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信用卡交易后耐心对待退换货
2026年01月15日
第六,信用卡交易后耐心对待退换货
根据信用卡交易一直以来的惯例,持卡人只要在签账单上签了名,就表示确认,并有责任与义务付清款项。如果持卡人购买到了质量差的产品,首先要与网店的客服进行沟通,如果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其他商品,必须要向网店索回原来的签账单。如果网店已经将签账单送收单银行清算,那么请商家另外在做一笔退货的签账单,将原款项冲销,按照更换商品的价格刷卡。如果持卡人当月的结单当中多处一笔消费项目,那么有可能就是特约商店、银行的疏忽或者是信用卡被人冒用、伪造,当然也有可能是持卡人自己无意中遗忘了。此时,持卡人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代理银行进行申诉,银行将通过收单银行调阅这笔消费账单。
若持卡人尚未收到商家的商品或者尚未享受到商家的服务,但信用卡仍然被扣了账时,需要及时到银行填写投诉表格,由银行通过信用卡组织和商家进行交涉。当然,持卡人仍然需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和商家继续交涉,要求退款,维护消费者自己合法的权益。(https://www.daowen.com)
持卡人在接到当月的结单后,要对其中的交易记录认真核对,如果有所疑问,则应该在收到该月结单日起60天内资询银行。如果过此期限,则需按照国际信用卡组织的规定,发卡银行对收单银行没有调查权与追索权。如果持卡人所持卡不幸被他人伪造或者由于特约商店、银行的作业上发生疏忽,则持卡人自身不必承担这笔交易。当然,如果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向银行调阅账单,发卡银行则会要求持卡人支付一定的账单调阅费,所以持卡人应该将未入账的签账单收据妥善保存,以便以后对账务核查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