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类别:在无差别的酷刑或所谓的防御性酷刑之后

1号类别:在无差别的酷刑或所谓的防御性酷刑之后

此处是指一些粗暴的方式,重点不在于严刑拷打,而在于让人开口说话。超过某个界限,痛苦就会变得难以忍受,这一原则在此尤为重要。目的是尽可能迅速地达到这个界限。不讲究精心设计,而是大量的、多种形式的攻击!几个警察同时拷打;四个警察团团围着,把囚犯当沙袋一样打,一个警察用香烟烫他的胸口,另一个警察拿警棍敲他的脚掌……受刑者向我们吐露了种种隐情,对阿尔及利亚人使用的某些酷刑,在我们看来特别残忍。

A)往嘴里灌水,并用肥皂水高压灌肠。[9]

B)把瓶子塞进肛门。

两种所谓“静止”姿势的酷刑:

C)犯人跪着,手臂与地面平行,手心朝上,上身和脑袋挺直。一下都不能动。在囚犯背后,一个警察坐在椅子上盯着,只要他敢动一下,就用警棍打他。

D)囚犯站着,脸对着墙,高举双臂,手紧贴墙。同样,稍微动一下,或是有一点放松,就会棍落如雨。

我们先要明确,有两类受刑者:

1)知道一些事情的人。

2)什么也不知道的人。

1)知道一些事情的人在卫生所里很少见。当然,我们不是不知道某某爱国者在法国监狱里受过刑,但我们从未见他以病人的身份来过这里。[10]

2)相反,那些什么也不知道的人经常来我们这看病。此处不涉及那些在扫荡或封锁时挨打的阿尔及利亚人,那些人也没有以病人的身份来过我们这儿。我们明确要谈的,是不属于任何组织的阿拉及利亚人,他们被逮捕,被带到警察局或审讯处接受盘问。

精神病症状描述

A)躁郁症:4例

病人悲伤,忧郁,意气消沉,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避免与人接触,但会突然发展为极度的兴奋,其含义始终让人难以理解。

B)神经性厌食:5例

这些病人的问题很严重,因为这种神经性厌食往往伴随着避免一切与他人身体接触的恐惧症。护士靠近病人,尝试接触病人,例如牵他的手,就会立刻遭到严厉拒绝。因此无法对病人实施人工进食或让他服药。[11]

C)机能不稳定:11例

我们接触到一些坐立不安的病人。他们常常孤身一人,很难接受关起门来与医生同处一室。

1号类别的受刑者身上常出现两种感受:

首先是“不公正的感受”。这些人遭受了几天几夜的无故折磨,他们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打碎了。其中一个受害者的经历尤为痛苦:对他严刑拷打了几天之后,警察一无所获,终于相信他们是在和一个老实人打交道,他与民族解放阵线的任何支部都毫不相干。尽管如此,一个警探还是说“别这么放走他,再收拾他一下。这样他出去以后,就会老老实实的”。[12]

然后是“对一切道德论题的漠不关心”。在这些病人看来,不存在所谓正当的理由。他们之所以被严刑拷打,就因为他们是弱者。因此当务之急是增强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提出有关合理性的问题。力量决定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