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的政治进路:公共领域的培育

二、国家治理的政治进路:公共领域的培育

现代社会是与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社会形态。公共领域作为相对于国家权力具有独立性的社会团体,为公民表达意愿、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可能性平台。随着公民主体性意识的增强、公民个体需求的增长和释放、企业与非政府性组织的兴起以及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社会管理在公民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正因为公共领域具有自身的治理主体地位以及社会权力空间,其对于国家治理具有本质的诉求。如上文所述,如果社会自我管理混乱,出现社会权力和能力的失位,公共领域就难以进步和发展,甚至将有被国家权力越界的危险。换言之,公共领域也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土壤。只有在公共领域的形态之中,社会管理才具有独立性和主体性。公共领域对于社会管理的期待和内在要求构成了国家治理的驱动力量。公共领域越成熟、完善,社会管理的创新能力就越强。

培育公共领域,首先,要建立互惠公民体系。现代社会区别以往社会的根本特征在于其是由自由公民和社会团体所组成的社会体系。现代社会的组成是以公民的自由和个人权利为基础的。国家治理的基本目标在于维护、促进公民的个人权利,满足公民的合理利益诉求。以往的社会形态体现出身份社会的特征,人们与社会的关系基本是由其身份所决定的。而现代社会的成员关系缔结,则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其选择的基本依据便是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发展。建立互利互惠的公民体系,是维持公民社会稳定、发展的本质要求。现代社会不但要能够带来利益的增长,而且要公平地分配社会资源,让社会成员都能够享有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利益。只有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能够在社会的共同合作中得到合理的满足和增长,这种合作体系才能够具有稳定性。否则,社会成员将具有退出社会共同体的倾向。我国通过改革开放,已经创造了辉煌的经济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也不断得到满足。但是,我国社会的财富分配不均衡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的贫富差距显现出扩大的趋势,基尼指数已经突破0.5的合理限度。经济的差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结果。问题在于,财富的差距会造成社会成员在个人权利以及社会地位等领域的不平等。这将直接损害现代社会的存在基础。一旦公民不能够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甚至无法保障自己的根本利益,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就将发生动摇。只有在保障公民应得利益的基础之上,消弭不正当的社会差距,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期待,才能维持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建立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建设的根本任务。公民是社会的主体,也是社会的最高服务对象。互惠互利的公民体系将为国家治理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https://www.daowen.com)

其次,要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思想、心理基础。只有形成现代公民意识,才能够积极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之中,承担社会治理责任。我国的传统社会主要以家族间的血缘关系为纽带,体现出熟人社会的特征。在现代社会中,公民来自各个地域,带有不同的生活经历和文化背景,甚至来自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语言系统。现实利益为社会成员之间提供了建立相互关联的结点,但单纯的利益联结并不足以形成、维护公共领域。只有在社会成员中培养当代公民意识,才能够为现代社会发展提供思想和心理的支撑。公民主体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特征之一。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是平等、自由的。公民是社会的主人,是社会活动的管理者、参与者。公民的主体意识是维持公民身份、履行公民职责的前提。正因为公民是社会的主体,所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不可侵犯,而且必须受到尊重。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政治语境中,个人权利是公民身份的重要标志,更是公民进入社会生活的根本保障。权利的大小和享有程度直接决定着社会生活能力的强弱。公民权利意识意味着,任何公民都应该明确自我权利的内容,以及自我权利与他人的权利界线,在积极维护自我权利的同时尊重、不侵害他人权利。公民意识的另一项主要内容,便是对于社会的责任意识。公共领域是以个人主体为基础的,社会的健康运转则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公民生活的个体性与社会生活的公共性之间形成了潜在的张力。化解这一张力的根本途径,在于树立公民社会责任感,在捍卫、维护自我权利的同时关照、尊重他人权利和公共利益。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采取的是计划经济模式,政府扮演着社会管理者的角色,国家权力控制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在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发展过程之中,国家权力开始从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退出,留下了社会管理空间。只有当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以自主性的社会权力填充国家权力回缩留下的空间,才能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只有具备公民责任意识,相互尊重,相互关爱,才能形成和谐共处的社会人际关系,为国家治理创造良好的人际氛围。现代社会责任意识有助于公民自觉接受社会管理,并且能够积极投身于社会管理过程之中,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注入活力。

最后,要培养积极公民文化。公民文化是在社会系统内,各利益主体对于其的态度取向。公民文化既是对于现代社会大众心理的客观反映,也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引导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公民文化在一定时期内还会决定公共领域的政治本质。我国社会的本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阶段性形态。公共领域的建设必须在社会主义价值观和价值体系的引导下进行。社会的价值建设是直接决定社会性质和前进方向的根本性问题。公民价值体系建构也决定着社会管理的基本内涵和限度。只有明确我国公共领域的基本性质,才能避免现代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冲突,防止社会管理过度膨胀而滑向无政府主义的危险。在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引导下,要培育积极的公民道德。积极公民道德基于公共理性。市场经济是当代的重要经济形式。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理性具有强大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经济理性作为市场经济的前提,无疑具有道德合理性。但是将经济理性跨越经济活动的边界,则会导致个人主义道德的出现,甚至导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陈腐思想文化的泛滥。社会作为公共化体系,呼唤能够照见自我利益与他人、社会整体利益内在关系,具有公共精神的公共理性。建立公共理性,培养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道德,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修养,将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准备健康的社会心态、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同时,以经济全球化为主要特征的商业文明具有强大的文化平整化力量。平整化的后果将导致文化特殊性的式微,以及经济价值一元化的主导。多元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尊重、维护公共领域的文化多样性也是现代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公民文化培育中,要防止任何形式的文化优先主义倾向,建立和谐、平等的文化关系。尊重现代社会成员的文化背景,以及彼此间的文化差异,培育宽容、开放的文化心态,是推动现代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