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二)

以上是关于梁漱溟乡村建设思想的总体讨论:他为什么要做?他要做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讨论:他怎么做?他主张乡村建设的路怎么走?这里,又有三个层面的问题。

第一,解决中国问题的动力何在?依靠什么力量推动乡村建设?梁漱溟的回答同样干脆而明确:“中国问题之解决,其发动主动以至于完成,全在其社会中知识分子与乡村居民,合并在一起构成之一力量。”

为什么必须依靠知识分子首先发动?这关系到梁漱溟对中国乡村建设运动的一个基本判断:这是一个“由外面问题引发内部问题”的由外到内的运动。他具体分析说,外面的引发力量有三,一是“受外部压迫打击,激起自己内部整顿改革的要求”,二是“领会了外来的新理想,发动其对固有文化革命的要求”,三是近代历史发展将中国“卷入到外面世界旋涡来,强迫地构生一个全新的中国问题”。这就决定了首先觉悟中国问题、要求乡村变革的,必然是“最先和外面接触的知识分子”。也就是说,乡村改造与建设的最初动力,不可能直接来自“乡村居民”自身,而只能是“先知先觉的知识分子”,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在乡村改造与建设中是“主”而不是“宾”。(33)

梁漱溟同时强调:“社会的生路要在乡村求,知识分子的生路也要在乡村求。”这是梁漱溟的一个信念:中国文化的根在乡村,中国人,包括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家园也在乡村。他因此对中国知识分子的人生轨迹、精神发展之路,做了这样的分析与概括:首先要“走出乡村”,这样才能“与西洋文明接气”,并产生改造与建设乡村的要求;于是,又要“回到乡村”,“建设新社会”,同时也找到自我生命的归宿。正是在这一“出”一“回”之间,“完成东西方文明的沟通工作”,实现知识分子的使命。(34)我想,今天中国的志愿者读到梁漱溟当年的这一总结自会有亲切感:因为许多年轻朋友也正是在践行这样的“出去—归来”的人生轨迹。

梁漱溟认为,作为志愿者来到乡村的知识分子,其主要作用是“沟通”。作为一个现代社会运动,乡村建设绝不能是自我封闭的,而必须“让内地乡村生活与外面世界交通,借以引进科学技术”和先进思想;这就要依靠志愿者“内外相通,上下相连”,“使下边社会实际问题与上边学术研究机关相连”(35),同时把作为教员的志愿者的“知识头脑与本地人之实际经验”结合起来(36)

当然,作为乡村社会运动,不仅运动推动者的知识分子应占“主导”地位,本地的居民更应该是“主体”。道理是明显的:“单靠乡村以外的人来救济乡村是不行的”,更何况外边人“不了解乡村的情形,不知道乡村的需要,所用的方法不合,结果往往祸害了乡村”,因此,乡村建设运动顺利、健康发展的关键,还是要“靠启发农民自觉”,吸引其广泛参与,并发挥其主动性。(37)

以上所说“知识分子(志愿者)与农民的结合”,也即所谓“上层动力与下层动力”的相互“接气”,(38)其实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乡村改造与建设运动的一个共识,我们已多有讨论。能够构成梁漱溟个人特色的,是他提出的“乡村居民”的概念,并以全体乡村居民为发动与依靠对象的思路。这自然是有针对性的,即他不赞成同时期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在乡村作阶级的划分,从“农工、无产者、被压迫者中”寻求动力;在他看来,中国农村“不独没有形成阶级的对抗,乃至职业的或经济上同地位的联结,也每为家族的或地方乡土的关系所掩”。(39)他提出“乡村居民”的概念,就是要强调这样的“地方乡土”与“家族”关系中的共同性,以形成建立在亲情与乡亲基础上的“乡村共同体”,而反对夸大经济地位的区别来制造对立和相互斗争。他以为后者会导致乡村的分裂,而不利于乡村的和谐、统一与建设。不仅如此,在他看来,在乡村家族、宗族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地方乡绅,不但不能像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那样,成为主要打击对象,而且也应该是乡村建设运动的重要动力与依靠对象。因此,在他设计里的“村学、乡学”组织结构里,除了包括“村中和乡中男妇老少一切人等”的“学众”之外,还有“村中或乡中有办事能力的人”和“村中和乡中品德最尊的人”,分别担任“乡董”与“乡长”,在乡村建设中实际居于领导的地位。(40)我们将在下文中对此再作详尽讨论。

第二,问题是,发动起知识分子和乡村居民以后,又怎样进行“乡村建设”?这又首先要弄清楚:中国的乡村缺少什么,最需要解决什么问题?有意思的是,梁漱溟正是在中西对比中发现了中国农村(也是中国社会)的三大问题:一是科学技术的落后导致的经济落后;二是“西洋文化的战胜,胜于其组织能力”,“散漫无力,实为中国近百年来所以失败的唯一原因”;(41)三是“现在中国乡村社会,不止是经济破产,精神风貌亦同样破产。这是指社会上许多旧信仰观念、风尚习惯的动摇摧毁,而新的没有产生树立,以致一般乡民都陷于窘闷无主、意志消沉之中”。(42)在梁漱溟看来,这正是乡村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农村的组织化,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为农民寻得精神的出路。

问题如何解决?最简便的方法,是向西方学习。这也确实是梁漱溟曾经考虑过的思路。他的《乡村建设理论》就谈到了“西洋人”的四大“长处”:“一是团体组织(43)这大概也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乡村改造与建设运动的一个共识。如前所说,走以工业化和民主政治为核心的西方现代化道路,是一个主导性的潮流。

但梁漱溟之为梁漱溟,就在于他在对欧美工业化道路、民主政治理念与实践给予充分的肯定与理解的同情的同时,还提出了他的质疑。质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强调“自由竞争”,忽视“合作图存”,容易导致“贫富不齐”,产生“阶级”的对立。(44)2.“自由主义把经济认成是个人的事,国家不要操心”,导致“政治与经济分离”。(45)3.“工商业撇开了农业,超过了农业,自己去发展;而农业还受到严重的抑压”,“都市与乡村仿佛成了两个极端”,导致了工商业与农业、都市与乡村的分离与对立。(46)4.“从个人本位自由竞争,演为经济上之无政府状态,人类失去支配力”,导致“物支配人”而不是“人支配物”。(47)5.“资本主义下的工商业,只是发财的路,而不是养人的路”,是“以钱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48)6.西洋人“看人生是欲望的人生。所谓尊重个人自由就是尊重个人欲望。国家一面消极地保护个人欲望,一面还积极地为大家谋福利,帮助满足个人欲望。故西洋政治可谓‘欲望政治’”。这样的“谋生存满欲望”的“目标”,可以收得一时之效,却因为忽略了人的精神要求,而不能打动人的“真心”,就远离了人之为人的本性。(49)7.西方民主政治“公事多数表决”的原则和方法,不仅“与中国尊师敬长的意思不合”(50),而且容易忽视少数人的意见,而“多数未必就对”,“取决多数只是一个省事的办法”,并不是真正的“理性”原则。(51)8.西方民主政治中的“私事不得干涉”的原则,如果将其绝对化,也“与中国重道德的风气不合”,“在中国人看,一件事情,虽然不算犯法,而在私人道德上或者成问题;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是要受干涉的”。这里的问题是:“西洋把法律与道德分开了”,“中国的礼与法(礼俗与法律)是相连的”。(52)9.根本的问题,是西方“讲法不讲情”,注重“外面有形”的强制性的法律的规定、束缚,而忽视人的“内里”的自动的道德约束,人际关系中人情的无形制约;西方“一切从(个人)权利出发”,而忽略了人对团体和他人的自觉的责任与义务。(53)

梁漱溟对西方工业化和现代民主政治的弊端的这些观察与判断,使得他得出一个结论:面对西方的压力与挑战,中国必须克服自身的弱点,引进新的科学技术,发展中国经济,并真正组织起来;但中国不能走西方现成的现代化道路,而必须另辟蹊径:要从中国自身的传统,主要是儒家传统里寻找解决当代中国问题的资源。

于是,就有了“‘乡约’的补充改造”命题的提出。梁漱溟对此有一个明确的交代:他所找到的“乡约”,并非“明、清两代政府用政治力量来提倡的那个乡约,而是指当初在宋朝时候,最初由乡村人自己发动的那个乡约”。它是“乡里乡党”的自发、自动组织,并有称为“四大纲领”的相互约定:“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由此显示的是两个特点:这是一个“情谊化”的、“以人生向上为目标”的组织;它又“见诸实际”,是一个行动化的组织。所谓“乡约”,就是“大家相约来办事”,具体地说,就是办社学,办保甲,办社仓:“社学即一教育机关,社仓是经济机关,保甲则是自治自卫(54)

其后在曹州、邹平的乡村建设实践里,梁漱溟又将这样的“乡约的补充改造”具体化为“村学、乡学”的试验。如梁漱溟所说,村学与乡学,既是一个包括全村、全乡人在内的学校,又是一个乡村组织,“是花自家的钱,办自家的事,设备为大家所公有”(55),其目标又是“大家齐心学好向上求进步”,显然是将“建设”(做事)与“教育”功能集为一身(56)。而其具体工作则有两项:一是“酌设成人部、妇女部、儿童部等,施以其必须之教育,期于本村社会中各分子皆有参加现社会之生活能力”;二是“相机倡导本村所需要之各项社会改良运动(如反缠足、早婚等),兴办本村所需要之各项社会建设事业(如合作社)等,期于一村之生活逐渐改善,文化逐渐提高。并以协进大社会之进步”。(57)

而且还有这样的组织构成的设计,村学、乡学的组织由“学众”“学董”“学长”“教员”四部分人组成,发挥着各自“独立不同的作用”:“学众”即全村、全乡所有的居民,他们是“改进乡村社会,解决乡村问题的主力,乡村社会的主体”,最主要的职责是积极参与团体公共事务,并起“立法”作用;“学董”是村(乡)中“最有能力的人”,即为“乡村领袖”,他们的职责是处理公共事务,并负责沟通政府与乡村组织,起“行政”作用;“学长”为村(乡)中“品德最尊的人”,“民众群情所归”,又由“县政府礼聘”,他“主持教育,为各该区居民之师长,不负事务责任”,起“监督”与“调和”的作用;“教员”即外来的志愿者,他们的职责是沟通上下内外,将外面、上面的先进技术与思想,引入乡村,与本地实际情况和经验相结合,起“推动设计作用”。(58)

梁漱溟认为,这样的村学、乡学是一个“最完善、最妥当、最合中国实情的组织”,它同时解决了我们在前面一再提及,也是梁漱溟念兹在兹的中国科学技术落后与非组织化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提升了乡村的“生机活力”,“能够尽其改进(乡村)社会之功”,并为创造中国未来新的社会结构与新的文化奠定基础。(59)

如果再做进一步的考察,就可以发现,梁漱溟设计、领导实施的村学、乡学试验,具有两个重要特点,也可以说是梁漱溟的两大自觉追求。

其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合一”。梁漱溟指出,“中国的问题原来是混整的一个问题,其曰政治、经济、文化三问题者,分别三方面看之耳,并不是当真有分得开的三个问题。因此,在这一大问题中,苟其一面得通,其他两面皆通;若不通时,则一切皆不通。政治、经济两面,彼此互不能离开而单独解决,大概人都晓得;其实,中国政治上出路、经济上出路,不得离开他那固有文化的出路,亦是自明之理”。(60)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路。

这里,先不妨把话题拉开,讨论梁漱溟关于中国工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道路的思考。大体来说,他有三个方面的思考。首先是强调:“我们所走的路,显然与西方近代所走的路不同。西方近代是从商业到工业,我们是从农业到工业。”(61)在梁漱溟看来,“从农业来引发工业,这是我们的翻身之路”,“工业向农村分散,农业工业相结合,都市乡村化,乡村都市化,这许多本是世界的新风气新理想,其中实含有人类自然的要求。”(62)他实际上是在其中寄寓了自己对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某些理想的,这在今天仍不失其意义。梁漱溟在谈及中西发展经济的不同思路时,还谈到一点:“西方是自由竞争,我们是合作图存。”(63)他是主张“将农民纳入合作组织”中来发展农村经济的:不仅合作引进科学技术,兴办水利工程,而且发展信用合作,促进农村金融流通。他提倡“合作主义”精神:不同于西方的个人本位或社会本位主义,而是“个人与团体并重”:“合作社是联合个人组成团体,于团体中不废个人。”(64)梁漱溟发展农村经济思想的第三个方面,是要“以人为本”(65),在他看来,“在经济问题的解决中,实以调整人的关系为首要;其次才是人对自然的问题”(66)。因此,农村经济的发展,就不仅是一个纯粹经济技术的问题,而“必须注意经济以外而与经济相关系那四周围一切事情”,如“复苏农民精神”,“从伦理情谊来调整社会关系”等。(67)这实际上就是将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问题合为一体。

其二,“政教合一”。梁漱溟解释说,“政教合一之‘教’乃道德问题”,“‘教化’二字庶几近之”,“故所谓政教合一,即政治教化合一也”。(68)这里包含有两层意思:一是“政治、经济、教育三者合一”,而教育“应居于最高位,领导一切”;因此,梁漱溟设计的村学、乡学既是村民、乡民自治的政治组织、集体合作办事的经济组织,同时是一所大学校,教育贯穿、引领于一切经济、政治活动中,即“建设寓于教育”(69)。而所谓“教育”,重心又在社会教育、民众教育,并不限于知识技能教育,更重“生命本体”的激发与培育,即所谓“读书明理”,“其理正在人生之理”。(70)二是一个管理、组织原则:“在团体(村学、乡学)中遇到问题发生,不愿意用法律解决的办法,必须彼此有情有义的相待,换句话说,我们是要以代表情理的学长来监督教训大众,把法律的问题放在德教的范围内。”(71)这就意味着,一要打破“法律至上”的西方民主政治的原则,而将法律置于中国传统的“德教”范围内;二要防止将“服从多数”的西方民主政治原则绝对化,将中国传统的尊重贤智的原则与西方服从多数原则“融会变化,慢慢合一”。(72)

这背后正隐含着一个理念:“乡村组织要以中国的老道理为根本精神。”(73)这应该是梁漱溟乡村建设思想的核心和最有其个人特色之处,是我们要讨论的第三个方面、也是最深层次的问题。

梁漱溟所看好的“中国老道理”,其要点有四。一曰“伦理本位”。梁漱溟解释说,“伦理关系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何为伦理?伦即伦偶之意,就是说,人与人之间都在相互关系中”,“伦理关系及情谊关系,也即表示相互间的一种义务关系”,“彼此互以对方为重:一个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这种社会,可称伦理本位的社会”。(74)因此,在社会上,“家庭与宗族在中国人生上占极重要位置,乃至亲戚、乡党亦为所重。习俗又以家庭骨肉之宜推广于其他,如师徒、东伙、邻右,社会上一切朋友、同侪,情义益以重”;在经济上,也是强调家人、亲戚、朋友“彼此顾恤,互相负责”;在政治上则“举国家政治而亦家庭情谊化之”,“如何让人人彼此伦理上的关系各到好处(父父、子子、君君、臣臣),是其政治上的理想”。(75)在梁漱溟看来,中国传统的伦理本位所形成的这些社会、经济、政治上的特点,是可以作为乡村建设,以致整个中国发展的有价值的资源的。

二曰“教化、礼俗、自力”。梁漱溟指出,“从来中国社会所赖以维持者,不在武力统治而宁在教化;不在国家法律,而宁在礼俗。质言之,不在他力而宁在自力。贯乎其中者,概有一种自反的精神,或曰向里用力的人生”,由此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精神和道德品质:一方面是“反省、自责、克己、让人、学吃亏”,另一方面是“勤俭、刻苦、自励、要强”。(76)梁漱溟称之为“理性”精神,这就能达到“平静通达”,“吾人心里平平静静没有什么事,这个时候,彼此之间无论说什么话,顶容易说得通。这似乎很浅、很寻常,然而这实在是宇宙间顶可宝贵的东西”。(77)中国的乡村建设正是应该建立在这样的理性精神之上。

三曰“人生向上之义”。不同于西方的“欲望政治”,中国传统“把穿衣吃饭生活放在第二位”,更看重“安饱以上”的“道”,即人的精神生活,“要求更高更深,在人心深处有其根据”,“把众人生存的要求,与向上的要求合二为一”。(78)梁漱溟指出,“人生向上,士气的提振,这是乡约的根本”(79),这同时也应是乡村建设的根本。

四曰“崇尚贤者”。中国传统注重的“是人治而非法治”,“不以死板的法为高,而以活的高明的人为高”。(80)梁漱溟认为,在现代社会,“理性越发达,文化越进步的社会,越应当尊重学术,尊重专门知识:这恐怕是永远的必要”。乡村建设的要义就是“开出多数人接受高明的少数人领导的路子”,“就是提高教育在社会中的地位”,(81)“少数贤智之士的领导与多数人的主动,二者可以调和,并不冲突”。(82)

可以看出,梁漱溟的真正着眼点,是从乡村建设出发、入手,建设一个新的理性社会、理性文化。在他看来,理性正是中国儒家文化、中国传统精神的核心。他说,“孔子恰与宗教相反,他不建立一个大的信仰目标,他没有独断的标准给人,而要人人自己反省”,“他相信人有理性,他要启发人的理性。超越观念不合他的系统,强权势力他也不受,乃至多数人的意见他也不一定合理。唯理所在,甘之如饴,于是就开出中国的讲理之风”;“理性,一面是开明的(83)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梁漱溟倡导的乡村建设运动正是一个中国传统儒学的复兴运动。

今天我们来看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不能不有许多的感慨。尽管我们未必完全赞同他对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的分析,他的一些具体设计,也会因为和中国当下的农村现实相距较远,而不具有可操作性;但他所面对、所要解决的中国问题、中国农村问题却是真实的,今天依然存在,而且远比梁漱溟时代复杂。就他所关注和讨论的西方工业化与民主政治的得失而言,在当下的中国,一方面,可以借鉴的方面并未充分吸取;另一方面,梁漱溟十分警惕、引以为戒的弊端,已经严重地侵蚀了我们的社会肌体,面对“欲望第一、物质第一、金钱第一”的拜金狂潮,面对“个人权利至上,拒绝承担义务;个人利益至上,拒绝承担对群体的责任”的极端利己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思潮,我们不能不感到梁漱溟当年的批判的远见与力量。或许更具启发性的,是他的“以中国固有精神为主而吸取了西洋人的长处的东西融合”的发展思路,他所提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个人与团体并重,彼此以对方为重”“道德与法律合一”“贤智之士的领导与多数人的主动的调和”等命题,都可以作为我们今天的新探索的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