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我国东北森林资源的掠夺
张传杰孙静丽
明治维新后,日本就提出了向外扩张的方针,中国东北成了它侵略的主要目标。因为东北的矿产、农业和森林等资源非常丰富,特别是大片的原始森林,珍贵的稀有树种更使日本侵略者梦寐以求。为满足其军用和民用的需要特别是日本占领东北以后,随着军需木材量的不断扩大,日本侵略者采用所谓“集团采伐”和“一扫光”式等采伐手段,进行狂采滥伐,给我国东北森林资源造成不可估量的重大破坏和损失。专门论述这一问题的文章尚不多见。对此问题深入研究,对彻底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罪行是十分有益的。本文仅拟就日本掠夺我国东北森林资源的过程、手段以及造成的破坏和损失,做一初步探讨。
一
早在19世纪末,日本帝国主义就先后派遣浪人和间谍打着“科学研究”的旗号,深入东北三省和内蒙东部地区进行资源调查,并先后出版了描绘东北森林资源的书籍。其中《富饶的满洲》里提到:“满洲森林之广大,令人惊愕。”(1) 《满洲地志》则称:“满洲全部山峰,皆有森林覆盖之”,还介绍了森林的分布及树种情况。《白山黑水录》也以文学形式把东北的森林描绘为:“苍苍郁郁,若黑云横天,一望无际,数千里不见涯溪”,这无疑更刺激了侵略者的胃口。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日军占领九连城后,便设置了调查委员会,调查鸭绿江两岸的森林资源。1905年5月在安东成立了军政署和战地临时建筑部,开始在安东和龙岩浦一带“征收”鸭绿江木材。以后又对木材实行军事管制,垄断森林采伐业。没收了沙河镇大东沟一带中国商人存放的原木,在安东设置了军用木材厂,大量加工木材以充军用或运往国内。
1905年11月26日,清政府外务部会办大臣那桐和日本公使林权助签订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连同《鸭绿江木植公司章程》13条、《中日合办鸭绿江森林合同》和《中日木植公司事务章程》等一系列文件,使中国森林资源的采伐权、贩卖权和木税权等完全操纵在日本侵略者手中,同时,建立了中日合营的“鸭绿江采伐公司”,该公司享有整个林区的木材收买和专卖权,这样,日本完全控制了鸭绿江流域的森林特权。三十几年时间,森林资源摧毁殆尽,每年均有巨额木材由鸭绿江经安东(今丹东)关出口,大部分运往日本。据1919年安东关报告,出口木材计:梁(硬木)47446根(每根长8英尺(2) )、软木575598块、板8233553平方英尺。据日本人撰写的《鸭绿江林业志》统计,1909年至1929年间大约有3000万立方米左右的木材经朝鲜运往日本。(3)
满铁作为东北最大的木材消费者,为满足每年对坑木、枕木、电线杆、原木的需求,1919年满铁与安奉沿线的日本木材商组成资本为30万日元的满鲜坑木公司,主要是满足抚顺煤矿对坑木的需求。最初主要以安奉铁路沿线的森林采伐为主,至1927年前,平均每年提供大约2500万材(大约3000—3600车)坑木。(4) 后来,满铁又通过贷款资助的办法控制了吉林省桦甸县韩家林场的采伐权。1922年满铁又以600万元的资本掌握了“扎免林业公司”,采伐区域为中东路西线大兴安岭林区的兴安宜立克都、乌奴尔、免渡河林区,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从此,满铁取得了参与经营大兴安岭森林的完全合法的地位,也获取了日本向东北北部进行经济扩张的据点。此外,满铁还出资经营“海敏采木公司”,拥有的乌尔旗汗林场森林面积为4000平方公里,牙多尔林场森林面积为570平方公里。日本大小资本家也纷纷来到东北成立林业和制材公司,经营造纸、铁路和电业。1917年11月设立的富宁造纸公司,采伐林区在松花江和牡丹江流域共32处,总面积达7335万公亩。1918年6月成立的黄川采木公司取得了黄花松甸子和四合川两处林场采伐权,林区面积合计3996万亩。1917年11月成立的丰材公司在吉林省桦甸县和安图县,拥有森林采伐区域共1200平方华里。(5) 1919年成立的兴材公司在吉林省获取了12处林区,面积为2162.56万公亩。(6) 以上都是100万元以上的大企业。1919年设于安东六道沟的“鸭绿江制纸株式会社”,年产纸浆15000吨,制纸8000吨。1920年仅安东地区由日本财阀经营的制材企业就达33家。在吉林省内“鸭绿江制材无限公司”设有许多分厂,如吉林木材工业株式会社、敦华制材合资会社、小林制材工厂、面高制材所、大山木厂、近藤林业公司、横道河子工厂、大仓制材所等十多处。从1905年到1931年,日本资本家在东北各地设置木材加工企业为54家。(7) 据李明银在《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史况》中统计,从1917—1927年,日本从东北输出的木材有6460万石(每石约等于1立方米)。
“九一八”事变前,东北平均每年木材产量为50—80万立方米,除用于东北的各项用材外,相当一部分木材向外输出,或运送关内各地,或出口朝鲜和日本等国。1932年,东北木材净输出量是8.5万立方米,占东北木材产量1/10左右。(8) 到1936年林木产量增加了约100万立方米,达到184.5万立方米。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很快侵占了东北三省。伪满政权建立后,日本帝国主义更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开始有步骤地控制和掠夺东北的林业资源,1933年3月1日,日本操纵伪满政府颁布了《伪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对经济实行统制方针,提出了“带有国防的或公益性质之重要事业,以公营或令特殊会社经营为原则”。为此,对东北林业的林业方针是:“国有森林之经营为原则”。而“目前林业的主要任务是林场暂停发放,期于今后五年间整理林场权,对于主要森林施行基本调查,整理国有森林,确之其合理的经营之基础”(9) 其目的是通过对东北森林资源的调查,对林场权的整理,把东北的森林全部纳入其统治之下,其他民间团体不得涉足。
为实现对东北林业的占有和集中管理,对森林的采伐权也进行整理。1934年伪满政府以敕令颁布了林场权整理法,取消了《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中的一般林场权。
为加速对东北林业资源的统制,1934年3月30日,日本帝国主义又制订了《日满经济统制方策要纲》。它提出“本着使满洲经济与我国经济的不可分关系日趋深厚的宗旨……采取行政乃至资本性统制措施”,其中采木业的统制方法就属于“原则上由满洲该种事业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特殊会社经营,直接接受帝国政府的特别保护监督”(10) 。《方策要纲》还提出:“满洲森林开发……之供应日满两国木材及纸浆原料之需。”(11) 日本掠夺东北森林资源的企图昭然若揭。
1936年6月,伪满政府又以第47号敕令颁布了林场权整理法,至1938年,取消了152处一般林场权,余者以后逐步取消。根据“整理法”,对俄国人所享用的林场权采取无条件收回的政策;对一些特殊林场权,采取收买与允其投资相结合的政策,以达到整理林场权的目的;对于日本人控制满铁系统的林场,采取延长一定时间或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来解除其林场权。通过以上手段,日伪最终控制了整个东北的森林资源。
二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掀起全面侵华战争后,为供战争物质需要,把中国东北作为战略物资的供应基地,因此,更加疯狂地掠夺东北地区的资源。在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东北资源的诸多计划中,两个产业五年计划是比较重要的,即1937—1941年和1941年9月分别制订的两个产业五年计划。
在第一个产业五年计划中,就提出了一个林业计划。该计划的方针是:“采伐量要达到1000万立方米”(12) 。在农畜产品部门中,其他财政支出不在内,仅林业共计划资金是1.6亿元,然而,实际使用资金却是6.92亿元。
第二个产业五年计划更着重于战争资源的掠夺,即发展所谓基本资源产业,特别是对煤炭、农产品倾注全力。为适应该计划的主要方针,在林业方面,计划每年采伐1300万立方米的木材,在资金数额上,农畜产品及林产品的投资增加到9亿元。
日本为了弄清东北的林业实况,一方面对东北森林进行航测,另一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编成森林资源统计和林相图,使其成为编制林野经营计划的重要依据。日伪还将东北全境划分为16个林野经营区,管辖125个事业区,并对经营区制订了《林野经营大纲》,垄断了东北森林的经营权。
为加强对东北森林资源的管理和掠夺,伪满政府几易林政及生产机构。伪满时期实行林野局、营林局和营林署三级机构,统管整个东北的森林经营事宜。伪满政府组织林业行政,而森林经营和采伐则由“满洲林业株式会社”统一组织经营。到1938年,“满林”成为伪满洲国林野局的代行机构,负责伪满洲国的木材统治和配给,经营木材及进出口。1944年“满林”解散,另行组建了“满洲林产公社”,并将以前设立的“满洲森林采伐协会”和“满洲制材统制组合”并入,成为东北木材实际的统制机构。到1945年,因各营林局被裁撤,地方林野机构也全部撤销。而在省设林政厅,在县(旗)设林政科管理地方林野工作。由于日本人的直接插手,他们垄断了各个林区的开采权,中国的民族林业一律不得涉足。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更有效地直接进行殖民掠夺,日伪在1937年颁布了“新学制”,提出中等教育职业化,使学生能够学到实用知识与技能,以便毕业后能立刻为日本的殖民掠夺服务。提出“关于中等程度以上之教育,考虑社会之需要与供给而施行之。”(13) 其方法是加重实业课的讲授及实习的课时。通过这一措施“养成有益于产业开发之部门,及于国民生计有益之职业从事者。”(14)
1938年1月1日,在原奉天高等农业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的奉天农业大学,设有三年制的林学科,课程有25门,还有实验实习,周学时为41课时。培养目标是:“进行造林、森林利用、治水、防沙、森林土木、测量等的森林技术官员和中等教育的林业教师以及林业经营者所必需的教育。”(15)
奉天农业大学十分重视农场及苗圃的建设,以作为学生实验和实习基地。该校有农场实习地46.83万平方米,林学苗圃和标本园2.79万平方米(16) ,另设林产制造室,而且各学科的实验室条件较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相当先进的,1940年又附设一年制的林学特修科。
奉天农业大学的毕业生由学校向伪满洲国政府或满洲林业株式会社推荐就职。1939年第一期毕业生就职于林野局的有8人,营林署12人,奉天农业大学2人,在大同学院继续深造的1人,特殊会社4人,总计27人。(17) 到1945年日本投降为止,共招收10期学生,毕业7期,共培养220名具有大学学历的林业人才,特修科培养了78名具有大专学历的林业人才,他们充当了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东北森林资源的尖兵。
日本帝国主义的林野科技试验研究,是日本进一步掠夺性开发、利用东北森林资源的基础。日伪时期林业科技试验研究的范围较广:造林、伐木、利用等均在其研究范围之内。1943年正式规定林野试验室归林野总局直辖,1945年林野总局改为兴农部林政司时,林野实验室仍为林政司直辖机构。日伪时期设有伪满大陆科学院、林产科学研究室、木材试验室和胶合板研究工厂。这一切都是为了永久占有并更有效地掠夺东北的森林资源。
日伪时期,木材分为一般用材和特殊用材两个部分。一般用材占整个木材产量的绝大部分。如1937—1944年木材总产量约为3508万立方米,一般用材为2472.9万立方米,占总产量的70.49%。
日本全面侵华后,东北一般木材的主要用途走向如下:从需求状况看,1939年东北需求一般木材总计为383.6万立方米,其中军需占47.7%;1940年东北一般木材需求量为397.2万立方米,其中军需就为179.8万立方米,占当年一般木材需求的45%;1942年东北需求一般木材总计为373万立方米,而军需为181.5万立方米,占东北一般木材需求的48.7%。(18) 由此可见,在东北一般木材的需求中,日伪用于军事目的的占一般木材总需求的1/2左右。另外,满铁对一般木材的需求量较大,1939年满铁需一般木材32.8万立方米,占当年东北一般木材需求的8.6%。1940年满铁一般木材需求量是31万立方米,占当年东北一般木材需求的7.9%。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对木材的需求量更大。为补充船舶不足,日本仅用于造船的专用材即达17.8万立方米。
1939年东北生产的一般木材输往日本为31337立方米,1940年为32828立方米,1942年输往日本及其他国家的一般木材为28万立方米,1943年为10.7万立方米。②从这组数字可以看出,伴随着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不断扩大,从我国掠夺走的木材也越来越多。
总之,日本全面侵华后,木材主要用于满足军事需要。对于民需、公需和满铁的需求以及纸浆和出口等都降到次要地位,一切为侵略战争服务。
三
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森林资源的掠夺,不仅严重地破坏了森林资源,也促使了日本侵略者更多地掠夺其他资源,更加速了日本帝国主义疯狂地侵略中国。
从整个日本对东北林业的掠夺情况看,它对东北森林资源的掠夺并不像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以掠夺原料(木材)为直接目的,而是作为基础产业、即把掠夺东北木材资源作为永久占领东北,不断地掠夺其他矿产品、农产品资源的基础资源而加以利用的。就日本统治东北所制订的林业政策看,日本把中国东北的森林资源,既是当作原料加以利用,又是当作掠夺东北丰富的煤、铁、铝等资源的前提性资源加以开发掠夺,它是日本对东北资源掠夺的重要方面之一。
曾参与满洲产业开发和修正五年计划的主计处长、日本人古海忠之在1954年7月1日的笔供中写道:“制订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目的是日本用经济,特别是用发展重工业来确保对东北的侵略,同时也是日满结成一体,弥补日本资源的不足,企图扩大帝国的势力在拟定以及修改该计划的过程中,很明显地表现出这一点。从一开始就把重点放在日本所缺乏的铁、石油及其他重工业的开发上,而且工矿业部门,尤其是重工业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扩大对日本的支援。本计划与中国人民的福利毫不相干。”(19)
该计划包括四大部门,即工矿业部门、农畜产部门、交通通信部门、开拓部门。为实现对工矿部门的掠夺,加快兴修铁路和交通通信设施,这就需要一个庞大的掠夺开发上述资源的前提性资源——森林资源。为此,为解决东北地区大规模兴建铁路而对枕木、电线杆、车辆用材的需求;为解决掠夺煤炭、铁矿而需要数额巨大的坑木;为建立重工业基地而需要的建筑用材;还有木炭、火柴、胶合板等对木材的需求等。这从日伪时期林木的走向、主要用途等方面表现得极为明显。
特别是在特殊用材方面,主要包括修建铁路所必需的枕木,挖掘煤、铁矿所必需的坑木,通讯、电力所需的电线杆等。就日伪时期的特殊用材产量来看,1943年总产量为497.4万立方米,而特殊用材产量为131.4万立方米,占总产量的26.4%。1944年生产总数为493.2万立方米,特殊用材产量为134.7万立方米,占总产量的27%。1937—1944年的木材总产量为3508万立方米,其中特殊用材产量为1036万立方米,占总产量的29.5%。
在日伪的特殊用材中,枕木的需求与生产量占特殊用材总和的1/2左右。这与日本统治时期大规模地修建东北的铁路干线及森林铁路有关。从一定意义上讲,由于东北有十大林区,森林面积占东北总面积的近1/4,许多东北主要干线都是穿越各大林区,因此,东北的铁路都是有森林铁路性质的。
日俄战争后,日本侵略者夺取了南满铁路,改修和加宽了安奉线,从而开辟了东北通往日本的最短路程,为日本掠夺东北森林资源创造了便利条件。
“九一八”事变后,满铁执行关东军的指令,负责完成其多年策划的“满蒙铁路网计划”,即负责修建伪满洲国有铁路。新建的第一条铁路是敦图线,1934年拉法至哈尔滨也全线竣工,日本梦寐以求的日、满最短线路得以实现。日本、朝鲜通过图们与哈尔滨连在一起了,从而加强了日本对东北的统治和资源掠夺。
1935年,中苏合办的中东铁路也落入满铁手中。这样,东北所有的铁路、港口河川的运输经营均被日本所垄断和控制,日本通过新修的铁路同以往的铁路连成网、片,不仅贯穿了长白山、张广才岭等林区,而且伸入到大、小兴安岭、完达山等基本保持自然状态的林区边缘。截至1943年10月1日,满铁建成通车的铁路新线是5149.9公里和复线888.6公里。由这些铁路的修建而形成的东北铁路网,既便利了日本对东北资源的掠夺,又便于日本对东北的控制。条条铁路纵横交错,像毒蛇般地盘踞在整个东北大地。
满铁为了加速掠夺长白山腹地及大、小兴安岭密林地区的森林,又修筑了许多条森林铁路。满洲林业株式会社也拥有许多条森铁,近藤林业公司在取消林场权前,修复亚布力通往林区的80公里森林铁路。据1944年12月统计,各省森铁总计1699公里,运送量为105.7万立方米。
显而易见,东北的铁路干线与森林铁路,成为日伪运输东北森林资源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铁路的修建与维修也是东北木材中特殊用材的最大用户之一。1934—1935年两年间,满鲜坑木株式会社向满铁提供枕木67万根。1940年满鲜坑木株式会社销售枕木21万根,轻便枕木20万根。其中经销枕木最多的是1934年,为86万根;最少的是1942年,为9万根。(20)
为满足日伪对枕木的需求,各营林署也大量生产枕木。如海拉尔营林署1935年生产枕木276111根;1936年为570374根;1937年为799122根;1938年为1391308根。(21)
从枕木的需求看,1933年枕木需求量为400万根;1938年为800万根;1942年为694.8万根;1943年为724.8万根。(22)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满铁为维修其现有路线每年需用木材170万立方米。所以,在日本统治东北期间,枕木是历年木材需求大户。枕木的生产也始终保持在东北木材生产总量的10%左右。1937—1944年,日伪生产枕木总和为422万立方米,占同期东北木材生产总量的12%。
在东北特殊用材的需求中,坑木的需求与枕木相差无几。这与日本帝国主义疯狂地开采东北的煤炭资源密切相关。而且坑木的需求在伪满14年中呈上升的趋势,这是与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东北煤炭资源逐年增加相一致的。1937—1944年,伪满生产坑木总数为402万立方米,占同期东北木材生产总数的11%。在特殊用材中,电线杆的需求量也占一定的比例,对电线杆的需求是从属于日伪加强通讯网络及照明、动力用电的需要。1944年生产数量为9.6万立方米,占东北木材总产量的2%。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日本大量地向东北移民,对东北的木材需求与年俱增。除林业“开拓团”外,在数十万农业移民中,迁居在各林区周围的日本“开拓团”,任意采伐林木营建房舍或其他民用。凡“开拓团”屯居的村落周围,林木砍伐殆尽。
日本殖民者为消灭东北抗日联军,在采伐森林过程中,采取了“集团采伐”和“一扫光”式的采伐,严重地破坏了东北的森林资源。日本侵略者这种竭泽而渔的采伐政策,使大量的原始森林被砍伐,使许多稀有的珍贵树种绝迹,使植被完好林木繁茂的林区变成了荒山秃岭。
总之,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森林资源的掠夺,目的是为了支援并扩大侵华战争,妄图占领全中国。同时也是为了支援太平洋战争,以建立日本帝国主义梦寐以求的“大东亚共荣圈”。
(作者张传杰,大连外国语学院社会科学部;孙静丽,辽宁师范大学附中,原文刊于《世界历史》1996年第6期)
(1) 松木敬之:《富饶的满洲》第3章,日本政治转输社出版。
(2) 1英尺约为0.3米。——编者注
(3) 陈本善:《日本侵略中国东北史》,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01页。
(4) 陶炎:《东北林业发展史》,吉林省社会科学院,1987年版,第143页。
(5) 1华里=0.5公里。——编者注
(6) 苏崇民:《满铁史》,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320页。
(7) 陈本善:《日本侵略中国东北史》,第202页。
(8) 杜恂:《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上海社科院,1986年版,第397页。
(9) 中央档案馆等编:《东北经济掠夺》,中华书局,1991年版,31页。
(10) 同上,第38页。
(11) 同上,第42页。
(12) 中央档案馆等编:《东北经济掠夺》,第201页。
(13) 《满洲国学事要览》,1940年版,第4页。
(14) 皆川丰治:《满洲国的教育》,满洲帝国教育会,1939年版,第49页。
(15) 《奉天农业大学要览》,1939年版,第139页。
(16) 樊期曾:《东北农业教育史》,辽宁教育出版社,第141页。
(17) 《奉天农业大学要览》,第70页。
(18) ②满铁:《华北、东北、朝鲜重工业原料的供求关系》,1944年版。
(19) 中央档案馆等编:《东北经济掠夺》,第204页。
(20) 苏崇民:《满铁史》,第711页。
(21) 《满鲜林业概观》,满洲木材通信社,1940年版。
(22) 满铁:《华北、东北、朝鲜重工业原料的供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