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近代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状况和发展变化
清王朝消亡之后的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结构剧烈变动、社会新因素不断生成和近代工业进一步发展的时代。这一时期由于战乱频繁、政权更迭和天灾人祸的影响,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受到了极大影响,广大老年人主要还是依靠家庭成员的赡养。但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我国近代社会养老服务事业仍在艰苦的环境中取得了一定的发展。首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始终重视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都实施了相应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政策。其次,北洋军阀政府与国民党南京政府为了维护其统治,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制定和颁布了一些有关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在部分地区和企业推出和实施了若干社会保障项目与措施,其中也有若干养老方面的内容,但是真正得到实施的并不多。最后,民国时期,作为社会救助与福利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慈善事业发展较快,各类慈善团体多了起来。一些慈善团体开展了养老服务方面的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覆盖面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