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本我

自我与本我

自我在功能上的重要性,表现在它通常掌控着一个人的能动性。所以它和本我的关系,就像一个旨在驯服马匹的骑手,而马匹的力量其实远大于骑手。唯一的区别在于,骑手用自己的力量去尝试控制马匹,而自我则要使用借来的力量。

以下论述涉及的思考过程,始于1920年的《超越唯乐原则》一文。正如我在该文中所说的那样,当时我满怀好奇地进行了思考。

本文正是这番思考的延续,它引入了一些精神分析所观察到的事实,并希望由此推导出新的结论。但它不再借助生物学展开论述,所以相比《超越唯乐原则》一文,更接近纯粹的精神分析。它更像是在综合各种观点,而不是猜测。所以,它隐约有着更为远大的目标。但我也知道,它依然停留在粗略的阶段。我对它的局限性了然于胸。

此外,本文涉及一些尚未成为精神分析研究对象的事物,也不可避免地会提及一些非精神分析学者或一些从前的精神分析学者在退出这门学科时所提及的一些理论。在其他地方,我一向乐于承认跟其他一些研究者的联系,但这一次,我觉得自己没必要向任何人致谢。如果精神分析迄今为止尚未对某些东西做出评价,那不是因为它忽视了后者的成就,或是想要否认后者的意义,而是因为精神分析所遵循的这条道路,尚未延伸太远。即便有一天精神分析真的发展到了那个境界,它对事物的理解也会与他人不同。