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价值条件下价值共识的达成

三、多元价值条件下价值共识的达成

既然以共识的方式达成权威性社会价值是可能的,那么我们需要以什么方式达成共识从而冲破多元价值的迷雾。

首先,我们应该培育坚实的民族文化自信。价值是植根于所生存的文化土壤之中。唯有处于同一文化语境,价值共识方有可能。民族文化则是我们最基本的文化语境。对我们而言,中华民族在长达数千年的悠久历史中积淀了丰厚的民族文化,这些文化早已浸入每一位中华儿女的思维和血液之中,成为我们重要的文化身份标志。海伍德提出:“认同指一种各自独特的自我感,但它也承认,社会还有其他关系网形塑了人们对自身的看法,正是这些关系网使其与他人区别开来。”[7]我们达成共识的独特自我感在很大程度上源自厚重的民族文化。受到民族文化的熏陶,我们形成了独特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建立了牢固的民族观念,从而才能辨识自我的政治归属。这种自我认同甚至超越了主权意义上的国家边界。所以即便那些人已经加入其他国籍,或者长期旅居海外,对于中华民族也有着特殊的情感,视自己为中华儿女。可见,民族文化能够推动人们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形成价值共识。离开民族文化,人们将陷入自我身份辨别的迷茫。传统文化给予我们深切的历史记忆,在文化记忆中,我们才能明确我们从何而来,我们究竟是谁。在全球化的时代,各种文化的交汇,以及人口的巨大流动性,都会让我们产生“我们是谁”的追问。这也是亨廷顿阐发的美国人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他发现,1998年的美洲足球金杯赛中,当美国在洛杉矶遭遇墨西哥队,全场竟然飘扬着墨西哥国旗,高举美国国旗的人反而受到歧视和攻击——洛杉矶是美国城市。[8]回答这一现象的答案在于,墨西哥裔美国人并没有接纳美国文化,他们依然从墨西哥文化中定位自己。在这一刻,民族文化的力量比主权所定义的国民身份更有感染力。

此外,民族文化帮助我们建立了特有的社会关系网络。费孝通敏锐地发现,我们的社会流淌着浓厚的“乡土气息”——“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9]费孝通先生发现,自古以来,我们的乡土就体现出群居的特征,而不是像美国一样一户居民独居大片土地之中,从而形成了熟人社会的文化。熟人文化也反作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编织了属于我们的社会网络。农耕文明使我们依赖土地,达成了稳定的社会结构。传统社会中,人们很少离开故土,通常家族世代相传,生活在同一地区。以血缘、宗族为核心的社会联结方式衍生出基于家庭伦常的差序社会秩序,并让人情观念深入人心。所以中华传统文化塑造了我们注重人际交往的性格和思维方式。即便我们现代社会流动日益加强,熟人社会逐渐向陌生人社会过渡,我们依然保留着传统文化所赋予的潜在行为模式和看待社会生活的视角。培育民族文化的自信,对于我们避免多元文化时代的道德相对主义、达成价值共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我们应该培养公共精神。价值共识既是对自我观念和诉求的表达并谋求社会性承认,也是对自我个体的逾越。我们之所以要达成社会价值共识,一方面是要表达自我,将自我意志输入社会价值之中;另一方面,则是要形成稳定的社会价值标准,从而引导和规范社会生活。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统一,又具差异。根据现代契约观点,个人是社会存在的基石,个人为了富宁的生活而相互签订契约,组成社会。所以社会必须顾及所有成员的利益,这也是马克思所论真实集体与虚假集体的分野——前者尊重个体,后者淹没个体。就此而言,社会价值共识理应具备个体维度。但是尊重个体绝非无条件的个人优先。社会生活有比个人更为宽广的视野。

当个体步入社会生活,就必定要与他人发生交往,也就注定要面对社会的复杂性和差异性。这必然要求,个人不能只关注自我利益,或者无限制地表达自我意志,甚至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观念。我们必须维系个体间的边界,在追求自我价值目标的同时关切他人的利益和需求。因此,现代社会的价值共识呼唤公共精神。我们除了要在社会生活中促进自我利益的提升,还要顾及利益相关者,在维护个体权利的同时必须保证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公共精神意味着我们应该持有宽容的道德态度,而不能依据个人价值偏好排斥和歧视他人。唯有如此,怀揣不同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的人们才能和谐相处。当我们提出某种价值主张时,我们必须思考这种价值主张是否带有社会性的偏见,是否会涉及他人的权利和尊严问题,是否能够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公共精神要求我们不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和基于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工作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价值原则,而必须保障价值的公正性。

在国家治理的背景下,公共精神之于价值共识显露出特殊的意义。国家治理需要人们的协商合作,完善国家现代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中,政府权力的合理收缩为社会协同提供了广阔空间。很多社会问题有待人们以协商的方式处理和解决。这意味着,人们需要从社会整体的视野看待公共生活。我们不仅是社会成员个体,而且是国家公民,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当我们谋求价值共识,我们应该以公共精神为支撑,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谋求价值认同。有的价值长期存在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但可能与社会发展的趋势相背离,比如一些支撑差序社会的价值。还有的价值则慢慢伴随社会前行的脚步而彰显,社会生活的变革也会驱动价值创新。唯有本着公共精神,我们才能为价值传承、创新创造有益的道德环境。

再次,我们应该塑造宽松的公共对话空间。价值共识需要借助公共对话实现。罗尔斯在论述重叠共识时就提出了词典式价值排序的途径。词典式的排序最终要付诸公共商谈,所以公共对话空间的孕育显得举足轻重。公共对话空间的塑造首先有赖于法治的保障。公共对话空间是人们基于自我权利围绕公共事务发表观念的领域,为了保障对话的有效性,我们的空间必须形成健康的秩序。对话秩序的核心则是各主体的合法权利。我们既要保证社会成员有自由表达需求的权利,又要防止形成话语霸权,或者形成某种形式的歧视、侮辱性话语。法治则是构建健康对话秩序的根本保障。法治意味着法律本身有着独立的权威,而不是依附于某些群体意志之上的规则形式,法治确认所有人的权利而且给予每个人同等程度的权利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本质需求。因此,公共对话空间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石之上,以法治划分人际权利的边界、确保人们发表公共意见的通道。公共对话空间需要意识形态的引导,就我们国家的治理而言,就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海伍德从社会——科学模式界定了意识形态,指出“它是一套有或多或少内在一致性的思想观念,不管目的是维护、修正还是推翻现存的权力关系体系,它都提供了有组织政治行动的基础”。[10]毫无疑问,任何社会都存在意识形态,也都需要意识形态的引导。如张涛甫援引豪格的观点指出,意识形态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基本的解释框架。在这一框架中,我们可以排除语言的奇异,还能限定对话的范围。[11]在我们的国家治理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表达了意识形态,引领社会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但代表了当前我们社会的基本价值共识,而且凝练了中华古老文明的优秀传统,勾勒出我们未来社会生活的价值方向,具有超越时代的导向作用。将之作为我们展开公共对话的基础和引导,可以最大限度地谋求对话中的价值认同,确保对话的内容和结果符合国家治理的根本需求。

最后,公共对话空间的开辟需要调动社会主体的参与意识。公共对话的目的在于广泛听取社会成员的声音,在融合大家意愿的条件下形成公共性的意志,以之处理公共事务,达成公共决策。社会成员参与对话的积极性越高,表达意愿越强烈,对话就越贴近真实的公意。同时,进行公共对话也是社会成员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是以社会权力弥补个人权力和国家权力留下空间的必然要求。

【注释】

[1][英]史蒂文·卢克斯.道德相对主义[M].陈锐,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18.(https://www.daowen.com)

[2]Gilbert Harman.Is There a Single Ture Morality?[M].U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165-168.

[3][英]史蒂文·卢克斯.道德相对主义[M].陈锐,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23.

[4][英]史蒂文·卢克斯.道德相对主义[M].陈锐,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80-81.

[5][英]史蒂文·卢克斯.道德相对主义[M].陈锐,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81.

[6][德]尤尔根·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82.

[7][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M].张立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122.

[8][美]塞缪尔·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M].程克雄,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5.

[9]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1.

[10][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M].张立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46.

[11]张涛甫.建立在文化认同上的社会共识[J].社会观察,2014(9):7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