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国防建设的目标和政策
(一)国防建设目标
中国国防的基本目标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这是中国宪法赋予中国武装力量的主要职责。
1.巩固国防,防备和抵抗侵略
中国的领陆、内水、领海、领空神圣不可侵犯。中国根据新形势下国家防卫的需要,坚持对国防活动的统一领导,坚持独立自主和全民自卫原则,实行积极防御军事战略,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和边防、海防、空防建设,采取有效的防卫和管理措施,保卫国家安全,维护海洋权益。一旦国家遭受侵略,中国将依照宪法和法律,坚决进行抵抗。
2.制止分裂,实现祖国完全统一
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政府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也禁止任何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国家分裂的行为。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政府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绝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向台湾出售武器或与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军事结盟。中国武装力量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统一,有决心、有能力制止任何分裂行径。
3.制止武装颠覆,维护社会稳定
宪法和法律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中国武装力量把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作为重要职责,严厉打击各种恐怖活动,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种犯罪活动,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4.加强国防建设,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中国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坚持走一条经费投入比较少而效益比较高的道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中国军队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积极推进各项改革,适应世界军事变革的趋势,努力完成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双重任务,实现军队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
5.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
中国不称霸,不参加军事集团,不谋求势力范围。反对战争政策、侵略政策和扩张政策,反对军备竞赛。中国支持国际社会为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争端所做的努力,支持一切有利于维持全球战略平衡和稳定的活动,积极参与国际反恐合作。(https://www.daowen.com)
(二)中国现行的国防政策
国防政策,指国家进行国防建设和使用国防力量的准则,通常可分为总政策和具体政策,是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的保证。国防政策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防政策。
我国国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行积极防御,坚决保卫国家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明确规定中国实行积极防御战略,坚持全民自卫原则。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国家利益、国家发展状况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积极防御的国防政策。其基本目标是:巩固国防,抵御外敌侵略,保卫国家领土、领空、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2.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
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中国面临的所有问题,包括国防和军队现代化问题,关键是把经济发展起来,这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根本所在。经济发展了,才能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这是中国国防建设的一个基本点。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并不等于可以忽视国防建设。国防建设作为国家整体利益的内在需要,必须同经济建设协调一致发展。
3.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
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目标是建设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认真贯彻这一决策,能够保证军队建设与国家经济建设协调一致的发展,使军队指挥系统更加精干高效,部队编组更加科学,诸军兵种合成进一步加强,快速反应能力和机动作战能力更加提高。
4.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搞霸权主义,不搞侵略扩张,不同任何国家结成军事同盟,不在国外驻军或建立军事基地。中国反对军备竞赛,主张根据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原则,实行有效的裁军和军控。中国主张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中国的国防建设不针对任何国家,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
中国国防政策的核心和实质是:捍卫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安全,促进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维护世界和周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