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的励精图治与变革

雍正的励精图治与变革

从全国的角度看,历经顺治(1644—1661)、康熙(1662—1722)时期的努力,清王朝的统一局面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南明的挣扎和反抗、三藩割据势力都已消除,台湾收复,王朝对全国各地的政治、军事控制大为加强,经济社会获得了较大发展,盛世端倪初步显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国力状况下继位登基的雍正皇帝胤禛,年已45岁,“在藩邸四十余年”,久经政治历练,具有超强的社会洞察力和国家治理能力,对康熙后期的社会问题有较为清晰深刻的认识。因此,在皇权稳定后,雍正皇帝大力兴利除弊,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进行改革,在建立军机处、实施“摊丁入地”改革的同时,也在地方上实施保甲制度,大力改土归流,推进边疆的稳定。其中,对改土归流的态度形成了巨大的转变。自清初以来,在内外环境复杂的背景下,清王朝为笼络各种势力,巩固统治局面,除对明朝设立的参加反清斗争的少数民族土司加以镇压并取消土司资格外,对前来降附的土司都一仍其旧,确立为土司。这种做法,从顺治时期一直沿袭到雍正初年。雍正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725年2月8日),雍正帝在广西巡抚李绂的奏折中朱批说“土官相袭已久,若一旦无故夺其职守,改土为流,谁不惊疑”[2],告诫流官劝垦耕地,只能在州县所属范围内进行,“不可侵占土司土地”,触碰土司利益。在皇权稳定,对土司地区情况有深入了解以后,雍正皇帝的立场才有了较大转变,对于“肆为不法,扰害地方,剽掠行旅,且彼此互相仇杀,争夺不休,而于所辖苗蛮尤复任意残害,草菅民命”的“云贵川广以及楚省各土司”,各省督抚等官应该“悉心筹划,可否令其改土归流各遵王化”[3],将这些地区的改土归流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这样,清政府对云南边疆的统治走到了由政权巩固、国家统一初期的粗放控制和领有,到皇权强化、国力鼎盛后的全面深入治理的转化阶段。这一转化轨迹与雍正登基后兴利除弊,建立清明政治,强化边疆统治的主张,历史地偶合在一起。这一历史的偶合与转化,为云南边疆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力量。鄂尔泰因此前知遇于尚为雍亲王的胤禛,而成为完成雍正帝在西南实施改革、强化边疆治理的不二人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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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蔡毓荣:《分定增兵疏》,见《续云南通志稿》卷七十《武备志》。

[2]广西巡抚李绂:《奏为钦奉上谕事》,雍正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奏,《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卷二十二上,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世宗宪皇帝圣训·圣治二》卷六,雍正三年十二月己亥上谕兵部条,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