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传统社会由于受到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决定,以及社会关系和等级结构的影响,形成了以国家提倡和示范为引导,家庭赡养为主体,村社协助为辅助,多元并举的养老组织体系。各种养老主体尽力发挥不同组织范围与层级结构中的作用,相互支撑,相互补充,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组织保障系统和实施基本体系,充分体现老有所养的道德准则和社会义务。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与我国当前提出的建设“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是一脉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