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对象与时间

三、考试对象与时间

(一)考试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合格考试。报名参加夏季高考的所有人员均须参加等级考试。

(二)考试时间

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参加合格考试的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的4月份;其他科目的合格考试均提供多次考试机会。

等级考试每个科目只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时间为高三学年的上学期末。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随普通高中高三学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