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养老服务中的全人和全社会人的概念

(四)加强养老服务中的全人和全社会人的概念

养老服务的对象是老年人。如何认识和定位老年人,是推动养老服务发展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我国传统社会,老年人有两种概念。一是全人的概念,是指从生物学角度对人的概念界定,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文化心理需求。二是全社会人的概念,是指从社会学角度对人的概念界定,除了维生需求以外,还有自我尊严、社会参与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需求。传统社会在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比较注意和较好解决了这两种概念。在全人和全社会人角度,传统养老服务既注意提供必要的物质,也注意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心理情感需求,更注意推动老年人的再社会化,从文化角度构建老年人形象和社会地位。全人和全社会人是不同的层次。全人是生物学层次,全社会人是社会学和政治学层次。从养老服务角度看,前者主要关注老年人的“养”的问题,而后者则关注老年人的“价值”问题。从全人概念到全社会人概念,提升了养老服务的层次,更符合我国“六个老有”的思想,也非常符合国际老龄大会关于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同时为老年人社会参与和维护老年人权利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