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货币资金

4.1 货币资金

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权益工具投资、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以及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本章仅介绍货币资金以及应收预付款项等金融资产的相关内容,其他金融资产内容将在第5章阐述。

4.1.1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货币资金的性质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它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所以一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资产的首位。

我国货币资金按存放地点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西方会计教材中的现金,通常指的是广义的货币资金,即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在企业的全部资产中,货币资金有着其特殊的作用,它是企业从事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必备的重要资源,企业只有保持一定量的货币资金才能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运行,否则,企业将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同时,过度闲置的货币资金是企业所持有的盈利性最差的资源,为此,企业要最大限度地提高经营成果,就必须充分、有效地安排使用货币资金,使之保持合理的数量,避免货币资金的闲置。另外,由于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最强、可立即作为支付手段并被普遍接受等特性,很容易被非法挪用、侵吞,而其账务处理却相对简单。可以说,货币资金是最不具会计特色,但最具管理特色的资产。

2)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系统是指企业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可靠、保证企业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保证企业经营效率的不断提高而采用的组织程序和相关的全套措施。其中,与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记录的准确可靠相关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属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其有效的实施,不仅能保证会计系统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是对相关会计人员的一种保护。对于货币资金这样特殊的资产,尤其如此。

3)货币资金的管理规定及内部控制制度

(1)保持恰当的货币资金储备

由货币资金的支付职能所决定,为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保持适量的货币资金储备。这就要求企业在研究影响货币资金收支变化的因素并分析掌握其变化趋势和规律的基础上,测算出企业一定时期的货币资金收支金额,尽可能保持货币资金的合理储备,做到既满足业务经营需要,又不会过多闲置。

(2)现金管理

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规定,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现金使用范围。企业使用现金仅限于以下情况:

a.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

b.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c.按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d.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e.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f.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g.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h.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②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根据企业的规模、日现金付出量和企业与银行的距离远近等条件,由开户银行与企业共同商定的,一般不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离银行较远且交通不便的企业,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足时从银行提取。企业由于业务量的变化需要调整库存现金限额的,可以随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调整。由银行为企业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既是国家有计划地组织货币流通的需要,也是企业保证货币资金安全的有效措施。

③不准坐支现金。坐支是指企业将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用于各项现金支出,以现金净额入账。企业销售收入获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不能直接用于支付事项,而以现金净额入账。这样可以保持企业现金收支的井然有序,便于通过会计核算监督企业现金的收支状况,保证现金安全。

④贯彻“九不准”的规定。出纳人员在现金收付工作中,不准以白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私人借用公款;不准单位之间套换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保留账外现金;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人民币。

(3)银行存款的管理

①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按规定,企业必须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存款”账户,以办理银行存款的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用于银行存款转存以及为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收付;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也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②银行结算纪律。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缴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照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企业支付款项时,存款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4)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企业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主要表现为:

①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结算工具。

②及时办理结算,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

③严格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5)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由于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必须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良好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以确保全部应收取的货币资金均能收取,并及时正确地予以记录;全部货币资金支出是按照经批准的用途进行的,并及时正确地予以记录;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报告正确,并得以恰当保管;正确预测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货币资金收支额,确保企业有充足又不过剩的货币资金余额。

在实务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转换比较频繁,三者的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大致相似,一般而言,一个良好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应该达到以下几点:①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②货币资金收支要有合理、合法的凭据。③全部收支及时准确入账,并且支出要有核准手续。④控制现金坐支,当日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⑤按月盘点现金,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做到账实相符。⑥加强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

4.1.2 库存现金的核算

1)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监督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应设置“库存现金”总分类科目,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库存现金的金额。企业内部各部门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1)现金收入的核算

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职工出差报销时交回的剩余借款,收取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销售收入款,收取对个人的罚款等。收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例4.1】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50 000元备用。

【例4.2】出售材料收入现金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