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北京市养老服务建设是历史的延续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6]当代北京市养老服务建设,虽然具有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但就其文化本质而言,依然是我国和北京市养老服务历史发展的延续。因此,在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和推进其发展过程中,无论能否认识到和感悟到,历史文化的印记是永远无法摆脱掉的。
从养老服务角度来看,这些文化印记,主要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养老服务建设由政府主导。从前述研究可知,我国的养老服务自古就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在传统社会,养老既是伦理道德的具体体现,更是统治阶级为政权立名立德的标志之一。因此,无论是哪一个王朝,无论是汉民族建立的王朝还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都无不将尊老养老作为国家和政府关注的大事。进入近代社会以后,随着西方文化思想的传入,社会上出现了以鲁迅为代表的批判旧文化的思潮。尽管如此,尊老养老的传统并没有受到指责,甚至一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还是传统尊老养老的楷模,而且主政的军阀将领也是标准的孝子贤孙。进入当代社会以后,居家养老服务是主要养老模式,北京市政府通过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制定老年人优惠政策、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宏观管理和建立满足“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养老需要的敬老院、荣誉院延续尊老和养老服务传统。
第二,孝文化依然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文化支撑之一。新中国建立以后,马克思主义成为国家发展的主要理论指导。但在社会层面,尊老养老的孝文化始终存在,并成为人们行为的潜在指导。对于不尊老、不养老的思想和行为,家族舆论和社会舆论都是不认同并予以批评的。最近几年,政府加大对孝文化的认同和宣传,在思想和实践层面与地方发展、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既传承了传统孝文化,又推动了孝文化的发展。特别是随着《老年法》用法律形式肯定了“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的观念,并规定了赡养人的义务及有扶养义务的人的扶养义务,以及在《老年法》修订版中,又修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新修订的《老年法》还为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如在购买住房的贷款利息、贷款首付或契税上给予优惠,以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同住;对家有高龄老人、生病老人的在职职工,给予带薪假期制度,以便于其在家照料老人等。北京市政府依据国家《老年法》修订版具体制定了符合北京市实际的相关文件,表现出对传统孝文化和家庭养老传统的继承。
第三,坚持家庭养老服务的基本模式。养老服务有家庭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自我养老服务等多种形式。在我国数千年间,家庭养老服务是最主要的模式,子女是主要的养老服务资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少子化、空巢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但是,鉴于我国“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社会化养老资源严重不足,家庭养老依然是我国和北京市养老的主要模式。北京市提出的“9064”的养老服务建设思路,90%的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据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分析,老年人愿意和子女一起居住的占47%,无所谓的占23%。“大部分老年人并不倾向于独立居住,居家养老的观念始终占据主流”。[7]需要指出的是,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一个事物的两种表述,其核心都是在家养老。家庭养老强调由谁养老,隐含着居家的内容;居家养老强调在哪儿养老,包括了家庭和子女提供赡养和照料的内容。所以,居家养老服务也是家庭养老服务的继承和发展。
“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条件下继续从事先辈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条件”。[8]在延续的同时,北京市也推动了文化的发展,成为传统养老服务发展的改造者和发展者。
第一,提出引领首都养老服务发展的大民政理念,将传统社会的政权维稳机制转型至推动现代社会城市发展的动力。传统社会的养老服务,主要基于老年人家庭养老需求。虽然尊老养老也在一定程度上融入王朝和政权的政治体系,但主要是为了稳固封建政权和官僚体制、特别是皇权,养老服务成为显示“仁政”“德治”的标志。而在当代社会,北京市则将养老服务建设与构建大民政、建设“三个北京”和跻身世界一流城市的发展目标有机结合,使养老服务建设具有更广阔的背景,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民生问题和推动城市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环节,表现出更高的层次和更明确的发展目标。
第二,强调首都养老服务的体系建设,使传统社会的家庭养老发展成当代社会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传统社会,养老服务主要围绕家庭养老服务而进行的,而家庭养老服务则主要由家庭成员承担。为了加强子女的养老服务责任,传统社会除了予以高龄老人有限的物质资助和对子女不孝行为的法律制约之外,并没有更多的作为。而在当代北京,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使养老服务成为包括主体、目标、观念、资金、人员、机构、管理、机制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有机体系,特别是与互联网、物联网以及大数据的结合,不仅使养老服务成为科学,成为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成为中国特色发展道路的组成部分,而且确保了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有效运行,也使老年人能够获得精准服务,真正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要。
第三,大力推动传统孝文化的变化与发展,使孝文化融入社会主义主流文化之中。养老服务的运行需要文化和理论支撑。传统孝文化是传统社会家庭养老服务的文化依托。进入当代社会以后,传统孝文化依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已不太适应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家庭模式的变化,推动孝文化的变化势在必行。北京市在延续传统孝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基本养老模式、基本养老内容的基础上,又大力推动孝文化的变化和提升,努力使传统孝文化能够与当代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匹配。北京市相关文件明确指出,“为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传统美德,传承中华民族的‘孝’文化,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的浓厚氛围”,将在全市城乡社区(村)启动万名“孝星”评选活动。[9]北京市对孝文化在意识形态领域和社会工作领域的推动,极大地提升了孝文化的价值,在保持孝文化家庭养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推动孝文化成为当代北京的社会道德文化,特别是使北京市成为孝亲敬老的首善之区,促进了公民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的建设。
第四,建立多元养老服务模式。传统社会养老服务以家庭模式为主,社会的机构模式是非常少的,可以说是蜻蜓点水。但在当代北京,“9064”提示90%的老年人意愿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意愿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意愿机构养老。这个比例说明,一方面北京市将传统社会以养老力为基础的家庭养老变化为以养老地点为基础的居家养老,超越了传统社会养老服务的文化模式而改为现代社会养老服务的行为模式,这是一个巨大变化和重要突破;一方面强调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多元模式,将养老服务从家庭推向社会,完成了养老服务模式的根本性转变。除了这些,北京市政府对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所进行的资金投入、政策构建、人员培训、理念引入等也都清晰地表明了北京市政府在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和鼓励自我养老服务以及创新其他养老服务模式。
第五,充分利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成果。在传统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主要基于政治文化、道德文化、制度文化、村落和家族文化等,几乎不涉及任何科学的成果。但在当代北京,充分利用已有科学和科技成果以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已成为北京市养老服务发展的一张名片。据北京市老龄办的相关研究报告[10],北京市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一靠科学决策,二靠数据说话,三靠科技发展,四靠标准管理等。比如,对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判断,对老年人养老需求归纳的“9064”,均是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老年人口数据库、电子病历工程等,均充分利用了先进的“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科技成果;养老助餐服务体系、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照料中心辐射功能,则体现了精准养老服务的成果;养老产业链、“医养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则将养老服务建设与北京市发展有机结合;法制化建设、标准化制定,则反映了科学管理的水平。所有这些,均将北京市养老服务从传统社会程度提升到现代社会的高度。
总而言之,北京市养老服务的发展是传统与现实、继承与变革、保持与创新的有机结合。北京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实践说明,离开继承的发展是无根之木、无水之源,缺乏名分,而没有发展的继承则是有目无珠、竭泽而渔,没有生命力。因此,用发展和改革的思维审视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历史经验,取其长,补其短,提高其层次,对于推动北京市养老服务发展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