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养”老人

(二)“色养”老人

我国传统的养老文化非常强调在对老人予以物质和生活照料的同时,对老人心理和精神上的尊重和慰藉,强调子女要尊重老人意愿,按其教诲为人处事,积极谋取功名,光宗耀祖等,体现出天伦之乐的家庭之爱。我国古代就有“色养”老人的传统,所谓色养,便是指要恭敬、孝顺父母,满足父母的所有意愿,让父母拥有一个开心、温馨的老年生活。正如《礼记·内则》中所说:“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礼记·祭义》记载:“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就是说,子女要以敬爱的态度赡养父母,关心父母的健康,和颜悦色地对待父母。唐代的礼制就明确规定,如果儿媳妇不能“色养”公婆,那就可以成为休妻的重要理由。唐睿宗时的鸿胪卿李向秀,对父母极为孝顺,可他的妻子常辱骂公婆,李向秀以不能“色养”公婆为由,将妻子休掉。进入近现代以来,在摒弃了“愚忠、愚孝”等错误观念后,我国“色养”老人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继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