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道德风险规避
2026年01月22日
第六章 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道德风险规避
德国社会学家卢曼说,我们生活在一个“除了冒险别无选择的社会”。[1]贝克也说到人类即将面对或者已经处于“风险社会”之中,风险已经成为我们生产生活的组成部分,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在风险社会中,伦理秩序的构建具有存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国家治理过程中,社会道德风险作为道德风险的一个子系统普遍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社会道德风险的认知和预测,体现出了人类理性的强大力量。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更大的风险危害性来自于人类自身而不是自然环境,国家治理中政策决定、制度安排以及官员行为的潜存道德风险,又体现出了人类理性的限度。因此,如何对社会道德风险进行规避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我们需要对社会道德风险的内涵、成因以及表现进行分析和理解,只有找出社会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才能通过正确的方法进行规避。另一方面,单一的社会治理形式不能适应于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一元管理的治理模式自身可能会蕴含着社会道德风险问题。多元的治理方式可以更好地实现对道德风险的分配,通过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共同合作与相互监督,从而有组织、有效率实行防范措施,最终达到对社会道德风险的规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