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虐杀戮,镇压反抗
从本质上讲,改土归流是把边疆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权力,由地方上层分子手里收归至以流官为代表的中央王朝手中,这是一种权力的剥夺和转移,极有可能引起权力斗争和社会动荡。再者,鄂尔泰实施改土归流的地区,是民族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复杂的地区,地方势力又相连成片且较为强大,更增添了改土归流引发矛盾冲突的可能性。另外,从鄂尔泰改土归流的具体情况看,乌蒙土府禄万钟、镇雄土府陇庆侯等部分土司势力又外逃四川等地,一部分改流土司相关势力的处理也存在问题。更为直接的是,康熙末期吏治败坏、官员贪腐,雍正皇帝登基后虽然注意对其加以整顿,但在边疆地区仍然积重难返。如昭通镇总兵刘起元、大关厅通判刘镇宝、镇沅府知府刘洪度等,肆意压榨盘剥新改土归流地区各民族,致使一些地区“远近居民皆无生之气,有死之心”[20]。这些原因,最终导致了鄂尔泰改土归流后,大好形势下其实暗流涌动、危机四伏,反对改土归流的斗争一触即发。
改土归流后,各族的反抗活动始自镇沅府。该府于雍正四年六月废除土知府刀瀚,以原威远厅同知刘洪度署理知府,实施改土归流。因为刘洪度到任后“编粮苛刻”,纵家人“勒索银钱”,雍正六年正月十七日(1728年2月26日),刀如珍率“夷倮” (今傣族、拉祜族)数百人深夜围困知府署,捕杀刘洪度等官役。鄂尔泰闻讯后,派元江协副将张应宗率兵前往镇压。原土知府刀瀚的母亲及刀如珍等受降,事态被平复。
在云南反对改土归流的斗争中,今滇东北的反抗规模较大,冲突和伤亡也较为惊人。反抗始于米贴,以乌蒙、镇雄、东川等地大规模的反抗活动为高。
米贴,即今昭通市永善县。此地原本地头人禄永孝统治。在乌蒙府改土归流时,鄂尔泰已将禄永孝革职查办,监禁起来。雍正六年二月初一日(1728年3月11日),为防止禄永孝的妻子陆氏聚集力量造反,鄂尔泰派郭寿域带兵300名,前往米贴擒拿陆氏。陆氏逃往金沙江对面的四川沙骂一带,联合2000余人反抗。郭寿域中箭身亡,所带300名官兵中有112名被杀。
鄂尔泰闻报后非常震惊,委派鹤丽镇总兵张耀祖、哈元生、孙士魁等,率绿营兵2200余人,加上土兵1000多人,前往围剿。四月初一日(5月9日),张耀祖进抵米贴,鄂尔泰指令清兵对反抗者大加杀戮,共杀害米贴夷众1000余名,陆氏等首领被抓获遇害。至雍正六年五月下旬,米贴的反抗活动基本被平定。(https://www.daowen.com)
数月之后,乌蒙府远在金沙江外的阿驴又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清军参将哈元生领兵进驻阿驴,当地土官前来犒军,被哈元生长期留在行营听用。阿驴土官的母亲怀疑哈元生扣留其子,便召集数千人将哈元生所部重重围住。哈元生率部激战两天一夜,才解除围困,双方伤亡也很大。至雍正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729年1月23日),聚众反抗之首被擒获,阿驴之变才最终得以平定。
雍正八年八月,规模浩大的乌蒙等地各族反改土归流活动又在云南爆发。此前,在乌蒙土府改土归流中有功的禄鼎坤,被清廷远调到河南,任归德营参将;名义上委任了官职加以重用,实际上则是调离家乡以防止其造反。八月,禄鼎坤指派他的儿子禄万福回鲁甸处置家产。八月二十六日(10月7日),禄万福聚众起事,攻陷乌蒙府城,杀死东蒙雄威镇总兵刘起元、大关通判刘镇宝等。东川府的禄良珍、禄应爵、禄天锡、禄承鼎等地方势力,以及镇雄州陇氏等,闻讯后也率众响应,滇东北改土归流后建立起来的流官统治被严重颠覆。
面对声势浩大的反抗,鄂尔泰调派云南提督张耀祖亲赴东川、乌蒙一带指挥,调动云南、贵州两省官兵一万三千名,土兵数千人,并请四川调集兵丁六七千人,分三路进攻镇压。经过三个多月的残酷清剿和杀戮,至十二月上旬,各族的反抗活动基本被平息。
改土归流后,鄂尔泰没有认真分析改土归流地区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制定善后政策,在选人用人、官吏考核等方面未加特别重视,这是出现反抗活动的直接原因。更为严重的是,当镇沅、米贴的反抗活动出现后,鄂尔泰没有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调整政策和部署、有效预防矛盾冲突的再次发生;反而错误地认为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省的苗族、瑶族、彝族、壮族等族虽然强弱不一,但其“暴虐凶顽,若生天性”,天生就是要反抗朝廷的民族,应该加以严厉的惩处。当乌蒙(昭通)等地彝族、苗族大规模的反抗活动导致清军伤亡后,鄂尔泰非常后悔此前在这一地区改土归流时采取了“计取”的和平方式,没有对彝族人民“大加惩创”,才酿成了该地区的反抗活动。因此,他坚决主张对“犷悍横恣”“流毒最久”的乌蒙等地彝族、苗族等族,应该痛加斩杀,以尽根株。他不但奏请雍帝表示愿意辞去云贵广西总督之职,以提督身份“将兵讨贼雪愤”[21],而且还在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七日(1730年1月24日)的《奏为钦奉上谕事》[22]的奏疏中,较明确地提出了对各反抗的少数民族进行严厉处置的办法:在乌蒙府,对于首先挑起反抗活动的“禄酋族姓”,必须尽数杀戮;“逆目恶党”必须完全铲除;就是他们的所有家口,也要全部奖赏给兵丁。即使不便分赏的亲属,也要把他们远远地迁往东北宁古塔一带。对于一部分安置于本地的反抗之人,则要“剁去右手,割去脚筋”。对于在东川府(今会泽县、巧家县)的苗族和彝族,造反的酋长头人务必“严剿穷搜,或诛或遣,不留一孽”。在进剿过程中,对各族建盖于“扼要关隘及深密箐林”的房屋,为防备埋伏,在搜索擒拿反抗之人时,不问房内的具体情况,可采用火攻的方式;而在事后为防止各族重新聚集,也要将这类房屋焚毁。
如此残酷的镇压和杀戮,使反对改土归流的地区各族人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仅乌蒙、镇雄、东川一带,据鄂尔泰的奏报,“逆首逆党及附从凶倮”前后临阵杀伤并滚崖投江自杀自尽的,多达一万余人;“擒获搜获讯明枭示及剁去右手者”,达到了数千人;被分赏给参与行动的有功官兵的“所获倮贼男妇”,也达到了数千人。[23]本来是顺应历史潮流、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改土归流,终因鄂尔泰善后不当,大肆杀戮,最终竟然让彝族苗族等族人民付出了沉重的生命财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