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与职称评定
2025年10月30日
二、专利与职称评定
2015年,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分层分类,体现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和职业特点,要坚持重水平、重质量、重业绩导向,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导向作用,不将论文、职称外语等作为申报职称的“硬杠杠”。同时强调,评审指标要“接地气”,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对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标准有所区别,重点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康复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考核评价,实现“干什么评什么”,注重对工作实绩、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的评价,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唯论文的制度,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科研论文、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参加评审。论文仅作为代表作的一种,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重点评价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的出台,显示出国家对创新和专利的重视与支持,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了研究方向——创新与科研相结合。技术、方法、设备上的创新来源于临床工作,其研究成果又能更好地服务于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