美国政府所说的法律。在恐怖主义文化中,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原则。

从这些事件中,我们能清楚地认识到美国统治阶层的自我形象:美国是一个无视法律、崇尚暴力的国家,这一特点还必须一直保持下去;根本不用理会国际法、国际法院、联合国以及其他国际机构,它们都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世界舆论是不可能约束华盛顿的恐怖主义指挥者的,除非舆论已经极为明确强烈,已经构成干扰,迫使这些指挥者们在行动中要付出他们所不愿看到的代价。同样,国内的公众舆论也是微不足道的,除非舆论达到了不同政见的程度,可能对国内当权者的利益构成威胁。与此同时,满脑袋幻想的理论家们还在以充满敬畏和虔诚的语气,歌颂我们对法律那非同一般的热忱:“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这样投入地谈论基本法,其限制与灵活性。”我们可以说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只要我们注意到关键词是“谈论”。

只有在侵犯了当权者特权或可能危及统治阶层利益的时候,美国的国际恐怖主义才能称为“丑闻”。国会确实代表着各种各样的权力集团;因此,违反国会明确规定的行为也是丑闻,至少在事情无法再隐瞒下去的时候是丑闻;与国会规定相对的是通行的国际法框架和“遵守条约的庄严责任”,这些都无关紧要。同样,在水门事件的闹剧中(其实是国会与媒体之间的损害控制交易),舆论对闯入民主党总部大楼的行为义愤填膺,然而对尼克松和前几届政府犯下的其他罪行却无动于衷;这些罪行是与水门事件同时被揭露出来的,包括自60年代早期起利用国家政治警察,以反复抢劫等非法手段破坏社会主义工人党;联邦调查局通过在黑人居住区煽动暴力来破坏民权运动和其他形式的民众行动,等等。民主党是代表国内权力阶层的,而社会主义工人党——一个合法的政党——不是;这样一来,可想而知,舆论对关于社会主义工人党的重大丑闻和牵涉民主党的小小罪行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尼克松的“敌人清单”是丑闻,但联邦调查局参与芝加哥警方对弗雷德·汉普顿[5]的暗杀行动(同时被揭露)就不是;私下说大人物的坏话是丑闻,暗杀黑豹党领袖却不是。对柬埔寨的轰炸不在水门事件指控之内。这一事件是在国会质询中被揭露出来的,最后定下的罪名却是没有将轰炸行动通知国会,而不是轰炸柬埔寨致使成千上万农民死亡。因此,这一时期被揭露出来的种种事件就成了一次“至关重要的实验”,是历史给我们安排的;然而,水门事件留下的教训是赤裸裸的,而且再简单不过:拥有权力的人会捍卫自己,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国内压迫民众,对外侵略杀戮都是合法的,但不能侵犯国内势力的特权。现在的情况也大致相同。事实上,这两次舆论对权力的臣服却被认为是绝好的展示:展示了媒体的勇气和正直,展示了我们政治体制的健全及其在压力之下的出色表现。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们对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因此,成功运用恐怖主义没有被视为丑闻,这是可以理解的。相反,恐怖主义受到了欢迎和称赞,包括中东—地中海地区或受美国支持或由美国直接组织的大规模国家恐怖主义行动,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的成功恐怖主义行动(其规模更为巨大),以及洪都拉斯自美国深入干预以来日益严重的灾难与压迫。对尼加拉瓜的进攻被认为可能是个错误(就在国际法院宣布判决的时候,尼加拉瓜战争重新获得了国会的授权),但算不上什么可能撼动合众国基础的丑闻。所有这一切都非常的合情合理,只要你能理解恐怖主义文化的原则。

[1]1985年,意大利游轮“阿基利·劳罗”在地中海东部被恐怖分子劫持,1名美国游客被杀。随后美国获得情报,称劫船者准备乘埃及民航客机飞往突尼斯。在诺思的策划下,美军出动战斗机拦截了这架民航班机,并抓获4名恐怖分子。——译者

[2]Olliemania,为Oliver(奥利弗)和mania(狂热)两词的拼合,指当时美国国内奥利弗·诺思引起的狂热。——译者

[3]1979年,美国就伊朗占领美国大使馆、拘押美国外交人员向国际法院提出起诉。1980年5月,国际法院裁定伊朗必须释放人质,归还美国大使馆馆舍并作出赔偿。——译者

[4]《纽约时报》号称“政界上层的内部刊物”,被西方人誉为“权力机构的圣经”和“档案记录报”(Newspaper of Record)。——译者

[5]美国激进黑人组织黑豹党著名领袖,1969年12月4日在家中被芝加哥警察和联邦调查局人员杀害。——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