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评估注意事项

三、专利权评估注意事项

(一)专利权评估的考虑因素

专利权评估的考虑因素包括专利权权属的完整性、法律的保护程度和剩余使用年限等。

1.权属的完整性

即该专利人或委托人所拥有的专利权权属的完备程度,权属越完整,则其体现的价值越大。

2.法律的保护程度

法律的保护程度包括专利所处的状态以及权利要求的完整性2方面。专利所处的状态指技术在专利申请中所处的状态,分为初审阶段、实质性审查阶段和获得专利证书阶段,越是在后面的阶段其价值越大。专利的类型不同,保护程度也不一样。发明专利由于通过实质性审查,因此剽窃他人专利或者在获得专利证书后被宣告撤销的可能性较小。相对于其他2类专利而言,其技术含量较高,申请的周期较长,权利人承担的风险也较大,因此价值相对较高。权利要求的完整性是指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所提出的需要保护的专利范围,也体现了权利要求书的质量问题。有的权利要求完整,较好地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有的权利要求不完整,仅仅保护专利权人的一部分权利。

3.剩余使用年限

一般采取专利技术的经济寿命与法定使用年限进行比较的办法来确定剩余使用年限,使用年限越长其价值越大。

(二)专利权评估时的注意事项

1.专利本身的基本情况

1)专利的类型:专利的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他的结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适合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从法律地位和重要性来讲,后2项专利远不如发明专利,在评估时应密切注意。

2)专利权的残存有效期限。根据《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不能续展。

3)专利权人是否按规定缴纳年费。依照我国专利法规定,未按规定缴纳专利费用可能导致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4)专利有无涉及侵权诉讼、无效诉讼。如卷入诉讼,尤其是该诉讼尚未终审裁决,那么专利权的价值就应大打折扣。

2.专利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

专利权和有形资产一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有大有小,剩余使用期限有长有短,预期收益有多有少,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专利权的价值,需要对其进行分析鉴定。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用某项专利权与不应用该项专利权应进行比较,看其在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品销售量方面能否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决定该项专利权价值高低的主要因素之一。

3.专利权的剩余使用年限

专利权虽然不存在实体陈旧问题,但专利权时效性很强。在当今高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专利权随时都有可能被新的发明、新的创造所取代,使专利权原定的使用年限、有效期或受法律保护期缩短。

4.专利权的获利能力

专利权本身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它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的高低,也就是该项专利权获利能力的大小。获利能力是一项综合性经济指标,它和企业产品的质量、成本、产量、销售量等各项经济指标有着密切的联系。专利权究竟对提高产品质量产量、降低生产成本、扩大销售量等起多大作用,反映到企业获利水平方面影响程度多大,需要在评估中作出鉴定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