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
跋
这本小书主要内容,原为笔者承担的由张晋藩先生主持之国家社科课题写作的一部分,以“先秦时期的司法文明”为题,收录于张先生主编的四卷本《中国古代司法文明史》(第1卷)中。没有张先生这个课题的要求,我绝对不会写这本书,至少不会在这个时候将本书呈现出来。先秦学问博大精深,不是靠博闻强识就能自抒机杼,自成一家的。即便受过专业的学术训练,如果没有深厚的阅历和人生体悟,所做出的研究依旧免不了皮相之谈。关于先秦司法知识介绍的已复不少,又何必再予重复呢!但是既然老师相召,自当勉力去做。所以促成本书发表的,首先是张先生,在此要表深切的感谢!
自打从硕士阶段开始法律史学专业学习以来,所读之书大部分是在清代和近代领域的,工作以后,也主要致力于这个领域的研究。对先秦的相关材料,虽很有兴趣,但更多是作为基本知识在了解,没有什么研究。不过从2012年起,情况有所变化。从那年开始,我开始讲研究生的课程。有两门必修课,一门是“中国法制史”,一门是“中国法律思想史”,都是由数位老师接力讲授的课程,当时给我分配的任务,就是先秦部分。我想研究生讲课,是不能照着本科教材,稍加改头换面就夸夸其谈的,总得在材料、方法或者思想观念上有点自己的心得,于是在每一年的讲课中,我都注意加入一点新的东西。要想比较顺利地讲课,得有知识上的积累,我就开始更为系统地阅读和研究关于先秦的材料,这些年都没有中断过。当时邀我讲这个课程的,是崔林林、姜晓敏两位老师。两位老师学养丰厚、个性谦和、为人热情,这许多年,与我相关的研究生开课、开题、考试、答辩等各种教学活动,都是在两位老师的照顾和提携下得以顺利进行。如果没有两位老师多年的帮助,这个课程既上不成,这本小书也是写不成的,所以在此衷心地感谢两位老师!
促使我直接进行司法文明方面的研究的,则是张中秋老师。二十年来,张老师一直关心我的成长,始终给我以热情的鼓舞和耐心的指点。他常与人言说他和我亦师亦友,即所谓“平生风义兼师友”,实则老师就是老师,他的为学与为人,是永远值得我学习的。因为老师同时还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导师,近年承担该中心的课题——多卷本“司法文明大百科全书”的编纂。他负责“司法文化”这一卷,担任主编。蒙老师的信任,我有幸担任副主编之一。因了这一机缘,接触了很多司法史方面的材料,正好可与我的先秦法律史教学相结合。从司法文明角度来看先秦法律史,也许更能理解先秦的法律状况。所以本书的出版,张老师同样为直接促成者。对于老师,同样不是一句“感谢”能够表达我对他的敬爱之情的。
此外,尚要感谢中央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给予本书提供的资助。我有幸参加这个富有意义的学术项目且能借此机会思考法律史与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联系,无疑对我进一步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编辑柴云吉先生为本书的出版费心费力,没有他认真细致的工作,本书的谬误还将更多,在此谨致谢忱。(https://www.daowen.com)
以上即是本书的缘起。当然在写作和出版过程中,尚有不少师友提供了无私的帮助,请恕我无法在此一一表示我的谢意。本书是我在这个领域的一个尝试,可以作为一个先秦司法文明概论来读,亦可用于研究生中国法律史先秦部分的教学参考。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作者写作态度尚属端正,但限于学力,所作论述,必定会贻笑大方。但我将这本小书看作学问上的又一个起点,苟能进一步钻研,谁说就没有完善的一天呢?
流年笑掷,未来可期。
陈 煜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