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版前言
本书第一版于2011年8月面世,现已售罄,我遂借再版之际对之进行修订。此次重拾旧作,令我终于领悟美国国际私法学家艾伦茨威格(Ehrenzweig)所言之真谛:任何书籍,第一版都不应出版。本次修订,除修正错误与不当之处以外,我将主要精力放在内容的更新上。然而,由于近年来立法与判例变化甚大,加之学术论著与国际条约也有诸多发展,这个努力一经开始,就变成了无休止的苦差事。
以下仅提及几处重要发展:2012年8月31日,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生效;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该司法解释已自2013年1月7日起施行。此外,一些外法域的法院改变了判例法,其中有些判例对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尽管这些变化,其本身尚称不上革命,但是,由于覆盖的领域广、数量大,因此,这些变化叠加在一起,对中国际私法的影响,绝不容小觑。此次修订本书,因而以全面体现3年来中国国际私法在各领域的变化与发展为原则。
尽管此次修订涉及的编章较多,但本书的宗旨与第一版保持一致:帮助学生、实务工作者与学者以英语为媒介,理解中国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此外,本次修订虽对部分编章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正,甚至完全重写,但全书的结构安排亦保持稳定。
本书的修订得到了多位师友的帮助,在此谨表谢意。我尤其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实验班的同学们。在使用本书作为教材的几年间,他们提出了诸多有益的建议与意见。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与妻子。若无他们的支持、分担与理解,我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学术工作。我还要将最特别的感谢送给我一岁半的小公主:她的存在,让我无时无刻不感受到爱、幸福与责任。(https://www.daowen.com)
对书中的错漏,一如既往,我愿承担所有责任。在本书的写作与修订过程中,我虽尽全力,然囿于能力与精力,我深知,不论是体例上,还是内容上,本书都难称完美。无奈之下,只有借托马斯·伯恩哈德(Thomas Bernhard)的名言来聊以自慰。这位奥地利文学大师曾感慨道:“只有认识到完美根本不存在时,我们方能获得存在的信念。”
霍政欣
于北京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